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扬言要杀害乙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对甲进行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甲的行为属于(??)

题目
甲扬言要杀害乙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对甲进行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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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甲扬言要把乙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乙怕甲杀死自己,就在甲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将甲打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假想防止


正确答案:C
C【解析】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先防卫,二是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而属于事先防卫。对于事先防卫造成的损害,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2题:

小X扬言要杀小Y全家,小Y报了案,公安人员尾随追赶,在通向小Y家的路上,将携带凶器的小X截获。小X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参考答案:A

第3题:

甲欲杀害乙一日,甲得知乙一人在家,遂携带匕首前往乙家,未料途中腹部巨痛,不得已而折返。次日,甲腹痛消失,遂再赴乙家将乙杀死。甲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属于( )。

A.吸收犯

B.连续犯

C.继续犯

D.牵连犯


正确答案:A
属于吸收犯,是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第4题:

甲扬言要杀害乙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对甲进行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由以上内容可知,甲的行为应属犯罪预备,A项正确。

第5题:

甲与乙因琐碎事发生争执后,甲扬言把乙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乙怕甲杀死自己,就在甲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把甲打死。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正确答案:B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乙用枪打死甲时,甲并没有对乙实施侵犯,所以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此时乙枪杀甲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第6题:

甲扬言杀害乙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尾随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本题中甲在前往犯罪地的途中被擒获,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属于犯罪预备。故答案为A。

第7题:

甲扬言要杀害乙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尾随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

第8题:

甲乙有仇,甲扬言准备了工具要报复乙。乙听说后决定先下手,遂持棍闯入甲家,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属于 (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D
D
【解析】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防卫过当,都是指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利益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遭受到不法侵害,这是重要的要件,而甲虽扬言要报复乙,但并未实施,乙却先下手,将甲打成重伤,这属于故意犯罪。故ABC答案错误。

第9题:

甲与乙发生争执后,甲扬言要把乙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乙怕甲杀死自己,就在甲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甲,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参考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本题中乙的行为不是防卫过当,而属于假想防卫。

第10题:

甲将乙(6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的父亲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的父亲已经报案,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到了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丙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甲丙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承继行为怎样构成共同犯罪,其关键在于承继行为加入的时间必须是在犯罪既遂之前。承继行为成立怎样的共同犯罪,需要具体分析。其中,在结合犯中,后行为人仅参与后一犯罪的,则不构成结合犯,仅成立后一犯罪。 A项错误。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以看出,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属于刑法规定的结合犯,属于科刑的一罪。本案中,甲绑架乙后,杀害乙的行为只构成绑架罪。 B项错误。如A项所述,甲属于结合犯,丙仅以帮助的故意参与后一甲杀死乙的犯罪的,仅成立后一犯罪。因此,丙不构成绑架罪,只构成故意杀人罪。 C项错误。甲丙不构成绑架罪共犯,因为丙没有绑架乙的意思。同时,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实力控制了人质。本案中,甲以向乙父勒索财物的目的将乙绑架到自己家中,已经构成了绑架罪既遂,后来丙参与杀害乙的,不属于承继的共同犯罪。因此,甲丙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项正确。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丙共同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并且均是以杀人的故意实施的,由于绑架后杀死被绑架人的属于结合犯,只构成绑架罪,甲的罪名是绑架罪,乙是故意杀人罪。但二人就相同的故意杀人罪部分,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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