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报的发行制度有哪些特点?

题目
问答题
清代官报的发行制度有哪些特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清朝入关之后,参考明代官报发行体制,集训在全国范围内发行邸报,即经由通政史司,六科,提塘三个环节。
通政史司是收受臣僚章奏的机关。
六科是发抄皇帝谕旨和臣僚章奏的机关。
提塘主要负责管保的抄传发行工作。
清代皇权高度集中,官报的抄传发行工作,包括谕旨和章奏哪些应发,哪些不宜发抄,往往由皇帝作最后决定。
清代的官报发抄活动是逐日进行的,官报的发行活动也是逐日进行的。
清代官报的内容,基本上由宫门抄,上谕、臣僚章奏三部分组成。清代官报的读者主要是各级政府官员。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清代密奏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密奏制度使皇权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地凡重大之事,均上密奏请示,秉承皇帝旨意去办理,这就大大削弱了中央政务中枢的职权,加强了皇权。密奏制度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密奏直达皇帝,周转环节减少,能得到迅速处理,不少事当即便可决定,当即就下令实施办理,效率很高。密奏制度使地方大员彼此监视,各存戒心,不敢擅权行事,肆意妄为,有利于控制官员,整肃吏治。密奏制度还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文书工作经验,对今天的秘书工作具有借鉴和启迪作用

第2题:

目前的发行审核制度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 各国股票市场的发行审核制度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注册制是指企业在准备发行股票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证券主管机关的职责是依据信息公开原则,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而将企业股票的投资价值留给市场判断。核准制是指企业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而且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主管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主管机关除了进行注册制所要求的形式审查外,还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营业性质、资本结构、发展前景、管理人员素质、公司竞争力等,并由此作出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判断。
目前我国发行审核制度是核准制,其主要特点如下:
(1)核准制的实质主要在于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核心,在明确监管和披露标准、规则的前提下,使市场参与各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各担风险”。
(2)在选择和推荐企业方面,由保荐机构培育、选择和推荐企业,增加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责任。
(3)在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上,在满足《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由企业根据自身持续发展及资本运营的需要进行选择。
(4)在发行审核上,遵循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独立审核功能。
(5)在股票发行定价上,注重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经过机构投资者的询价后,由企业与保荐人协商,使发行定价真正反映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和投资风险。

第3题:

清代密奏制度的特点。


参考答案:

密奏制度使皇权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地凡重大之事,均上密奏请示,秉承皇帝旨意去办理,这就大大削弱了中央政务中枢的职权,加强了皇权。密奏制度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密奏直达皇帝,周转环节减少,能得到迅速处理,不少事当即便可决定,当即就下令实施办理,效率很高。密奏制度使地方大员彼此监视,各存戒心,不敢擅权行事,肆意妄为,有利于控制官员,整肃吏治。密奏制度还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文书工作经验,对今天的秘书工作具有借鉴和启迪作用。


第4题:

清代官报的发行制度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 清朝入关之后,参考明代官报发行体制,集训在全国范围内发行邸报,即经由通政史司,六科,提塘三个环节。
通政史司是收受臣僚章奏的机关。
六科是发抄皇帝谕旨和臣僚章奏的机关。
提塘主要负责管保的抄传发行工作。
清代皇权高度集中,官报的抄传发行工作,包括谕旨和章奏哪些应发,哪些不宜发抄,往往由皇帝作最后决定。
清代的官报发抄活动是逐日进行的,官报的发行活动也是逐日进行的。
清代官报的内容,基本上由宫门抄,上谕、臣僚章奏三部分组成。清代官报的读者主要是各级政府官员。

第5题:

清代的提塘和提塘报房和民间报房之间的关系如何?为什么说报房办的“京报”不是政府官报


正确答案: 清代的提塘分为:京塘和省塘两种
京塘指的是设在北京的提塘。主要特点是:收受和传呈地方上报中央的各类公文,包括地方政府上报中央各部院的文书和地方大员写给皇帝的奏折;收受和下达中央各部院发给本省的一般公文,皇帝发给本省官员的一般谕旨和赏赐品;发行邸报。
在提塘的各项日常工作中,抄传发行官报即邸报占有重要地位。从清初到清末,驻京提塘向基层官员发行“邸报”这一体制没有变化。为了及时处理邸报的誊录发行等项工作,从清代初年起,就出现了提塘自设的报房。说它具有半官方的性质,属于般官方机构,也许更加符合它的实际。提塘所办的这些报房,有时也被称为抄房。
清代的民间报房与京报
清代的民间报房主要集中在北京。
清代的民家包房有的说法是认为,民间报房是从提塘报房中分离出来的,是由提塘及其所设报房垄断“邸报”的抄录坎坷发行活动,到一部分人分离出来。以刻报为生,进而设立自办的报房,刊刻抄报,这也许就是清代民间报房诞生的历史轨迹。
北京民间报房所处的报纸,通称京报。这些报房因而也被称为京报房。他们所出的京报,在部分读者中有时候也被混称为邸抄报或者邸报。
京报的内容基本上是宫门抄,皇帝谕旨和臣僚章奏三大部分。京报的全部稿件都来自内阁和科抄,没有报房自己采写的新闻,也没有任何评论。编辑工作很简单,把收到的宫门抄,上谕,章奏大体分一下类,照发就行了。无须标点,也不加任何标题,各报房所出的京报因而大同小异。所异的,仅在上谕和章奏的选择上,选哪些,不选哪些,各报房不尽一致,因而各家报房京报的内容稍有所不同。这也是那么多报房京报能够并存的一个原因。

第6题:

清代碑学有哪些主要的理论著作?它们的特点和基本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 清代碑学的主要理论著作有阮元著的《南北书派论》、《北碑南帖论》,包世臣著的《艺舟双楫》和康有为著的《广艺舟双楫》。它们和过去的书学理论不同,过去是先有了实践,然后才进行研究和总结,而清代碑学理论却改变了书学史上这种被动状况,第一次使理论走到了艺术实践的前头,成为实践的指导。当帖学的颓风弥漫整个书坛时,阮元首倡碑学,发表了《南北书派论》、《北碑南帖论》二文,文中断然摒弃了千年陈说,主张为救帖学之弊,就非学习北朝碑版不可,为书法艺术展示了一个新领域。包世臣著《艺舟双楫》,为碑学进行大力鼓吹而天下景从,一时书风大变,使学碑成为社会俗尚。最后,康有为著《广艺舟双楫》对碑学进行了全面总结,这样,碑学就成为一个有高度艺术成就和有系统理论的书法流派。
阮元在《南北书派论》中,对书法演变的源流进行了详尽的探讨,他把南北朝不同风格的书法区分为“碑”和“帖”两派。又在《北碑南帖论》中指出:“短笺长卷,意态挥洒,帖擅其长。界格方严,法书深刻,则碑据其胜。”为纠正帖学晚期出现的软弱、僵化的流弊,他在二文中极力倡导写汉碑、北碑,为碑学进行了有力的鼓吹。
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认真品评了当代各家探求笔法的优劣,推出邓石如作为探索碑学成功的代表,公开了邓石如的新笔法。他追溯了古人书法的真谛,认为应“篆势、分韵、草情毕具”和“不失篆分遗意为上”。并以此为标准,尊魏卑唐,颂碑贬帖,使碑学在书坛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一书,共六卷二十七章,一、二卷主要谈书体的源流发展,三、四卷主要是评论碑品,五、六卷主要是谈用笔技巧、学书经验和各种书体的要求。他在书中以西方进化论为指导,以主“变”为宗旨,认为碑学中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他把六朝碑版的艺术特征概括为十大美,来作为新崛起的碑学的十项美学标准。全书广征博引,运用了当时金石考证学上的最新资料和掌握的书坛全部状况,虽在卑视唐书方面持论未免偏颇,但此书仍不失是中国书法史上最全面、最系统的一部史书性的著作。从阮元到包世臣再到康有为,他们的碑学理论是层层相因,逐步发展,直待《广艺舟双楫》出后,碑学理论才最后牢固地确立了。

第7题:

下列关于清代官报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清代官报的读者主要是各级政府官员
  • B、清代官报基本上有门抄和上谕两部分组成
  • C、清代官报通常被称为邸报
  • D、六科由户,礼,兵刑工的六科组成

正确答案:B

第8题:

清代赋役制度发生哪些变化?有什么意义?


参考答案:清朝承袭明制,仍实行一条鞭法。虽已有部分丁银摊入地亩之中,但丁役仍是无地少地农民的一大负担,也成为农民隐匿户口的原因。为了增加丁口,稳定税收,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和丁银为准,额外增丁也不再多征丁银,称为“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无疑是封建赋税制度发展的一大进步,但在编审户口时引发极大混乱。广东、四川两省在康熙后期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征收,取得成效。雍正时期,将“摊丁入亩”推行全国。自此,不再按人丁和地亩双重标准收税,而将土地作为唯一的征税标准,简化了税收程序,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系削弱,自秦汉以来存在2000多年的丁口税从此结束,标志着国家对农民的封建隶属关系全面松弛,这一变化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第9题:

和官报比较起来,“小报”的内容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 第一,信息比较灵通,新闻的时效性较强。
第二,所发表的大多是中枢部门还没有公开的消息,有时难以做到十分准确。

第10题:

清朝政府在近代出版过哪些公开发行的官报?颁布布过哪些新闻法律?


正确答案: 清朝的前期和中期,只有在政府机构内部传递的抄,没有公开发行的官报。感丰元年(1851年),有人上书建议由中央政府刊官报,受到咸丰皇帝的斥责:“识见错廖,不知政体,可笑之至。”以后遂不慑再议。直到1896年光绪皇帝才批准将强学书局改为官书局,出版《官书局报》和《官书局汇报》。“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又批准将上海《时务报》改为《时务官报》但因政变发生而末能实现。到了1901年,直隶总督袁世凯才率先在天津办了《北洋官报》。接着,张之洞在开昌办了《湖北官报》,江西办了《江西日日官报》,河南办了《豫省中外官报》。1906年,商部办了《商务官报》,学部办了《学务官报》。在此基础上,1907年清政府正式出版了中央官报——《政治官报》(后改名《内阁官报》)清政府创办官报的目的,是为了钳制言论。因为当局对民办报的兴起,《听之不能,阴之不可,惟妙惟肖有由公家自设官报》这一条路可走。
清朝政府钳制言论的另一途径,是颁布布新闻法律。1906年7月,清廷颁布布了《大清印刷物专律》,共6章11款。其中规定:凡印刷出版物必须“明白印刷人姓名及印刷所在”;印刷物中有“令人阅之有怨恨或侮谩,或加暴于皇帝、皇族或政府,或煽动愚民违背典章国制者”,即构成“讪谤”罪,要处以10年以下监禁;还授以地方官吏以逮捕被告和封闭印刷所的权力。同年稍后,清廷又颁布布了《报章应守规则》,作为对前一法律的补充。其中规定,新开报馆必须经警察所批准,严禁报刊登载“诋毁宫廷”、“亡议朝政”、“妨害治安”、“败坏风俗”和涉及“内政外交秘密”、的文字。1908年1月,清廷正式颁布布《大清报律》。
其内容除上述各条外,还规定:报纸创刊前必须向有关机关登记,并交纳保证金;第期报纸出版前必须警察机关审查;所刊内容有违禁者永远禁止发行;禁止刊登末经官报、阁抄发布的谕旨、章奏;在国外出版的报刊有违禁者由海关没收销毁,等等。这些法律的予头主要是对准革命派报,当然也殃及了改良派报刊。据不完全统计,从1898年到1911年,到少有53家报馆被封,27个报人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