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

题目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构成侵占遗失物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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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构成侵占遗失物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ACD
【考点】拾得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
【解析】无论江某取得信用卡的手段是否违法,其只要是冒用他人的名义提取现金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无所谓不当得利行为。

第2题:

某日,戚某因宅基地纠纷与邻居郑某发生争吵,遭到郑某破口大骂。次日,戚某叫上自己的弟弟到郑某家中,将郑某院中的水缸、门窗玻璃等共计450余元的东西砸毁。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郑某家中将戚某抓获。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案进行调解。经调解,二人达成协议,约定戚某向郑某赔礼道歉,并赔偿郑某损失400元,3日内交付。但是3日过后,戚某并未实际履行。郑某催促时,他却向郑某宣称是不会赔偿的,且派出所已经处理过了,没有权力再管了。下列叙述错误的有()。


参考答案:A, D

第3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请回答以下 92~95 题。

第 92 题 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构成盗窃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考点】信用卡诈骗罪与侵占罪的想象竞合犯及其处理
【解析】江某利用保管郑某信用卡的便利条件,假借郑某名义私自取走现金,属于《刑法》第196条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同时也构成侵占罪,属于想象竞合,应当择一重罪论处。定信用卡诈骗罪。

第4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构成盗窃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江某是非持卡人却假借持卡人的名义非法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属于《刑法》第196条第3项所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的情况,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第5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问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承认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请回答下列 36~40 题:

第 36 题 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江某构成侵占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构成盗窃罪

D.江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在这里要注意“信用卡”的特殊性,因为《刑法》上有特殊规定,所以不能认为构成侵占罪。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项。

第6题:

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江某构成盗窃信用卡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D.江某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D
【考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的盗窃罪定性
【解析】江某盗窃信用卡后又用其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7题:

如果本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郑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只有江某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江某有罪

D.郑某是被害人而不是证人


正确答案:AC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13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中不属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损失,所以只能由郑某自己而不是人民检察院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第8题:

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江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B.江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

C.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
【考点】伪造信用卡行并使用行为的定性:牵连犯的处理
【解析】江某伪造信用卡提取现金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96条第(一)项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前面的伪造信用卡行为是信用卡诈骗罪的牵连行为,应当择一重罪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第9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江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B.江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
C.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项的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购买商品、提取现金等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又触犯了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和伪造金融票证罪之间是牵连关系,依照牵连犯的处理规则,从一重处罚,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刑法》中并无伪造信用卡罪,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所以B项排除。江某自己伪造信用卡,并进行使用,其先后实施了伪造金融票证行为和信用卡诈骗行为,两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目的关系,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即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而不数罪并罚。所以,AD项排除。

第10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
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江某构成盗窃信用卡罪
B.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江某既构成盗窃罪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D.江某构成盗窃罪


答案:D
解析:
。《刑法》中并无盗窃信用卡罪,A项不应选。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又以诈骗的手段使用的,不另成立信用卡诈骗罪,只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所以BC项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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