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吴文正公集》载:“泉,七闽之都会也。番货远物、异宝珍玩之所渊

题目

元《吴文正公集》载:“泉,七闽之都会也。番货远物、异宝珍玩之所渊薮,殊方别域,富商巨贾之所窟宅,号为天下最。其民往往机巧趋利,能喻于义者鲜矣。而近年为尤甚,盖非自初而然也。”由此可见,当时的泉州()①是福建行省的政治中心②海外贸易发达③商业氛围浓厚④儒家义利观受冲击

  •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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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句中“之”是实词,当“到”讲的是( )

A.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B.夫子欲之。

C.大军不知广所之。

D.今我睹子之难穷也。


正确答案:C
【答案】C
【解析】A项“之”,助词,可译为“的”;B项“之”,代词,“这样”之意;C项“之”,动词,“到、到达”之意;D项“之”,结构助词,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第2题:

15明代《闽部疏》载:“凡福之紬(绸)丝……福漳之桔,福兴之荔枝,泉漳之糖.颛昌之纸,无日不走分水岭及浦城之小关.下吴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计,皆衣被天下。”材料反映明代福建

A.海陆交通十分发达

B.商品经济活跃

C.成为全国经贸中心

D.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正确答案:B

第3题:

南宋后期的散文以讲学言道之文为主,代表人物有出自朱熹的闽学的()。

A、真德秀

B、魏了翁

C、陈耆卿

D、吴子良

E、陆九渊


正确答案:A、B

第4题:

下列句中“之”作“到”讲的是( )

A.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B.夫子欲之。
C.大军不知广所之。
D.今我睹子之难穷也。

答案: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文言多义词的辨析。应试指导:A项“之”,助词,可译为“的”;B项“之”,代词,这样;C项“之”,动词,到,到达;D项“之”,结构助词,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第5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因地制宜”

A.“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
B.“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
C.“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岐伯对日:地势使然也”
D.“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食宜同法”

答案:D
解析:
因地制宜是指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特点,制订治疗用药原则。

第6题:

(古文阅读)北海若曰:“夫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夫精,小之微也;垺,大之殷也,故异便。此势之有也。夫精粗者,期于有形者也。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是故大人之行,不出乎害人,不多仁恩;动不为利,不贱门隶。货财弗争,不多辞让。事焉不借人,不多食乎力,不贱贪污。行殊乎俗,不多辟异;为在从众,不贱佞谄;世之爵禄不足以为劝,戮耻不足以为辱;知是非之不可为分,细大之不可为倪。闻曰:‘道人不闻,至德不得,大人无己。’约分之至也。”

1)垺()

A特大

B土块

2)殷()

A盛大

B实

3)异便()

A看法不一样

B不同的区别。便同“辨”

4)期()

A凭借

B日期

5)倪()

A标准

B偷窥


参考答案:AABAA

第7题:

明代《闽部疏》载:“凡福之纳(绸)丝……福漳之桔,福兴之荔枝,泉漳之糖,顺昌之纸,无日不走分水岭及浦城之小关,下吴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计,皆衣被天下。”材料反映明代福建(  )。

A.海陆交通十分发达
B.商品经济活跃
C.成为全国经贸中心
D.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答案:B
解析:
材料中“无日不走分水岭及浦城之小关,下吴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计”有涉及水路交通,但未能反映其发达,故排除A项;要反映“成为全国经贸中心”必须要有全国范围内的横向比较,材料显然没有,故排除C项;要体现“资本主义萌芽”就要有雇佣关系,材料显然没有体现,故排除D项。材料主要反映的是福建的商品经济治跃。

第8题:

西北之气,散而寒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用热远热,属于

A.因病制宜

B.因地制宜

C.因人制宜

D.因时制宜

E.因证制宜


正确答案:B
即西北地区天气寒凉,其病多外寒而里热,应散其外寒,而清其里热。东南地区天气温热,因阳气外泄,而易生内寒,故应收敛其外泄阳气,而温其内寒。

第9题:

王渊与吴丽自由恋爱决定结婚。由于吴丽是家中独生女,吴父坚持要招婿上门。因王渊有兄弟三人,王父及王渊本人同意了林家的要求。将要举办婚礼时,吴父突然又提出,王渊入赘以后所生子女应姓林,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林家人。王渊坚决不同意,吴父说,如不改姓就别想和吴丽结婚,双方关系一下子闹僵。吴丽夹在中间,痛不欲生,一病不起。王渊心疼吴丽,违心地同意了吴父的要求。王渊、吴丽结婚后,生下一子,吴父为其取名吴家宝。王渊在给儿子上户口时,登记的名字却为“王家宝”。不久,户口册被吴父发现,吴父勃然大怒,要王渊立即办理变更登记,王渊坚决不肯。
问:吴父的做法是否正确?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答案:
解析:
吴父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姓名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公民有权自主决定、使用或变更自己的姓名,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王渊与吴丽之子的姓名权主体是该孩子本身,但由于孩子年幼,其权利只能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王渊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决定孩子的姓名。吴父是孩子的外祖父,在孩子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吴父不能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孩子的姓名仍应由王渊夫妇来决定,吴父不得强加干涉。
另外,王家宝成年以后,还有权决定是否变更自己的名字,如果他自己愿意姓吴,则其父王渊也不能随意于涉其决定。

第10题:

在《论语·宪问》中,孔子回答其弟子()所问,曰:勿欺也,而犯之。

  • A、子有
  • B、子路
  • C、子贡
  • D、子渊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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