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李某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马某,李某死后马某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马某死亡,则( )。
A.该古玩由李某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马某子女继承
C.将该古玩**,价款由李某子女、马某子女共同继承
D.李某子女同意方可由马某子女继承
第2题:
赵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1997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赵某二老。2002年赵某去世后,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赵某的妻子和乙
c.赵某的妻子和丙
d.赵某的妻子、乙和丙
第3题:
李某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马某,李某死亡后马某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马某死亡( )。
A.该古玩由李某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马某子女继承
C.将该古玩出售,价款由李某、马某子女继承
D.如李某子女同意方可由马某子女继承。
第4题:
第5题:
马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后发现,被继承人马乙曾与伟泽公司签订了一份地役权合同,合同约定:为满足马乙观景的需要,马乙向伟泽公司支付50万元,伟泽公司在10年内不得在自己的厂区内建造8米以上的建筑物。现在尚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但伟泽公司已经在自己的厂区内建造了一栋10米高的厂房。马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了买受人童某,后为童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
(3)、根据《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马甲和童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说法正确的有( )。
A.马甲和童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自产权过户登记之后生效
B.如果在马甲向童某交付房屋之后,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之前,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马甲承担
C.如果在马甲向童某交付房屋之后,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之前,马甲将房屋设置抵押的,该抵押行为无效
D.如果马甲和童某就房屋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当在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如果马甲和童某就房屋价款的履行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答案:DE
解析:不动产买卖合同自签订时生效。不动产登记之后,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所以,选项A错误。
风险负担以是否交付为界限,与所有权的转移没有直接关系。本题中,在马甲交付了房屋之后,风险由童某承担。所以,选项B错误。
在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前,马甲依然享有所有权,该抵押行为属于所有权人的处分行为,是有效的。所以,选项C错误。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D正确。
就房屋价款的履行问题发生纠纷,适用普通管辖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选项E正确。
第6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答案】AC
【考点】遗嘱继承、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继承人李某在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要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第7题:
马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后发现,被继承人马乙曾与伟泽公司签订了一份地役权合同,合同约定:为满足马乙观景的需要,马乙向伟泽公司支付50万元,伟泽公司在10年内不得在自己的厂区内建造8米以上的建筑物。现在尚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但伟泽公司已经在自己的厂区内建造了一栋10米高的厂房。马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了买受人童某,后为童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马甲有权请求伟泽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物
B.马甲有权以马乙的名义请求伟泽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物
C.马甲和童某均有权请求伟泽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物
D.马甲和童某均无权请求伟泽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物
E.童某有权请求伟泽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物
答案:E
考点:地役权的相关规定。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因为马乙已经死亡,马甲继承房屋后,又将房屋出售给了童某,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所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因此转移给了童某,而地役权作为从物权,随之转让,所以童某有权请求伟泽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物。
第8题:
陈某与前妻夏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蔡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陈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陈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陈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陈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夏某
B.蔡某
C.小刚
D.杨某
E.小强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