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题目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两罪之区别在于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是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权,寻衅滋事罪伤害的是社会公共秩序。故两者的犯罪客体也有区别。另外,寻衅滋事具有随意挑衅的特征,故综合分析题中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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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C
[考点]无因管理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本题中,李某的行为,主观上虽然不排除为了自己的利益,但是确有为避免张某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的意思,且客观上也实施了管理行为,此管理行为既无法定又无约定义务,因此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构成了无因管理行为,选项C正确。选项AB错误。
选项D考查的是无因管理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可知,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就在无因管理人与才叭之间成立了元因管理之债,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成立了无因管理,管理人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偿付自己为李某固房支付的必要费用,据此,选项D错误。

第2题:

张某与李某有仇。某日,李某看见张某拿着木棒向他走来,李某以为张某要报复,遂向张某抢先出手,将张某打伤。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 ( )

参考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显然不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不正确。

第3题:

张某和李某赌博,输了1万元,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无果,非常生气。一日,李某专程找到张某说:“你再不还钱我就到公安局报案让你坐牢。”张某恳求李某不要报案,李某说:“不报案也行,除非你给钱。”张某无奈只得同意,但是又恳求李某宽限几日。最后李某同意由张某1个月内还清,但是要求张某打一个写有“欠李某1万元,保证1个月内还清”的欠条。对于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是有效的法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因受胁迫而为的可撤销民事行为 D.因违法而无效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D
因赌债不具有合法性,所以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为还钱写的欠条也属于因违法而无效的民事行为。本题中张某虽然受李莱胁迫而写了欠条,但是由于行为本身是无效的,所以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本题应选D。

第4题:

张某与李某系邻居,因楼层渗水发生口角,张某将李某打伤。案件受理后,公安机关的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李某被打肿了脸,到医院检查后无碍,放弃了伤势鉴定。公安机关应强迫李某进行鉴定,否则无法依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
  • B、李某被打肿了脸,到医院检查后发现牙齿松动,张某认为李某的牙齿松动不是其殴打行为所致,双方发生争执。公安机关应以医院病历为依据进行处罚
  • C、李某接到鉴定委托书后,经公安机关多次通知,李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去鉴定,公安机关应视其拒绝鉴定
  • D、李某被打肿了脸,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耳膜破裂。公安机关发现其伤势较重可能为轻伤。但由于张、李二人已私下调解,可不必要求李某进行伤情鉴定

正确答案:A,B,D

第5题:

张某对王某心存怨恨,于是在王某的食物中投放毒药,王某食用后被毒死。这时李某到张某家玩,了解情况后,与张某一同将尸体掩埋。后来民警询问李某,李某称自己对王某死亡一事不知情。关于张某、李某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包庇罪
C.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无罪
D.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遗弃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认定。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事前无通谋的帮助行为,张某、李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对这种事后帮助行为应单独定罪处罚。

第6题:

陈某与张某因村委会选举发生争吵,双方大打出手,张某表兄吴某见状持木棍朝陈某身上砸去,陈某之子见后也从乒乓球桌上抓起一把菜刀向张某砍去,将张某右手前臂砍伤,经法医鉴定伤情属轻伤。对于陈某之子的行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正当防卫

C、构成防卫过当

D、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C

解析:陈某之子首先是正当的防卫,但是在防卫过程中造成别人受伤,所以是构成防卫过当

第7题:

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C

第8题:

张某因打伤李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拘役2个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调查中,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检查张某的住所

B.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张某的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则对其拘役的期限为一个半月

C.如果张某之父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安机关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D.由公安局将张某送到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


正确答案:B
[考点]行政拘留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可知,如果公安机关对公民住所进行检查,无论是否必要立即检查,都必须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故选项A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既然张某已经被处以15天的拘留并执行完毕,则当被法院依法判处2个月的拘役时,应当折抵相应刑期,拘役期限为1个半月。故选项B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由此可知,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至于担保人的条件,规定在同法第108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本案中,张某的父亲因为与本案有牵连,不能成为担保人,不符合公安机关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故选项C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3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可见,执行行政拘留的场所应当是“拘留所”。而不应是选项D中的“看守所”。D项错误。[陷阱点拨]本题的第一个陷阱是对住所进行检查所需要出示的证件、文件,考生需要区别对不同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所需出示的证件、文件或其他特殊要求。第二个陷阱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所需担保人的条件,考生需要将其与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区别开来:《刑事诉讼法》要求保证人“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而《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求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第9题:

李某伙同张某和廖某等人预谋后驾车到郑州市金水区某都市村庄张某的出租房内,冒充人民警察以查没色情光碟为由,将张某仓库内的二十箱色情光碟拉走。后张某提出以缴纳罚款解决此事,李某等人佯装与张某协商,最后让张某交出罚款23,000元。得款之后,李某等人伺机溜走。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B.李某等人查获的是色情光碟,不构成犯罪
C.李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李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答案:A
解析:
李某等人冒充人民警察骗取公民财物,构成招摇撞骗罪。色情光碟不影响招摇撞骗罪的成立。

第10题:

张某持刀追杀李某,李某的朋友熊某恰好路过,用气枪打伤了张某,熊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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