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现场拉伸钢筋时不慎将左手无名指压断,在项目经理的调解下,张某与雇主达成协议约定:“雇主一次性向张某支付5000元作为补偿,张某放弃诉讼的权利”这种调解形式属于()。

题目
张某在现场拉伸钢筋时不慎将左手无名指压断,在项目经理的调解下,张某与雇主达成协议约定:“雇主一次性向张某支付5000元作为补偿,张某放弃诉讼的权利”这种调解形式属于()。

A、行政调解
B、法院调解
C、人民调解
D、仲裁调解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2018新教材P339《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种司法辅助制度,是人民群众自己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也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自己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该题目中的雇主跟张某自己解决了纠纷,所以为C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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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为自己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后李某与张某交恶,在深夜将张某的房屋烧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对张某进行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对李某的代位求偿权,

B.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不能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

C.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D.保险公司赔偿后,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A
34.答案:A 考点: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讲解:《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入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可知,保险公司对张某进行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对李某的代位求偿权,故A选项正确,当选。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可知,在保险公司赔偿前,张某可以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只是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故BC选项错误,不当选。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弃对李某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第2题:

张某在现场拉伸钢筋时不慎将左手无名指压断,在项目经理的调解下,张某与雇主达成协议约定:“雇主一次性向张某支付5000元作为补偿,张某放弃诉讼的权利”。这种调解形式属于( )。

张某在现场拉伸钢筋时不慎将左手无名指压断,在项目经理的调解下,张某与雇主达成协议约定:“雇主一次性向张某支付5000元作为补偿,张某放弃诉讼的权利”。这种调解形式属于( )。


正确答案:C

第3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D

第4题:

林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并约定由张某照顾刚满周岁的女儿。不到一年,张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此时,作为女儿监护人的应当是()
A. 林某
B. 林某的父母
C. 张某的父母
D. 张某所在单位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故本题选A。

第5题: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吗?而且也不用经济补偿的吗?

老赵因工作较忙无暇打理家务,遂与张某口头约定,由张某每周来老赵家两次,每次整理家务3小时,每次工资100元,试用一次,试用期工资80元,工资每月支付一次。3个月后老赵感觉张某整理家务比较马虎,遂通知张某解除约定,张某要求老赵多支付一次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老赵可以与张某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B.老赵可以与张某约定试用期                                                                                        C.工资支付标准及结算周期符合规定      

D.张某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是的,上次的回复有点问题。在此和您说声抱歉。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该题的答案为BCD, 只有A的表述正确。


祝您学习愉快!

第6题:

张某在现场作业时不慎将左手无名指压断,在项目经理的调解下,张某与雇主达成协议约定:“雇主一次性向张某支付5000元作为补偿,张某放弃诉讼的权利”.现张某表示反悔,则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协议是无效的

B.该协议具有强制约束力

C.张某可以起诉

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C

 诉讼外调解特征: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当事人反悔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7题:

张某为自己所有的房屋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险,张某与邻居李某交恶,李某放火将张某的房屋烧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经友人调解,李某公开向张某赔礼道歉。张某表示不以任何形式追究李某的责任,则李某的损失可以由甲保险公司承担

B.保险人自接到事故通知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C.如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保险金后,友人调解成功,则张某依然有权表示放弃追究李某的责任

D.如张某与李某因此相爱并迅速结婚,则保险公司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BCD
《保险法》第60~62条。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60条第l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虽张李结婚,但李先前行为为故意行为,故D选项依然错误。

第8题:

如张某起诉要求与被告李某解除婚姻关系,诉讼过程中张某委托朋友王某作为全权代理人,并授权王某可以和解、调解,此后,为防止尴尬局面的出现,张某在征得主审法官同意的情况下未出庭参加庭审,王某与张某丈夫李某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不需要事先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

B.王某不但可以处分一般的诉讼权利,也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C.张某委托王某代其和解、调解,并且其未出庭已经征得了法官的同意,因此其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D.尽管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张某也必须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D

第9题:

张某与李某的借款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同时经王某同意并在调解协议中约定由王某提供担保,保证李某履行调解协议。在送达调解书时,张某与李某签收后,王某拒绝签收调解书。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虽然王某拒绝签收调解书,但调解书仍发生法律效力

B.因王某未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对王某没有约束力

C.李某拒不履行义务时,张某可以申请执行李某的财产

D.李某拒不履行义务时,调解书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张某可以申请执行王某的财产


正确答案:ACD

第10题:

张某与王某约定,王某将汽车无偿转让给张某,条件是张某将自己的房屋无偿提供给王某居住,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是: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无名合同
D:互易合同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支付价款,本题中王某将汽车转让给张某,张某并不支付价款,而是以房屋无偿租赁给王某居住作为对价,所以不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75条规定,互易合同是双方均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张某并未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王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题中王某并未支付租金,而是用无偿转让汽车作为对价,所以不是租赁合同。本题中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不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有名合同,而是无名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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