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纳入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第1题: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
第2题: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分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包括基本情况、遵守法规、安全运营、经营行为、运营服务、公司管理、加分情况。
第3题:
根据《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暂行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4题: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5题: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6题:
《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配合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扣4分。
第7题:
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加强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教育和管理。
第8题:
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日内,由其所属企业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9题:
什么是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10题:
按照《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情形的,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