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

题目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C
暂无

第2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开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B.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C.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入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

D.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正确答案:B
【考点】涉外财产保全、涉外民事判决及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92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93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此可见,《民事诉讼法》仅规定了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开始。而《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范畴,该法并未规定法院可以依职权开始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因此,法院无权依职权进行此行为。选项A是正确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l款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由此可见,涉外财产保全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是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此可见,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l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由此可见,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3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被请求执行人或者其财产都不在中国领域内需要到外国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的,则:( )

A.当事人向我国法院申请,由我国法院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当事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中国法院申请,再由中国法院向国外法院申请承认执行

D.当事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后者向国外法院申请承认执行


正确答案:B
【考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因此,B项正确。

第4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应如何执行?()

A: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B: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答案:B,D
解析:
【考点】涉外执行。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选项中B、D项符合题意。

第5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开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B.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C.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

D.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正确答案:B

第6题: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

B.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申请

C.只有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外国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D.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正确答案:B
[考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可见,条约与互惠关系是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前提,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319条的规定:“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因此,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退回当事人,而不是驳回当事人的申请,B选项说法错误,应入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可见,我国承认与执行的外国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而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也是判决合法有效的前提条件之一,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本题考查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一内容在我国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规定较为凌乱,现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我国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对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承认与执行须符合的条件做如下总结:(1)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作出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5)判决作出国法院已给予被执行人充分的出庭应诉机会;(6)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作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
[陷阱点拨]本题的陷阱在于:在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时,法院是否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乍一看。既然双
方没有进行司法协助的前提条件,法院当然不应当承认和执行这个判决,问题在于法院的具体做法是驳回申请还是退回处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此时法院应当退回并说明理由。这个题目也提醒考生对予细节问题要注意把握。

第7题:

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需要在中国发生法律效力,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 )

A.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B.申请承认和执行

C.重新起诉

D.申请登记


正确答案:B
B。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只有B项是正确的。

第8题:

对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只能由当事人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D.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通过我国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D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64条:“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第9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则( )。

A.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B.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B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判决、裁定的涉外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 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同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第264条第2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法律/教育网/整理/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正确答案是BD.

第10题:

关于外国的判决、裁定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裁定承认后,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B.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
C.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由合议庭进行审查
D.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提供协助并说明理由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46条的规定,A项、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8条第1款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4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