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聘用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第1题:
第2题: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第3题: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
B、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年
C、直接责任人员5年
D、直接责任人员3年
第4题:
申请人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几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第5题: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经营管理工作。
第6题:
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可以只办理一个《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7题: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8题: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作出之日起——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9题: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10题:
餐饮服务单位聘用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