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题目

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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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参考答案:

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保险活动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界限:
1、区分保险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2、区分保险诈骗诈骗罪的一罪与数罪。


第2题: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概念:指因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参考答案:

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与故意杀人罪相同,主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实际上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认定本罪应:
1、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自信能够避免发生死亡结果,结果却致人死亡,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对于是否发生死亡抱着无所谓的放任态度,即使并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凭借的也仅是侥幸心理,就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二者区别:就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或者是否能够预见死亡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应预见但疏忽大意没预见,导致他人死亡,就认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行为人不负有预见责任或者根本不可能预见结果死亡,就应认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第3题: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参考答案:

概念: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界限: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是为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那么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即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否则定本罪。


第4题: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是直接故意。
破坏选举罪和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客观方面不同。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中的代表职务,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在其所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职务。只要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行使其上述代表职务的,就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且没有情节严重的要件限制。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构成破坏选举罪的仅限于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侵害代表依法享有的选举权的情形,不包括对代表依法享有的其他职权的侵害。
2、从犯罪客体上看,妨害代表执行公务的犯罪侵犯的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各种职权,同时也侵害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制度。破坏选举罪中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侵害客体仅限于代表的选举权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第5题: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界限:
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第6题: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参考答案:

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界限:
1、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2、致人自杀或帮助他人自杀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3、“间接杀人”问题的认定和处理。


第7题:

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参考答案:

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在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况下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界限:
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区别侵犯的客体有差异绑架罪侵犯只是他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往往还有他人的财产权利或其他权利;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则只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行为方式有所不同。绑架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并且使用暴力等手段;非法拘禁罪则既可以是作为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方式,暴力色彩不太浓厚;主观方面目的不同。绑架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拘禁则以索取债务或者被害人受拘禁之苦为目的。
2、绑架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绑架案件中往往会出现被绑架人受伤、死亡等情况,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不发生数罪问题,因为刑法已将其作为结果加重犯作了明确规定。通常说的撕票只能依绑架罪一罪处罚,而不应另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等。


第8题: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划清哪些界限?


参考答案:

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才能
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界限: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一般责任事故的界限。区别是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造成的事故是造成了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即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使生产、工作受重生产、生活中忽视安全、行为不慎发生的。


第9题: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界限:
1、组织卖淫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
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
(2)主观内容不同。
2、组织卖淫罪与拐卖妇女罪的界限。

第10题: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
界限:
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
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