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1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甲某将其二室一厅的住房租给乙某,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1万元,每年年初时一次付清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某即将1999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两年的年租金支付给甲某。 1999年9月2日,甲某因开办公司向丙某借款30万元,借期1年。根据丙某的要求,甲某以该套房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于同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甲某未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乙某。 2000年10月初,甲某因其公司亏损,无力偿还向丙某所借的欠款,经双方协

题目

1999年1月1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甲某将其二室一厅的住房租给乙某,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1万元,每年年初时一次付清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某即将1999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两年的年租金支付给甲某。 1999年9月2日,甲某因开办公司向丙某借款30万元,借期1年。根据丙某的要求,甲某以该套房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于同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甲某未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乙某。 2000年10月初,甲某因其公司亏损,无力偿还向丙某所借的欠款,经双方协商,丙某同意以该房作价30万元转归其所有,以冲抵债务,条件是乙某必须尽快搬出。双方于2001年1月初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丙某通知乙某限期搬走后,乙某以其与甲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而应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拒绝搬走,双方形成纠纷。乙某以甲某和丙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 假设甲某与丙某的抵押权成立在先,乙某的租赁权发生在后,本案又将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于2015年4月将自有住房出租给李某1年,年租金为5000元。2015年5月王某将该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5年6月,李某将房屋转租给张某,签订了6个月的转租合同。

关于已出租房屋抵押的说法,正确的为( )。

A.王某应将抵押情况告知李某
B.王某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不得对抗抵押权
C.王某将住房抵押后,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王某到期无力偿还贷款,甲银行抵押权实现后应保持原租赁关系至合同终止日

答案:A,C,D
解析:
A项,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C项,租赁房屋期间,房屋被抵押或查封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D项,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或者承租人有可能发生变动,为了保护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稳定租赁关系,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赋予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继续承租的权利。根据该原则,王某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时甲银行可以实行抵押权但应保持原租赁关系至合同终止日。

第2题:

王某想回乡下安享晚年,将其在某市市区一处居住了几十年的合法房产赠与李某。在办理了有关手续后,李某搬进该房屋居住。后来李某将该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得到贷款50万元,半年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得到贷款20万元。在抵押期间,未经甲、乙银行同意,李某便将该房屋出租给赵某,但将抵押事实书面告知了赵某。李某到期无力归还贷款,但与赵某的租赁合同还未到期。
下列关于李某抵押房屋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B.李某和甲、乙银行应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 d内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C.不管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甲银行对抵押房屋都具有优先受偿权
D.其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答案:A,D
解析:

第3题:

2000年5月,王某因开办公司向李某借款30万元,期限为1年。王某以自己拥有的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于同年办理了登记手续。2000年10月,王某将该套房屋出租给张某,月租金1000元,租期2年,但王某未将房屋抵押一事告知张某,也未将房屋出租一事告知李某。2001年5月,借款期限届满,王某因其公司亏损无法还本付息,便将抵押的房屋作价30万元归李某所有以清偿债务,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01年7月,李某以房屋所有人的名义通知房屋承租人张某,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张某则以租赁在前且合同期限未满为由,拒绝迁出。李某便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迁出。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的王某与李某的抵押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出卖房屋的行为给张某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1)抵押合同已经成立。因为王某与李某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办理了登记手续。该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出卖房屋的行为给张某造成损失应由王某承担。因为王某与张某约定租期为2年,在此期间,张某享有该房屋的租赁权。但是王某未通知张某在房屋上设定抵押,而李某主张其房屋所有权,妨碍了张某占有、使用该房屋,王某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由此所造成的张某的一切损失由王某承担,王某也可以解除合同,拒付租金。

第4题:

甲某为解决其经营的印刷厂的短期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于2001年10月18日同乙某订立借款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乙某借给甲某50万元,无利息,期限自2001年10月18日至2002年10月18日,甲某以其所有的房屋一栋(价值60万元)作抵押。同时约定,在债务履期届满乙某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为乙某所有。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向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乙某即将50万元转至甲某账户上。2002年5月13日,一场大火将已设抵押的房屋造成严重损坏。乙某到期未收回欠款,遂以甲某为被告提起诉讼。后经查:甲某的房屋损坏后获得保险赔偿金40万元。本案中“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某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为乙某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此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本案的抵押合同属于绝押合同(又称流质契约)。甲某与乙某关于“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某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为乙某所有”的约定属于流质条款,违反了我国《担保法》第40条对流质契约的禁止性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因此是无效的。但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57条第1款的规定,该流质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本案中的抵押合同没有其他无效的情形,因此甲某仍要以其房屋承担担保责任。

第5题:

王某于2017年12月将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给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1年,年租金为20000元。2018年5月王某因个人融资需要,将该套房进行抵押。张某居住了房屋3个月后,因个人原因,在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刘某。关于王某将该套房屋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应当将抵押情况告知刘某
B.王某与张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
C.王某将该房屋抵押后,与张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如王某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抵押权实现时原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E.王某应将租赁情况告知刘某

答案:A,C
解析:
在房屋抵押过程中,以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6题:

王某于2011年4月将自住房出租给李某1年,年租金为5000元。2011年5月王某将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1年6月,李某将房屋转租张某,签订了6个月的转租合同。
关于已出租房屋抵押的说法,正确的为(  )。

A、王某应将抵押情况告知李某
B、王某不应将租赁情况告知甲银行
C、王某将住房抵押后,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王某到期无力偿还贷款,甲银行抵押权实现后,应保持原租赁关系至合同终止

答案:A,C,D
解析:
以已出租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7题:

王某于2011年4月将自住房出租给李某1年,年租金为5000元。2011年5月王某将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1年6月,李某将房屋转租张某,签订了6个月的转租合同。(2012年真题)

关于已出租房屋抵押的说法,正确的为( )。

A.王某应将抵押情况告知李某
B.王某不应将租赁情况告知甲银行
C.王某将住房抵押后,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王某到期无力偿还贷款,甲银行抵押权实现后,应保持原租赁关系至合同终止

答案:A,C,D
解析:
以已出租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8题:

2008年8月8日,甲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约定租期为3年。一年前,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乙公司,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租赁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刘某将卡车交给自己,以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尽管抵押权设定在先,并且办理了登记,但是抵押权实现后,刘某在租期内仍然有权继续承租
B.对于刘某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承担
C.如果甲公司曾经口头告知刘某已经抵押的情况的,损失由刘某自己承担
D.如果甲、乙公司协商将卡车折价归乙公司所有,乙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D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据此,当租赁与抵押并存时,只有当抵押设定在前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之时,实现抵押权时方可打破租赁关系,在拍卖后,新的所有人可以直接解除租赁合同且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本题是抵押设定在前并且办理了登记,一旦实现抵押权,可以直接打破租赁关系,故A错误,D正确。那么,在打破租赁后,承租人的损失应当如何承担呢 《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据此,关键要看在设定租赁之时,抵押人有没有书面告知已设抵押的情况,已经书面告知的,承租人自己承担损失,没有书面告知的,抵押人承担损失。由于C项中说甲公司曾经口头告知刘某抵押的情况,据此,B正确,C错误。

第9题:

甲某系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为提高生产效率,欲购进一台价值5万元的机器,但一时资金周转不开,于是甲某向乙某借款2万元,并提出以自己价值3万元的玉雕船作担保。2002年9月3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此玉雕船作质押担保,此玉雕船由甲某保管,并约定不按期还款,乙某可将此玉雕按市场价变卖折抵借款。当日,乙某即给了甲某2万元的借款。在经营过程中,甲某又因需购进一批货物仍需借款,于是向丙某借款3万元。丙某一再要求甲某提供担保,于是甲某将已质押给乙某的玉雕船作担保与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由丙某借给甲某3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2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质押担保方式为甲某的价值约3万元的玉雕船。 合同签订之日,甲某即将玉雕船移交给丙某占有,同时丙某将借款支付给了甲某。2003年4月1日,乙某的借款到期后,要求甲某偿还,甲某无能力还款。乙某即要求对甲某的玉雕船行使质权,甲某以该玉雕船又质押给丙某为由而折抵不成,形成纠纷。 本案中甲某与乙某的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某与丙某的质押合同的效力又如何?


正确答案:甲某与乙某之间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而甲某与丙某之间达成的质押借款合同成立并依法生效。依照《担保法》第64条的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所以说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动产质押合同成立后还需移转质物,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原则作为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尽管乙某和甲某签订了书面的质押借款合同,而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他们的质押借款合同仅仅是成立而没有生效。因为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的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甲某与乙某的质押借款协议中约定玉雕船由甲某保管,所以该质押借款协议因没有转移质物的占有而无效。相反的,因甲某与丙某签订质押借款合同的同时,已将质物移交给丙某占有,符合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甲某与丙某之间达成的质押借款合同成立并依法生效,对甲某和乙某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10题:

甲某系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为提高生产效率,欲购进一台价值5万元的机器,但一时资金周转不开,于是甲某向乙某借款2万元,并提出以自己价值3万元的玉雕船作担保。2002年9月3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此玉雕船作质押担保,此玉雕船由甲某保管,并约定不按期还款,乙某可将此玉雕按市场价变卖折抵借款。当日,乙某即给了甲某2万元的借款。在经营过程中,甲某又因需购进一批货物仍需借款,于是向丙某借款3万元。丙某一再要求甲某提供担保,于是甲某将已质押给乙某的玉雕船作担保与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由丙某借给甲某3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2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质押担保方式为甲某的价值约3万元的玉雕船。 合同签订之日,甲某即将玉雕船移交给丙某占有,同时丙某将借款支付给了甲某。2003年4月1日,乙某的借款到期后,要求甲某偿还,甲某无能力还款。乙某即要求对甲某的玉雕船行使质权,甲某以该玉雕船又质押给丙某为由而折抵不成,形成纠纷。 何为质押?质押如何分类?


正确答案:所谓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质物的不同,质押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动产质押;二是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是以权利为标的的质押。而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本案中的质押物玉雕船属于动产,因此本案是动产质押纠纷案。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