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经营者向用棉企业销售棉花,交易任何一方在棉花交易结算前,可以委托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对所交易的棉花进行()。条例第14条
第1题:
棉花经营者、用棉企业对依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进行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和棉花质量监督检查中实施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或者中国纤维检验机构申请复检。
第2题: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棉花经营者销售棉花,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销售的棉花()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题:
棉花经营者、用棉企业对依照本条例进行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和棉花质量监督检查中实施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或者中国纤维检验机构以申请复检。
第4题:
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棉花经营者将未经棉花质量公证检验的棉花作为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
第5题:
棉花经营者含棉花()。
第6题:
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对棉花质量公证检验以外的棉花,可以在棉花()的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第7题:
棉花经营者向用棉企业销售棉花,交易任何一方在棉花交易结算前,可以委托()对所交易的棉花进行公证检验。
第8题:
棉花经营者、用棉企业对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和监督检验结果又异议,可以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内申请复验。
第9题: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棉花经营者含棉花()。
第10题:
棉花经营者收购、加工、销售、承储棉花,不得伪造、变造、冒用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