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委会一台电视机被盗,村委会主任便组织村委会成员对全村逐家进行搜查,对此事的正确认识是()。A、发生盗窃案后,村委会有权对村民的家进行搜查B、村委会只有征得村民同意后才能对村民的家进行搜查C、村委会搜查村民的家是违法的,应由检察院对他们进行处罚D、在任何情况下,村委会对村民的家进行搜查都是违法的

题目

某村委会一台电视机被盗,村委会主任便组织村委会成员对全村逐家进行搜查,对此事的正确认识是()。

  • A、发生盗窃案后,村委会有权对村民的家进行搜查
  • B、村委会只有征得村民同意后才能对村民的家进行搜查
  • C、村委会搜查村民的家是违法的,应由检察院对他们进行处罚
  • D、在任何情况下,村委会对村民的家进行搜查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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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如有1/10以上的村民的提议,应召集村民会议

B.村委会每届任期3年,村委会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C.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村委会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D.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参考答案:B

第2题:

下列属于村民会议职能的有(  )。


A.审议村委会报告,评议工作

B.讨论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

C.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

D.表决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

E.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答案:A,B,C,D
解析:
村民会议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村民自治的一项具体制度安排。具体来说,它具有如下几项职能: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表决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第3题:

关于村委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A、镇党委无权罢免和任命村委会的成员

B、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C、乡、民族乡和镇的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可以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无权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村委会的人选

D、村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答案:ABCD

第4题:

甲县乙镇丙村村委会负责人李某将村里最大的一块约4000亩的农田以十分低廉的价格承包给吴某(曾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刑)经营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协议签订后,村民对此极为不满。某日,部分村民代表5人到村委会质询该块土地开发问题,并要求村委会解除该合同,质询期间与李某发生言语冲突,李某理屈词穷,遂报警称村民无理取闹,聚众扰乱村委会办公秩序。
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出警,到达现场后恰当的处置措施有:(多选)

A.维护现场秩序
B.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
C.对双方进行治安调解
D.引导村民代表依法解决问题

答案:A,B,D
解析:
为避免事态扩大,民警赶到现场后,应当维护现场秩序,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以免双方作出过激行为,故AB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村民代表与李某质询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并非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违法行为,不适用治安调解,故C项错误。村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民警应引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D项正确。因此选择ABD选项。

第5题:

某村民委员会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村委会规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标、拍卖等形式实行承包经营
B.村民乙外出经商,村委会不同意乙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
C.村民丙全家转为城市户口,村委会取消丙承包期内的承包权
D.村委会规定凡是嫁往外地的本村妇女,承包地应一律归还村委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 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所以村委 会无权禁止家庭承包经营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承包,A选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 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所以乙有权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B 选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 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 包的耕地和草地”。所以C选项中村委会的决定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 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 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 其原承包地”。所以D选项中一律收回承包地的做法不合法。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第6题: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7题:

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2015年)

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
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
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第1款第(4)项,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根据该法第23条第1款,村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故A项对。根据该法第36条第2款,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故B项应选。
根据该法第36条第1款,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故C项对。
根据该法第16条第1款,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故D项对。

第8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村委会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B.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的工作

C.村委会主任由村民选举产生

D.村委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参考答案:A

第9题: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王某虽长期在外务工,但户籍在甲村,只要王某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就应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A项错误。“入户协议”因侵害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效。杨某的户籍在甲村,故也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B项错误。杨某的户籍在甲村,其参加选举不需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D项正确。

第10题:

某乡政府通知所辖村村委会,要求村委会向每户村民收取500元用于修建村文化活动中心,村民认为修建文化活动中心的决定没有通过他们讨论同意,不愿交款。村委会告知村民,如不按期交款,就不发放防洪工程补助款。村民对此强烈不满,欲罢免村委会成员。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乡政府要求村委会向村民收费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村民欲罢免村委会成员,需经过何种程序?(3)谈谈如何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答案:
解析:
(1)不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本题中,村里是否修建村文化活动中心,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乡政府无权干涉,乡政府强行要求村委会收费的做法是不合法。(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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