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是复合的所有权关系。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错误的是()。

题目
共有是复合的所有权关系。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错误的是()。

A:共有的权利主体是多元的
B:共有的客体是一项统一的财产
C:共有的内容是各共有人对共有物共享权利、共负义务,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对应的
D:共有是所有权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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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j下列关于共有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

B.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C.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共有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正确答案:D
D。解析: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据此AB片面,不正确。C错误。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D正确。

第2题:

下列关于共同共有特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共同共有也具有确定的份额

B.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共有人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

C.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时,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D.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参考答案:A
解析:共同共有没有共同份额,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3题: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按份共有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B.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一定的应有部分 C.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 D.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和承担义务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按份共有的相关规定。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这是共同共有的要求,并不是按份共有的要求。选项C错误。

第4题:

下列关于房屋租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共有产权的房屋出租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
B、 已出租的房屋可以设定抵押
C、 已出租的房屋发生房屋所有权转让,其租赁关系也随之解除
D、 承租人可以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

答案:C
解析:
[大纲要求] 掌握
[习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房屋租赁”的掌握。共有房屋出租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得出租。关于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能出租。承租人可以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但需征得所有人同意。故A、B、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5题:

下列关于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表述错误的是( )。


A.共同共有的成立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按份共有则不需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B.共同共有的标的物通常为多数,按份共有的标的物一般是单一或少数

C.共同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而按份共有则不能

D.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同共有物的全部,按份共有人以其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考查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方式:

根据图表,ABD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说法错误,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份共有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第6题:

下列各项关于共同共有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共同共有是以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B.共同共有的各个共有人对同一项财根据份额享有所有权

C.共同共有没有共同份额,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

D.各个共有人之间对同一项财产根据份额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E.共同共有的财产划分只有在共同关系消灭之后才能进行


正确答案:ACE
BD两项属于按份共有的特征。

第7题:

关于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共有是有多个所有权
B.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
C.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式
D.共有是同种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

答案:A
解析:
共有不是有多个所有权,共有只有一个所有权,只不过是由多个人享有。选项A说法错误。

第8题:

有关共有的性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共有是所有权的历史类型

B.共有是所有权的权能

C.共有是所有权的种类

D.共有是所有权的联合


参考答案:D

第9题:

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内容构成的复合性,自专有权、共有权、管理权复合而构成
B:权利处分的一体性
C:建筑物的各区分部分能够单独使用并能为不同的区分所有权人所专用
D:所有权主体既是专有所有权人也是共有所有权人

答案:B
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区分所有权人(即业主)所享有的对其专用部分的专有权和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管理权的总称。其特征有: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特殊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为建筑物,与一般建筑物有所不同,它在结构上须能够在横向、纵向或者纵横向上区分为若干独立部分,而且建筑物的各区分部分能够单独使用并能为不同的区分所有权人所专用,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的复合性表现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自专有权、共有权、管理权复合而构成的特别所有权。专有权和共有权、管理权是相对独立又不可分离的权利,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主体的身份具有多重属性。一方面,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所有权,为专有所有权人,另一方面,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为共有所有权人。同时在区分所有物的管理团体中,区分所有权人还具有成员权人的身份。

第10题:

下列关于财产共有说法正确的是( )。

A.财产的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是对同一客体之上所有权量的分割
B.基于财产共有权而发生的所有权法律关系称为共有关系
C.共有关系是一种具有单层关系的所有权法律关系
D.只有当两人以上共同享有同一财产的所有权时,才能形成共有关系

答案:C
解析:
共有关系是一种具有内外两重关系的所有权法律关系。其外部关系为共有人与非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以不特定的任何人为承担义务的主体,具有绝对性。其内部关系为各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共有人之间互为权利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人,因此具有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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