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某小学二年级学生(8岁),一日趁体育课自由活动时,溜出学校大门到附近书店看书,在过马路时被吴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倒,吴某逃逸,一直未归案。小李受重伤被路人送去医院抢救。共花费上万元医疗费。经查,该机动车为王某所有,是吴某于事故发生当日盗取。后小李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小学和王某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李的医疗费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问: (1)王某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某小学是否需要

题目
小李是某小学二年级学生(8岁),一日趁体育课自由活动时,溜出学校大门到附近书店看书,在过马路时被吴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倒,吴某逃逸,一直未归案。小李受重伤被路人送去医院抢救。共花费上万元医疗费。经查,该机动车为王某所有,是吴某于事故发生当日盗取。后小李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小学和王某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李的医疗费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问: (1)王某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某小学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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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给自己的越野车投保了10万责任险交强险,李某让其子小李,年仅16岁,学习开车。小李独自开车时不慎撞坏叶某轿车,叶某修车花费2万元,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下列正确的是()

A.应当由李某向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应当由小李向叶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C.因李某疏于管理保险财产,保险公司有权通知李某解除保险合同

D.保险公司支付赔偿后不能对小李行使追偿权


参考答案:AD

第2题:

本案中丁妹受伤的医药费如何承担( )

A.吴某承担

B.吴某和王某平均分担

C.主要由吴某承担,王某给予适当补偿

D.吴某和王某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承担问题。
丁妹受伤因为吴某和王某的共同过错,对丁妹而言,他们都是共同侵权行为人,《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D是正确答案。

第3题:

李某与吴某有矛盾。一日,李某、张某等5人与吴某等3人相遇,发生持械群殴,吴被砍伤倒地。此时,民警王某经过此地,喊道:“我是公安局的,不许再打。”但歹徒并未收敛,张某持长刀冲上来,砍中民警王某左手。王某立即开枪将张某击毙,其余人四处逃窜。王某开枪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2008年的一天,王某驾车经过一所学校时,发现走错了路。王某见校门开着(事后经查,门卫忘记将校门关上,且当时不在岗),遂驱车驶入校园进行车辆掉头。时值学生课间活动,王某在倒车掉头过程中不慎将学生李某撞伤。学校发现后,立即派人将李某就近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后花费医疗费等费用总计12232元,全部由肇事人王某支付。出院后,李某父母要求王某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等。王某认为,他已支付了王某在医院开支的全部费用,其他费用应当由学校承担。李某父母又找到学校,学校认为,事故是王某造成的,学校没有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李某父母讨要不成,遂以王某和学校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总计5012元。请问:

(1)李某父母的要求依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2)本案中的赔偿责任依法应当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1)李某父母的要求依法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学校方也存在过错,没有保证好学生的安全。(2)由学校和肇事者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第5题:

小王和小李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出资比例为1:1。一日,小李在使用汽车的时候,汽车的轮胎被吴某弄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小李向吴某索赔

B.只能由小王向吴某索赔

C.必须由小王和小李共同向吴某索赔

D.既可以由小王索赔也可以由小李索赔


正确答案:D

第6题:

在校大学生于某,现年20 岁,没有经济收入,父母为下岗工人,属“低保户”。于某在假期结伴旅游中,因口角将同学江某打伤,江某花费医疗费共8000 元。在这起损害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合理的判决是:

A.于某承担赔偿责任,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付清

B.于某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并延期给付

C.于某与学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于某承担赔偿责任,于某的父母垫付赔偿金并延期给付


正确答案:D

第7题:

吴某(17岁)与王某(21岁)是好朋友,由于二人都喜好赌博,于赌场中结识,后结拜为异姓兄弟。吴某在某工厂轧钢车间工作,因吴某常常上班迟到,车间主任甲经常批评吴某。吴某认为车间主任与他过不去。某日,吴王二人一起喝酒,吴某叫王某帮他出口气,并给王某一把刀。王某趁酒劲,冲到甲的家里将甲刺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吴某的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中的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

B、吴王二人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C、吴王二人对此存在共同过错

D、吴某承担次要责任,王某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共同侵权的有关规定。本题答案D.

第8题:

王某买票乘坐某运输公司的长途车,开车司机为钱某。长途车行驶中与朱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王某受伤。经认定,朱某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王某可以向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B、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违约损害赔偿

C、王某可以向钱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D、王某可以向运输公司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C

第9题:

王某是否应当向李某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

A. 应当,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B.应当,王某应承担侵权责任

C.不应当,王某没有重大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D.不应当,王某并非故意,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在本案中,李某与王某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法律关系,王某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李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李某的死亡依据案情显然不是其自身原因或其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鉴于李某已经死亡,王某应对李某的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受害方也可对王某提起侵权之诉。

第10题:

王某,男,48岁,农民。王某之妻苏某,46岁,患有精神病。2007年2月20日,王某外出赶集,苏某在家引火烧院内的一堆高粱秸。邻居吴某,看见王某院内起火冒烟,急忙赶去探望,发现高粱秸起火,苏某在一边拍手叫好。吴某到厨房水缸内舀水灭火,苏某摸了把铁锨向吴某砸去,正砸在吴的右手上,三根手指被打断;继而苏又向她身上头上乱打,吴某被砸晕躺倒在地,幸被其他邻居发现,把苏某拉走,扑灭了火。吴某的丈夫李某,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多元。吴某的三个手指无法治好,成了残疾。李某要求村委会处理,王某借口妻子是精神病人,不接受村委会干部的调解。李某到区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苏某,让王某支付500元,用于医疗、住院和护理吴某的误工费,并每年再支付360元,弥补吴某因手残失去劳动能力的经济损失。

问:李某的要求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
苏某患有精神病,这种病在发病期间,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苏某放火燃烧高粱秸和伤害吴某的行为是在发病期间发生的,不负刑事责任。李某要求依法处理苏某是不合法的。
但是,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苏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应对此事负责。因此,(1)王某向李某、吴某赔礼道歉,承认对患病妻子护理不周。(2)赔偿吴某的治疗费、住院费和李某护理吴某误工费。(3)由于吴某的手因伤致残,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影响了经济收入,王某每年应给吴某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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