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题目
单选题
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个月。
A

1

B

2

C

3

D

6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2题: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A、1个月内

B、3个月内

C、6个月内

D、5个月内


参考答案:C

第3题: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该院院长批准。


参考答案:3

第4题:

关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下列说法中哪一项不正确:

A.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B.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C.当事人双方和解的期间不应计算在审限之内
D.法院调解的期间不应计算在审限之内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据此,AB选项正确,不选。《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所以,C选项正确,不选;D选项错误,应选。

第5题:

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A.1
B.2
C.3
D.6

答案:D
解析:
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6题: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A.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

B.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

C.在立案之日起,一年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

D.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


参考答案:A

第7题: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是不受前面所述限制的案件是哪项?( )。

A.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

B.选民资格的案件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D.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案件


正确答案:B

 《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故选B。

第8题:

人民法院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该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个月。


参考答案:6;6

第9题: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A.6;3
B.6:6
C.3;3
D.3:2

答案:B
解析:
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0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
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
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答案:C
解析:
选民资格案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非讼案件,故A项错误。选民资格案件的申请人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申请人都可能是和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故B选项错误。一审终审是特别程序的典型特点,故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故D项错误。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