30%
100%
130%
200%
第1题: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救助方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和船上货物进行的救助,取得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效果的,船舶所有人依照规定向救助方支付的特别补偿可以另行增加,增加的数额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 )。
A.20%
B.30%
C.40%
D.50%
第2题: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若救助作业成功,且减轻或防止了环境污损,如果救助人获得的救助报酬大于或等于特别补偿,此时救助人()。
第3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可以列入共同海损的特别费用包括()。
A、在避难港的额外费用
B、海难救助报酬
C、代替费用
D、海难救助特别补偿
E、运费损失
第4题:
在救助合同中加入“特别补偿条款”是为了()。
第5题: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若救助作业成功,但未能减轻或防止环境污损,如果救助人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其所花费用,救助人()。
第6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救助方所获得的特别补偿()。
第7题:
按照我国《海商法》和国际公约,如果救助人取得防止或减少污染损害效果的,特别补偿还可另行增加,增加的数额最多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
第8题:
船舶所有人向救助方支付的特别补偿可以另行增加,另行增加的数额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 )。
第9题: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精神,救助人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或货进行救助不成功,则救助人()。
第10题: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救助方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和船上货物进行的救助,取得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效果的,船舶所有人依照规定向救助方支付的特别补偿可以另行增加,增加的数额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