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持续动态监管,并将以下()事项记入其诚信档案。 Ⅰ.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 Ⅱ.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者其他委托人违反公司治理有关规定、相关资产状况的 Ⅲ.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证券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Ⅳ.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出现较大差异的
第1题:
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改正期间可以接受新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
第2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将被计人诚信档案。( )
第3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将被计入诚信档案。(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未按规定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或者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
第7题:
第8题:
中国证监会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违反自律规范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给予纪律处分。( )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