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违法行为无异议的,可以直接到银行缴款,但缴款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1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第2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交由下属的交通警察大队管辖。
第4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警察不得以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作为处罚依据。
第5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
第6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不得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后直接做出处罚决定。
第7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转向灯等灯光的,交通警察可以以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作为处罚依据。
第8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于交通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第9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免于罚款的处罚,但该违法行为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第10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分,对于无法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仅处罚款不予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