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

题目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 A、17944.44元
  • B、17166.67元
  • C、17000元
  • D、17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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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企业委托加工一批非金银首饰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收回物资的加工成本的有()。

A、委托加工耗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B、收回委托加工时支付的运杂费

C、支付给受托方的由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支付的加工费


答案:ABCD

第2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2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39万元,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25万元。甲公司支.付往返运费,取得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万元,增值税税额0. 09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 ) 万元。

A.26
B.32.25
C.26.48
D.32.73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成本=22 (材料成本) +3 (加工费) +1 (运费)=26 (万元)。因为甲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所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可以抵扣;因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以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0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帐价值为()万元。

A.252

B.254.04

C.280

D.282.04


正确答案:C
解析: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8=280(万元)。

第4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7.8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A.382.5
B.390.3
C.360
D.367.8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委托方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300+60=360(万元)。

第5题:

(2010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20年 1月 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 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 直接对外出售 。 2× 20年 5月 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 12万元、增值税 1.56万元,另支付消费税 2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52
B.253.56
C.280
D.281.56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
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 =240+12+28=280(万元)

第6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4 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 )元。

A.54 000

B.59 000

C.60 000

D.54 680

第7题: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在途材料
B.委托加工物资
C.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D.税金及附加

答案:B
解析:
支付加工费用和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第8题:

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支付的代扣代缴消费税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


正确答案:×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支付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予抵扣,计入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存货的成本。 

第9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本月发出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A半成品,A半成品属于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该A半成品在受托方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A半成品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40万元,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45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65万元,另需支付运杂费10万元,则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A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595
B.585
C.660
D.653.5

答案:C
解析:
收回该批A半成品的入账价值=540+45+65+10=660(万元)。

第10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6%。 2018 年 1 月 1 日, 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 240 万元的原材料, 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 2018年 5 月 30 日, 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 12 万元、 增值税 1.92 万元, 另支付消费税 28 万。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 万元

A.252
B.254
C.280
D.282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 计入“ 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科目。 如果用于直接出售( 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 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 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8=28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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