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院的审判制度。

题目

简述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院的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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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中华民国民法》公布于( )。

A.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B.民国北京政府时期

C.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

D.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正确答案:D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是分编草拟分期公布的。总则编手1928年5月公布;债与物权两编于1929年11月公布;亲属和继承两编于1930年12月公布。

第2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特点。


答案:
解析:
《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主要特点是:(1)该法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二(2)在具体制度上,该法将外国民法之最新学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萃成本国民法。(3)该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4)该法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5)该法的婚姻家庭制度体现出浓厚的封建色彩。民法典前三编引进了德国、日本、瑞士民法的大量条文,后两编带有较多的封建色彩。

第3题: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按一定程序解释司法案例的权力通常归( )。

A.立法院行使

B.法院行使

C.行政院行使

D.司法院行使


正确答案:D

第4题: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最高法院设于(  )。
A.司法行政部指定地点
B.上海
C.北京
D.南京国民政府所在地


答案:D
解析:
NULL

第5题:

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配偶不得自诉。 (  )


答案:对
解析:
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在刑事审判中严格限制自诉权,规定对直系尊亲属发配偶都不得自诉。

第6题:

南京国民政府宪法及其关系法规主要包括:()。

A.《国民政府组织法》

B.《训政时期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

D.《中华民国约法》


参考答案:A, B, C

第7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答案:
解析:
(1)采取严密的侦查制度。国民政府中行使刑事侦查的机构很多。特别是检察官,权力很大,几乎可以动用一切的人力物力,侦查或处分任何人或事。(2)实行“自由心证”的诉讼原则。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证明力及其是否被采用,由法官的内心信念,即依“心证”来自由判断和取舍。(3)实行秘密审判制度和陪审制度。对于所谓“妨害公共秩序”的案件,即政治案件,实行秘密审判。在“反革命案件”的上诉过程中,可由国民党地方最高党部派出的国民党员所组成的陪审团陪审评议。(4)扩大并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国民政府通过颁布刑事特别法,在诉讼制度方面不断扩大和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不仅使军事机关直接参与司法,而且实际上使司法机关直接处于军事机关的操纵之下。(5)维护帝国主义在华军队的特权。在华美军人员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刑事案件,归美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裁判。

第8题:

中国近代史上确立“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编纂体例的政权是( )。

A.清末政府

B.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C.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D.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


正确答案:D
解析:1929年,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以“民商合一”为指导原则编定《中华民国民法典》。

第9题:

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根据国民党《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
B.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既是事实审,也是法律审
C.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有权监督检察署的检察工作
D.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审检合署,检察院设置于法院之内


答案:D
解析: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审检合署,检察院设置于法院之内。故D项表述正确。A项错在:在没有通过《法院组织法》之前,南京国民政府仿照北洋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但《法院组织法》通过之后,实行三级三审制。B项错在: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进行法律审,即仅仅审查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而不进行事实审理。C项错在:南京国民政府监督检察院工作的机构是司法行政部,而不是法院。

第10题:

试述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机关“一告九不理”的审判制度。


正确答案:所谓的“一告九不理”即指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机关对九种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处理:
第一,管辖不合不受理。
第二,当事人不适格不受理。
第三,未经合法代理不受理。
第四,起诉不合程式不受理。
第五,不缴纳诉讼费不受理。
第六,一事不再理。
第七,不告不理。
第八,已经成立和解者不受理。
第九,非以违背法令为理由,第三审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