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日本和英国战后教育立法的特点是什么?
第1题:
()证券体系的特点是有一整套专门的证券监管法规,注重立法,强调公开的原则。
A、英国
B、法国
C、日本
D、美国
第2题:
第3题:
A、中国
B、英国
C、日本
D、美国
第4题:
战后日本法最主要的借鉴和模仿对象是()
第5题:
第6题:
美国、日本和英国战后教育立法的特点是什么?
美国:
1、紧逼国际形势和国内的经济和政治形势;
2、联邦政府以立法形式越来越多地介入公共教育事业;
3、坚持中央和地方教育立法分权,保证地方立法的自主性;
4、社会参与教育立法;5、联邦立法几乎都消息涉及投资问题。
日本:
1、实施了从敕令主义到法令主义的根本转变;
2、发展迅速;
3、教育法律体系兼容并蓄;
4、教育法规完备严格;
英国:
1、既不是纯粹的中央集权制也不是地方分权制;
2、传统的影响发挥着较突出的作用。
第7题:
第8题:
1955年,根据美国教育使团的建议,日本国会通过并公布了战后最重要的教育立法《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
第9题:
《教育基本法》是战后()的一项根本教育大法。
A英国
B德国
C日本
D美国
第10题:
战后日本政治的基本特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