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题目
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B: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C:指令再审不得指定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D: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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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审判监督程序是具有补救性质的纠错程序

B.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C.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不得申请再审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应该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正确答案:C
C。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提起再审。故C项错误。

第2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审判监督程序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B.若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可判决停止执行

C.法院院长有权提起再审程序中 华 会计网校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正确答案:D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审判监督程序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院院长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所以只有选项D正确。

第3题: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不是每个案件必经的程序,只有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又确有错误的案件,被提起再审,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审判监督程序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B:若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可判决停止执行
C:法院院长有权提起再审程序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院院长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所以只有选项D正确。

第5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审判监督程序并不是我国民事审判的必经程序

B.当事人一经申请再审,就启动再审程序

C.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D.凡是进行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均应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才能引起再审程序。

第6题:

下列关于再审裁判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B.乙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持

C.丙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欲撤回再审申请,法院经审查准许,并终结再审程序

D.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


正确答案:ABD
ABD。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不能申请再审,A错误。再审发现原判决结果正确,但理由有瑕疵的,应当在纠正该瑕疵后维持原判,B错误;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撤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对此加以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准许,C正确;再审审理范围限于当事人申请或检察院抗诉范围,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法院均不得对此进行审理,D错误。

第7题:

关于再审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

B.原审法院自行发起再审的案件,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C.再审法院应当对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全面的审查

D.再审案件的审结期限为6个月


正确答案:D

第8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审判监督程序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B.若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则判决停止执行

C.法院院长有权提起再审程序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正确答案:D
解析:选项A,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选项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选项C,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9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正确答案:BCD

第10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执行与审判的关系【详解】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理,从而确认民事权利,这是审判程序;第二阶段是实现民事权利的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确定以后,再由法院作为国家执行机关对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执行措施,进而使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虽然立法与理论研究以及实践都把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作为重点,但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有自己独有的诉讼价值和诉讼地位。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诉讼程序,表现为:(1)二者的宗旨不同,审判程序着重通过精密、周全的审理和判决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存在与否,强调司法公正的实现。而执行程序是实现已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重点是强调迅速实现结果,以实现诉讼效率和效益;(2)二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审判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必经程序。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经过民事审判这一程序,而民事执行程序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只有当诉讼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的时候才会发生执行问题,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的发生;(3)二者适用的根据不同,民事执行的根据主要是民事审判程序产生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支付令,但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根据,主要有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4)二者的实施机构不同。在我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但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的审判部门进行,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专门执行部门行使。据此可知,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民事审判程序并非一定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没有经过审判程序,但其可以进入执行程序,故C项说法错误,应选。同样的道理,民事执行程序并非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其是一个独立的程序,与审判程序有诸多不同,故D项说法错误,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裁定终结执行,故B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陷阱】不少人认为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而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续,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不少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一般都要经过审判程序,但亦有一些案件无须审判程序而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可以未经审判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所以说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过于绝对了。反之,执行程序亦并非审判程序的继续,不仅是因为执行程序独立于审判程序,且与审判程序存在重大区别,还因为一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并未经过审判程序,故不能说执行程序是审判程月的继续。对于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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