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是牒这一古老文种()、()、()的关键。

题目

两宋时期,是牒这一古老文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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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两宋以来,牒文种的分支、演化。
由汉至唐,牒是上行公文。
两宋时期,是牒这一古老文种分支、繁衍、解析的关键。
(1)上行的牒仍是法定公文。
(2)平行的牒逐渐定型。譬如,宋代六部之间往来文移,用公牒,也称为通牒、移牒。
(3)下行的牒脱颖而出。
元代,上、平、下三种行移方向的牒并用。即使是无隶属关系的官署间行文,也要依据收、发文官署间的品级高低和差距大小采用不同文种,称为 “品从行移”。 平行的牒,元代称“平牒”;明代称“牒文”。清代前期仍然沿用。
下行之牒始于宋;元代称为“今故牒”,用于品级稍高之官对品级稍低之官行文;明代省称为“故牒”,也用于无隶属关系的高级官署对低级官署行文。

第2题:

牒是怎样演化为公文文种的?
①初始含义:对书写载体的指称(小木简)
②引申义:书写于小木简之文
③形成公文文种,并把以牒为文种的公文称为牒。

第3题:

根据专家的观点,“客家人”这一称谓,获得官方定称是在()。

A、两汉时期

B、唐宋时期

C、两宋时期

D、明清时期


参考答案:C

第4题:

“奏”这一古代公文文种,其设置是在()时期。
秦始皇

第5题:

平行的牒走上定型化是在()

A两汉

B隋唐

C两宋

D明清


C

第6题:

试述唐、宋时期敕文种的使用特色和分支类型。
特色。唐、宋之世,是君命文种敕的典盛时期,也是将敕用来处理庶政的主要时期。 
分支。由于使用频繁、范围广阔,唐代,敕出现了各有相对固定用途的若干分支。并为宋代所继承和发展。
(1)论事敕书。用于慰谕公卿、诫约臣僚。
(2)敕旨。为臣僚奏准后,根据皇帝旨意起草而成,用以决定具体政策事项等。
(3)发日敕(又成发敕、日敕)。用于处理庶务。诸凡下述事项可用之:官府增减员额;废置州县;征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处流罪以上刑;动用钱二百吊、仓粮五百石、奴婢二十人、马五十匹、牛五十头、羊五百口以上。其称日敕时,通常不写纪年、月份,只注日数。
(4)敕牒。为“以牒载敕”之意。凡政事堂议拟事项,由中书起草,经皇帝审阅画“敕”字,交付政事堂。由政事堂出牒文。载其文字公布施行。
(5)宋代除承袭唐代上述四种分支敕文而外,又增加了“敕榜”。用于戒励百官、晓谕军民。

第7题:

简述民国时期令文种的设置。阐述令体文种所经历的两方面变化、四次重要变动及其特色,以及这一演变在公文学上的启示。
令是民国时期沿袭古代公文而设置的下行文种。
民国时期“令”文种之始设。1912年1月26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发《公文程式》,规定令的用途为:“上级公署职员行用于下级公署职员”;“公署职员行用于人民”。把“令”设置为普遍运用的下行文种。
此后令文种经历了两个方面变化:其一是运用领域的变化:由既用于上对下又用于官对民演变为只用于上级对下级。其二是种类的变化:依据令的各项用途,被解析为若干文种;再逐渐归并、简化。
第二方面演化过程,又着重体现于四次重要变动。 第一次重要变动。袁世凯北京政府把封建等级观念揉入公文文种设置,依据作者等级和用途类型,将“令”这一文种分解为七个文种:
(1)大总统令:由大总统用于公布法律、教令、国际条约、预算及任免官员等。
(2)院令:由国务总理使用。
(3)部令:由各部总长使用。
(4)委任令:用于上级官对下级官有所差委。
(5)训令:用于上级官对下级官有所指挥。
(6)指令:用于上级官对下级官因呈请而有所指挥。
(7)处分令:用于行政各官署对于特定人民,就特定事项做出安排。
袁世凯北京政府解析“令”文种的实质,就前三种而言,是对辛亥革命的反动;就后四种而言,体现了行政实践对公文文种所提出的扩张要求。
第二次重要变动。1914年5月26口,袁世凯为适应推进复辟帝制的政治准备之需要,在同日发布的三个公文程式中,对令体公文文种再度作出重大改变:
(1)把“大总统令”一种公文,解析为“大总统策令”、“大总统申令”、“大总统告令”、“大总统批令”四种。以突出大总统的特殊地位,以及由大总统直接控制、指挥各部政务之需要。
(2)将原“院令”,改造为“封寄”、“交片”两种公文,以适应取消国务院、设置大总统政事堂之需要。
(3)将“部令”、“委任令”、“训令”合并为“饬(chi)”一种公文。用于上级官署或职官,对于下级官署或职官有所指挥、监督、委任。
(4)将“指令”、“处分令”的用途合并进“批”,用于上级官署或职官对于下级官署或职官,及官署对于人民陈请的准驳。
这次改变的特点有二:第一,将原“大总统令“和”院令”三种公文,改设为大总统及大总统政事堂使用的六种公文。第二,明确了“伤”与“批”的用途和相互区分。(饬为上级对下级主动行文;批为上级对下级的被动行文;饬不仅用于有隶属关系的上级对下级;还用于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高级别官署和官员对低级别官署、官员;批兼用于上级对下级,官对民。 第三次重要变动。袁世凯死后,黎元洪于1916年7月29日公布《公文程式》,将令体公文大体恢复到1912年11月的(即第一次变动后的)状况。细微差别是,“部令”扩大为“各部院令”,取消了“处分令”。这时的令体公文设为六种:大总统令、国务院令、各部院令、委任令、训令、指令。
这一格局,可看对于北洋政府前期在令体公文设置上的反动逆流,这时有所退潮。 第四次重要变动。1927年8月13日,国民党南京政府发布《公文程式条例》,完成了民国时期令体公文的归并、收缩。
(1)将“大总统令”、“院令”、“部令”合并为“令”一种公文。用于公布法令、任免官史、有所指挥。
(2)将“委任令”合并进“训令”。从而使训令用于长官对于所属官吏有所谕饬或差委。
(3)沿前设置“指令”,用于长官对于所属官吏因呈请而有所指示。其后,1928年、1942年的《公文程式》,对令体文种均如此设置。 可以这样认为:这一设置格局,消除了北洋政府依发文者特定级别设置文种的封建等级观念。既维护了辛亥革命中南京临时政府重视依行移方向设置文种的原则;又批判地继承了袁世凯北京政府初期依用途适当区分的合理因素。前者表现为“令”的归并;后者体现于“训令”与“指令”的分工:上级主动发文用训令,上级被动发文用指令。
民国时期令体公文的演化说明:
(1)公文文种设置不是一成不变的,而要求随着政务实践的需要而演变。
(2)公文文种演化受内在规律制约。这就是,由行政实施体系所决定的行文关系和行移属性;由实际政务活动所决定的公文用途类型。
(3)违背客观实际需要的一时人为因素,经不起历史考验。

第8题:

“客家人”这一称谓,获得官方定称是在两宋时期。()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三国以来至()时期,牒多用于民众上于官府进行(),故又称为“牒状”、“牒诉”。
南北朝;诉讼

第10题:

两宋以来,牒文种的分支、演化情况如何?
由汉至唐,牒是上行公文。两宋时期,是牒这一古老文种分支、繁衍、解析的关键。
(1)上行的牒仍是法定公文。主要有两种用途:其一,收、发文机关间虽是上、下级关系,但历来未有用申状行文定例的,则用牒文上行;其二,县对于级别相当于州的官署行文,也用牒文上行。
(2)平行的牒逐渐定型。南北朝时,牒就有分化出平行文的迹象,到宋代定型为平行的牒文,譬如,宋代六部之间往来文移,用公牒,也称为通牒、移牒。
(3)下行的牒脱颖而出。带下行牒意味的公文应追溯到唐代的敕牒。“敕牒”的字面含义是“以牒载敕”。其本质上是“敕”这一种君命文种的分支。历五代、宋、元,皆用“敕牒”于封拜、封赠。宋“敕牒”的用途有所拓宽,诸如:差遣科举考试官、出使国外、接待外邦使臣、令僧道为寺庙住持、给降寺额等公事,皆可用“敕牒”。元代,上、平、下三种行移方向的牒并用。平行的牒,元代称“平牒”,明代称“牒文”,清代前期仍然沿用。下行之牒始于宋;元代称为“今故牒”,用于品级稍高之官对品级稍低之官行文;明代省称为“故牒”,也用于无隶属关系的高级官署对低级官署行文。例如:各护卫指挥使司或各盐运司行文各府;应天府行文在外兵马指挥使司;各处提刑按察使司行文在内四品衙门、在外各府长史司、守御千户所;各王府长史行文审理所;各处守御千户所行文各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