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为证券发行上市聘用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以为其专业能力存在明显缺陷的,可以向发行人建议更换。

题目
发行人为证券发行上市聘用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以为其专业能力存在明显缺陷的,可以向发行人建议更换。

A:会计师事务所
B:律师事务所
C:承销商
D:资产评估机构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D
解析:
发行人为证券发行上市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以为其专业能力存在明显缺陷的,可以向发行人建议更换。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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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保荐书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 )


正确答案:×
135.B【解析】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保荐书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2题:

发行人为证券发行上市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其专业能力存在明显缺陷的,可以向发行人建议更换。 ( )


正确答案:×
发行人为证券发行上市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其专业能力存在明显缺陷的,可以向发行人建议更换。

第3题: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保荐机构应当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任何差异。 ( )


正确答案:×
对发行人中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保荐机构应当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中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第4题: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保荐书以及按要求其他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文件,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


正确答案:×

第5题: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保荐书以及其他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文件,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 )


正确答案:B
掌握保荐制度。见教材第四章第一节,P105。

第6题: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保荐机构可以直接引用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不需进行独立判断。 ( )


正确答案:×
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发行人中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保荐机构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
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其进行审慎核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

第7题:

证券发行后,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应当督促发行人作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 )


正确答案:A
掌握股票上市保荐和持续督导的一般规定。见教材第五章第五节,P180。

第8题:

证券发行后,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应当不予保荐。( )


正确答案:×
【解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证券发行后,保荐机构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应当督促发行人 作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9题:

证券发行后,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应当督促发行人作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


正确答案:√

第10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保荐业务的表述,正确的有( )。
Ⅰ.同次发行的证券,其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可以选择不同的保荐机构承担
Ⅱ.保荐机构依法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具保荐意见
Ⅲ.所有IPO、再融资项目发行都可以采用联合保荐形式,但参与联合保荐的机构不得超过2家
Ⅳ.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可以由为本次证券发行进行保荐的保荐机构担任,也可以由其他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与该保荐机构共同担任
Ⅴ.不管是发行保荐还是上市保荐,保荐机构均应当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A:Ⅰ、Ⅱ、Ⅲ
B:Ⅱ、Ⅳ、Ⅴ
C:Ⅲ、Ⅳ、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同次发行的证券,其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应当由同一保荐机构承担。保荐机构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具保荐意见。保荐机构应当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可以由该保荐机构担任,也可以由其他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与该保荐机构共同担任。Ⅰ项,同次发行的证券,其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应当由同一保荐机构承担。Ⅲ项,只有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时,才可以采用联合保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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