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宋幼年时被张某夫妇收养,小宋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遂解除了与小宋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妻无子女,年老体衰且无生活来源。张某夫妇要求小宋给付生活费,遭到小宋的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题目
小宋幼年时被张某夫妇收养,小宋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遂解除了与小宋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妻无子女,年老体衰且无生活来源。张某夫妇要求小宋给付生活费,遭到小宋的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所以小宋没有给予张某夫妇生活费的义务
B.因为小宋与张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所以小宋没有给予张某夫妇生活费的义务
C.因为张某夫妇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所以小宋应当给予张某夫妇生活费
D.小宋没有给予张某夫妇生活费的法律义务,但是负有道义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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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幼年时为赵某夫妇收养,甲成年后与赵某夫妇不和,赵某夫妇于是向法院起诉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现赵某夫妇年老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陷入生活困难。则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与赵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

B.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是收养关系是赵某夫妇主动要求解除的

C.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是赵某夫妇抚养成年,且赵某夫妇现在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

D.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并不导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正确答案:ABD
参见《收养法》第30条。

第2题:

如果经此诉讼,宋艳与宋氏夫妇的关系恶化,宋艳能否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参考答案:

可以。根据《收养法》第27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所以,宋艳可以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第3题:

刘某夫妇因为需要外出开会,遂将自己8岁的孩子小华委托给好友张某照看。在此期间,淘气的小华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 )。

A.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张某有过错,张某负连带责任

B.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刘某夫妇无力承担,由张某承担

C.刘某夫妇承担,张某概不承担,因为刘某夫妇是小华的监护人

D.张某承担,刘某夫妇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A【解析】本题考查监护委托时民事责任的承担。《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第4题:

小吴幼年时为张某收养,小吴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提出并解除了与吴某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吴某承担赡养义务,遭吴某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吴某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B.因为吴某与张某夫妇已经解除收养关系,吴某不承担该赡养义务
C.因为吴某与张某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吴某不承担该赡养义务
D.吴某与张某夫妇私自解除收养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以后的赡养义务问题。依照《收养法》第30条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第5题:

小宋幼年时被张某夫妇收养,小宋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遂解除了与小宋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妻无子女,年老体衰且无生活来源。张某夫妇要求小宋给付生活费,遭到小宋的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所以小宋没有给予张某夫妇生活费的义务
B.因为小宋与张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所以小宋没有给予张某夫妇生活费的义务
C.因为张某夫妇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所以小宋应当给予张某夫妇生活费
D.小宋没有给予张某夫妇生活费的法律义务,但是负有道义上的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收养的解除。解除收养关系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都已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该养子女应当承担养父母的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第6题:

李双能否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宋艳解除与宋氏夫妇的收养关系,并赡养自己?


参考答案:

不能。收养关系的解除,在养子女成年之后,只能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根据城管法律规定协议解除或根据一方要求解除。本案中,宋艳已经成年,李双不能要求宋艳与宋氏夫妇解除收养关系。


第7题:

下列情况可以收养的是( )。

A.田某,女,30周岁,无子女

B.小宋有一个女儿,想收养个儿子

C.小汪夫妻,因小汪喜欢男孩,单独一方想收养

D.无配偶的覃某,男性,41岁,想收养4岁的女童


正确答案:A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除上述规定外,《收养法》还对收养人的条件作了其他规定:第一,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二,为有利于夫妻和睦和对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及收养关系的稳定,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三,为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并保障收养人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精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第8题:

宋某因股东分红事宜与张某发生争吵,怀恨在心。一日,宋某伙同好友把张某挟持至宋某家,软禁数日。问: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参考答案:非法拘禁罪。

第9题:

宋某与江某是夫妻,育有三个儿子,分别是宋大,宋二和宋小。宋大英年早逝,留下一子宋小庆。宋二收入颇丰,但却拒绝赡养宋某和江某。后宋某因病去世,留下两栋房子和存款50万元。在办理丧事期间,宋小因太过悲痛导致心脏病发而死亡,留下一女宋倩倩。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宋小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宋小庆对宋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宋倩倩属于转继承人
D.宋二因拒绝赡养宋某,导致其丧失继承资格
E.宋倩倩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继承和转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本题中宋小庆是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选项AB正确。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而宋倩倩是转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E错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由此可知,宋二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而不是直接丧失继承资格。所以选项D错误。

第10题:

甲幼年时为张某收养,甲结婚后与张某夫妇 不和,张某夫妇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 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甲承担 赡养义务,遭甲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 是:( )
A.甲不承担该赡养义务,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 某夫妇提出的
B.甲不承担赡养义务,因为甲与张某夫妇的收养 关系已经解除
C.甲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张某夫妇生活困难
D.甲不承担赡养义务,但负有道义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以后的贍养义务问 题。依照《收养法》第30条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 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 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 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 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 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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