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送给工商局长100万,让工商局长对自己生产假冒爱马仕皮包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工商局长属于任意共同犯罪 B.甲和工商局长属于必要共同犯罪 C.甲和工商局长属于复杂共同犯罪 D.甲和工商局长属于特殊共同犯罪

题目
甲送给工商局长100万,让工商局长对自己生产假冒爱马仕皮包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工商局长属于任意共同犯罪
B.甲和工商局长属于必要共同犯罪
C.甲和工商局长属于复杂共同犯罪
D.甲和工商局长属于特殊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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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则被告是( ). A.C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B.C县工商局局长 C.C县工商局 D.C县工商局和执法人员


正确答案:C

第2题:

卫生局接待工商局副局长的主要人员应是()

A、局长

B、副局长

C、科长

D、秘书


正确答案:B

第3题:

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属于单位犯罪

B.办案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

C.本案属于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D.本案属于复杂的共同犯罪

E.本案属于简单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犯罪的种类。特殊的共同犯罪,指3人以上有组织的实施共同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必须由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指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各共同犯罪人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故意,就实行犯罪进行了策划或者商议。复杂的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的情况。陈乾和李庆是为了犯罪的目的设立公司的,不属于单位犯罪。

第4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报本局( )批准

A.局长
B.分管局长
C.主持工作的局长

答案:A,C
解析:

第5题:

2018年6月6日,X省Y市Z县甲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销售假冒名牌服装,被本县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为防止甲公司逃避处罚,执法人员要求甲公司当场缴纳2 000元罚款。之后,执法人员告知甲公司,如果对处罚结果不服,可以向工商部门提出听证申请。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甲公司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则被告是:

A、Z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B、Z县工商局局长
C、Z县工商局
D、Z县工商局和执法人员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则被告是Z县工商局。

第6题: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

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

B.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

D.不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B

第7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负责入室行窃,丙负责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复杂共同犯罪

B.简单共同犯罪

C.必要共同犯罪

D.犯罪集团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共同犯罪的分类。复杂的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的情况;简单的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

第8题:

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共同犯罪

C.简单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D
解析:必要共同犯罪是相对于任意共同犯罪而言的,两者的分类标准是以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以二人以上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特殊的共同犯罪是相对于一般的共同犯罪而言的,两者的分类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的紧密程度为标准划分的,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建立起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或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亦即犯罪集团。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的分类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进行划分的。简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某一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在这种共同犯罪形式中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一定分工的共同犯罪。根据题干的表述,甲乙丙是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实行犯罪行为的,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9题:

甲为县烟草局局长,其妻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受贿罪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成立不作为的共同犯罪
D.甲是共同受贿罪中的从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必须具有法定的作为义务才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甲没有制止妻子受贿的法定作为义务,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因此不成立受贿罪的共犯。

第10题:

(2010年真题)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
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
B.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
D.不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B
解析:
解析: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特殊的共同犯罪是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故本题中甲、乙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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