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的基本内容。

题目

试论述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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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法律条文表述公理性原则的是()

A.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B.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C.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D.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参考答案:A, B, C

第2题:

我国刑事诉讼采取( )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A.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B.审判程序公正
C.无罪推定
D.罪刑法定

答案:C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采取“无罪推定”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第3题: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属于法律原则。( )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请求国只能以引渡请求中所指控的罪名或列明的刑期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未经被请求国同意,不得对该人在引渡前所犯的其他罪行进行处罚,也不得将该人引渡给第三国,这叫()。

  • A、罪行特定原则
  • B、双重归罪原则
  • C、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 D、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正确答案:A

第5题: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刑,这体现了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


正确答案:错误

第6题:

对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之前,不得将其视为罪犯,这体现了( )。

A、侦查权、检查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D、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条原则具体体现在,对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之前,不得将其视为罪犯。

第7题:

对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之前,不得将其视为罪犯,这体现了( )。

A.侦查权.检查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D.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条原则具体体现在,对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之前,不得将其视为罪犯。

第8题:

根据刑法罪行法定原则,下列陈述中哪一个陈述是错误的()。

A.只有刑法明文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才能给被告人定罪

B.对被告人的量刑须依照刑法的规定

C.未经人民法院的审判,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D.在对被告人的量刑中,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须按照刑法的规定


参考答案:C

第9题:

试详细论述电子商务系统测试的原则。


正确答案: (1)尽早并不断进行测试
测试不是在应用系统开发完之后才进行的。由于原始问题的复杂性、开发各阶段的多样性以及参加人员之间的协调等因素,使得开发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出现错误。因此,测试应贯穿在开发的各个阶段,尽早纠正错误,消除隐患。
(2)测试工作应该避免由原开发软件的人或小组承担
一方面,开发人员往往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总认为自己开发的软件没有错误;另一方面,开发人员很容易根据自己编程的思路来制定测试思路,具有局限性。测试工作应由专门人员来进行,这样会更客观,更有效。
(3)确定预期输出
设计测试方案的时候,不仅要确定输入数据,而且要根据系统功能确定预期的输出结果。将实际输出结果与预期结果相比较就能发现测试对象是否正确。
(4)非法的和非预期的输入情况
在设计测试用例时,不仅要设计有效合理的输入条件,也要包含不合理、失效的输入条件。
(5)检验程序是否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在测试程序时,不仅要检验程序是否做了该做的事,还要检验程序是否做了不该做的事。多余的工作会带来副作用,影响程序的效率,有时会带来潜在的危害或错误。
(6)按照测试计划执行
严格按照测试计划来进行,避免测试的随意性。测试计划应包括测试内容、进度安排、人员安排、测试环境、测试工具和测试资料等。
(7)保留测试计划和测试用例
妥善保存测试计划、测试用例,作为软件文档的组成部分,为维护提供方便。测试用例都是精心设计出来的,可以为重新测试或追加测试提供方便。

第10题:

论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1)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2)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组织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
(3)合议制度。实行合议制度,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防止主观片面和个人独断专行。
(4)回避制度。司法人员与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其目的在于防止办案人徇私舞弊或偏袒一方。
(5)陪审制度。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
(6)审判监督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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