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自己的私家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不久前,李某约了几个朋友到郊区游玩。到达目的地后,几个朋友都下了车,李某将车开进停车场。在李某倒车的时候,不慎将一位朋友撞倒,这位朋友受了重伤。李某赶紧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用,共计4万余元。后来,经过公安交通部门裁定,李某对此次事故付全部责任。李某对裁定没有异议,愿意承担伤者所有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认为,伤者应当属于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责任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由于李某没有

题目

李某为自己的私家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不久前,李某约了几个朋友到郊区游玩。到达目的地后,几个朋友都下了车,李某将车开进停车场。在李某倒车的时候,不慎将一位朋友撞倒,这位朋友受了重伤。李某赶紧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用,共计4万余元。后来,经过公安交通部门裁定,李某对此次事故付全部责任。李某对裁定没有异议,愿意承担伤者所有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认为,伤者应当属于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责任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由于李某没有投保车上责任险,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的责任。李某对保险公司的做法非常不满,就向法院提出起诉。请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本次事故的受伤者虽然在发生事故之前乘坐了李某的车辆,但并不影响其“第三者”的身份。当其在李某车上时,他属于车上人员;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伤者已经下了车,这个时候就应当是“第三者”了。所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给予李某赔偿。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有的运营车辆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后,在倒车或者拐弯的时候把刚下车的乘客撞伤了,这时,第三者责任险也应当负责赔偿。因为乘客其实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凡是购买了车票并乘坐了车辆的人员都是乘客。那么,当乘客在车上的时候是乘客,下了车,这种特定的身份就没有了,就应该属于“第三者”的范畴了。因为,乘客这时和运营车辆的乘运关系已经结束。但必须注意的一点是,如果伤者是正在上下车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那就不属于三者险赔偿的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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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07年2月,李某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经过十字路口时,李某没有等对面绿灯亮就试图抢道穿过马路,不料被路过的一辆汽车撞成重伤。事后交警查明,汽车驾驶者杨某属于正常行驶,车况良好,对于李某突然横穿马路很难预料到。杨某投保第三人责任保险的最高限额是30万元。对于李某的医药费以及其他损失共计6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损失应当首先由杨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30万元,余下由李某自己承担

B.李某的损失应当首先由杨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30万元,余下由杨某完全承担

C.李某违反交通法规,杨某没有过错,李某应对其余30万承担主要责任

D.虽然李某违反交通法规,杨某没有过错,但也应由杨某对其余30万承担主要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赔偿
    【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因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超过责任限额的,机动车驾驶者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过,与保险公司不同,在非机动车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者在采取合理措施时,应当减轻机动车驾驶者的责任.但仍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D正确

第2题:

张某2006年3月购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当年的车辆损失险,6月1日张某驾车出去旅游时和李某驾驶的红旗轿车相撞,奥迪车完全报废,经调查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若张某和李某是朋友,且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张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对李某行使代位求偿权

B.若张某和李某素不相识,且保险公司赔偿张某的损失前,张某放弃了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C.若张某和李某是朋友,且保险公司赔偿张某的损失后,张某放弃了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则保险公司有权请求张某返还赔偿的保险金

D.若李某是张某的妻子,且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张某的损失,则保险公司不可对李某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C
 【考点】保险赔偿、代位求偿权
    【解析】《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47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48条规定: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所以C选项正确

第3题:

李某给自己的越野车投保了10万责任险交强险,李某让其子小李,年仅16岁,学习开车。小李独自开车时不慎撞坏叶某轿车,叶某修车花费2万元,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下列正确的是()

A.应当由李某向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应当由小李向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C.因李某疏于管理保险财产,保险公司有权通知李某解除保险合同

D.保险公司支付赔偿后不能对小李行使追偿权


参考答案:AD

第4题:

共用题干
李某从朋友处借来一辆汽车,因怕车出问题,故去办理保险。在保险公司职员询问汽车状况时,李某并未如实回答。根据案例回答36~40题。

在本案中,()为告知义务人。
A:李某
B:李某的朋友
C:保险公司
D:保险公司职员

答案:A
解析: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经济利益上的利害关系。衡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可保利益的标志,是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因保险标的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在本案例中,李某对从朋友处借来的汽车没有可保利益。


告知是保险双方的义务。对投保人来说,通常称为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人来说,则称为说明义务。在本案例中,李某是投保人,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


在本案例中,根据最大诚信原则,李某作为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为告知义务人。


投保方无需告知的重要事实包括:①众人皆知的法律常识,如海洛因是禁止贩卖和服用的毒品;②保险人理应知道的常识,如珠宝比木材更吸引小偷的目光;③保险标的风险减少的事实;④保单明示保证条款规定的内容;⑤保险人能够从投保人提供的情况中发现的事实;⑥保险人表示不需要知道的事实。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做出了具体的规定:①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③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5题:

李某给自己的越野车投保了10万元责任险。李某让其子小李(年16岁)学习开车,某日小李独自开车时不慎撞坏叶某的轿车,叶某为此花去修车费2万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由李某对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应当由小李对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C.因李某疏于管理保险财产,保险公司有权单方通知李某解除保险合同

D.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款后不能对小李行使代位追偿权


正确答案:AD

第6题:

张某为自己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张某的机动车与李某的机动车碰撞,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三年,张某同意赔款,张某的朋友吴某为此提供保证。再过半年,因张某、吴某仍拒绝履行,李某要求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A.张某有权以侵权之债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向李某支付赔款

B.吴某有权以侵权之债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

C.某保险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D.某保险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正确答案:D

第7题:

张某找到其朋友李某,想借用李某的汽车。李某明知张某驾驶技术不佳,还是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借给了他。张某驾驶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受伤。李某为自己的汽车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那么,对于王某的损失

A.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B.因张某技术不佳,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C.李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第8题:

李某与张某同为公司业务员,2005年8月李某从公司辞职后,开始个体经营。开业之初,由于缺乏流动资金,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并愿按高于银行的利率计息,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作为抵押,以保证按时还款。张某认为虽然李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汽车为抵押,自己的债权较有保证,为以防万一,张某要求为车辆购买保险,李某表示同意,2005年9月,双方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为了方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栏中,都写了张某的名字。2006年初,李某驾车外出,途中因驾驶不慎翻车,车辆遭到严重损坏,几乎报废,李某也身受重伤。得知事故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认为该车的事故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尽管该车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但是被保险车辆并非张某所有或使用,张某对于车辆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应退还李某所交的保费,不承担赔偿责任。经多次交涉未果,张某将保险公司告到法院。

请分析以下问题:

1、本案中,张某对该车辆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2、如果车辆毁损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张某对该车辆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参考答案:

张某作为债权人,抵押车辆是否完好关系到抵押权能否实现,最终决定债权能否得到清偿,因此,发生保险事故后,张某对车辆拥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或李某的原因损毁,张某的抵押权随之消灭,但对保险车辆拥有保险利益,有权向保险公司赔偿。
抵押车辆的灭失系第三人原因所致,并且李某对第三人享有赔偿金请求权。根据《担保法》第五十八的规定,张某的抵押权移至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金上,对该损害赔偿金可优先受偿,张某的抵押权并没有灭失,这种情况下,张某对投保车辆是没有保险利益的,出险后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9题:

李某给自己的越野车投保了10万元责任险。李某让其子小李(年16岁)学习开车,某日小李独自开车时不慎撞坏叶某的轿车,叶某为此花去修车费2万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由李某对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应当由小李对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C:因李某疏于管理保险财产,保险公司有权单方通知李某解除保险合同
D: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款后不能对小李行使代位追偿权

答案:A,D
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A项正确,B项错误。财产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必须是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而非泛泛的“疏于管理保险财产”,C项错误。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D项正确。

第10题:

王某驾驶汽车在路上行驶,行人李某突然闯红灯,王某反应不及将李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在将伤者李某受到某医院时,由于李某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明,医院拒绝救治,导致李某死亡。对于李某的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要负责大部分损失,因为损失由他而起
  • B、医院要对李某的死亡负责,因为其拒绝救助是不合法的
  • C、王某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 D、李某的近亲属可以请求李某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

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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