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化学老师宋某正组织学生上实验课,学生李某因借用坐在实验桌对面的同学的的钢笔,碰倒了酒精灯,酒精溅在本组同学韩某的手上并燃烧,致使韩某手部皮肤被灼伤。在这起事故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题目
某中学化学老师宋某正组织学生上实验课,学生李某因借用坐在实验桌对面的同学的的钢笔,碰倒了酒精灯,酒精溅在本组同学韩某的手上并燃烧,致使韩某手部皮肤被灼伤。在这起事故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学校和宋某
B.宋某和李某的监护人
C.学校和李某的监护人
D.李某的监护人和韩某的监护人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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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次体育课上,因老师迟迟未到,班长刘某便组织同学到操场踢足球。在踢球时,学生宋某突然昏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得知,宋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而学校事先并不知晓。在这一事故中,应依法承担责任的是()。

A.学校和宋某的监护人

B.学校和刘某的监护人

C.刘某和宋某的监护人

D.刘某的监护人和宋某的监护人


正确答案:A

第2题:

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第3题:

在校大学生于某,现年20 岁,没有经济收入,父母为下岗工人,属“低保户”。于某在假期结伴旅游中,因口角将同学江某打伤,江某花费医疗费共8000 元。在这起损害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合理的判决是:

A.于某承担赔偿责任,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付清

B.于某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并延期给付

C.于某与学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于某承担赔偿责任,于某的父母垫付赔偿金并延期给付


正确答案:D

第4题:

放学后,15岁的李某与同学王某在酒店和朋友聚餐,在喝完从酒店买的白酒后,李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李某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成为植物人。此次伤害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B.未满16岁的李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C.酒店应该承担王某的全部赔偿责任
D.李某的学校应承担王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李某为15岁,不到16周岁,如果是一般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严重犯罪需承担责任。 命题分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运用,关于伤害所导致的责任认定及其赔偿,几乎每年考试中都会考查,考生要引起重视。
技巧点拨
《刑法》第十七条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3个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资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李某15周岁,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成为植物人),所以应承担刑事责任,A为正确答案,同时B和C可以排除。另外,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第二十八条规定,“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可知学校不承担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5题:

放学后,15岁的李某与同学王某在酒店和朋友聚餐,在喝完从酒店买的白酒后,李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李某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成为植物人,此次伤害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B.未满16岁的李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C.酒店应当承担王某的全部刑事责任
D.李某的学校应当承担王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中两条规定,李某应负刑事责任

第6题:

2005年4月的一天,某中学化学教师张义正组织学生上实验课,其父突然从外地回来探望儿子并找到课堂上。张义随即向学习委员交代了几句便领其父回宿舍休息,等他安顿下父亲匆忙赶回实验室时,发现学生正乱作一团。原来张义离开后,一实验小组的同学因争着动手做实验碰翻了盛有硫酸的玻璃杯,造成三位同学被硫酸烧伤,其中一位因硫酸溅到眼皮上,造成轻度毁容。事发后,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张义的责任,而学校则以学生烧伤纯属自己违反实验规则所致,教师对此没有责任为由,拒绝了家长的要求。 请分析:这是不是学校事故?若是学校事故,请回答此种事故的具体含义,并分析各方责任,给予正确的处理意见。


正确答案:本案例是学校事故,具体是学生伤害事故。它的具体含义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案例中教师张义在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教室,且对可以预见的危险实验没有尽到告知责任,也没有采取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因此,教师张义应承担主要责任,碰翻玻璃杯的同学承担相应责任。其内容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内容。除了这些指定领域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学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等)、学生同伴间的交往活动、学生个人或群体的心理健康活动等。

第7题:

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
B:韩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韩某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D:韩某有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旅游合同;侵权责任【详解】《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将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不同意转让,请求解除旅游合同、追究旅游经营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11条规定:“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前的合理期间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前款所述原因,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第三人给付增加的费用或者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减少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A、B选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工作人员执行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此,韩某有权要求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要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第8题:

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应承担赔偿贲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学校的补充赔偿责任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可知,本题中,刘某将李某打伤,侵犯了李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毫无疑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其教师张某在学生春游期间。未照顾学生,致使李某被打伤,张某存在过错,而张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所以张某的过错应认定为学校的过错,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据此,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第9题:

放学后,15岁的李某与同学王某在酒店和朋友聚餐,在喝完从酒店买的白酒后,李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李某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成为植物人。此次伤害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B. 未满16岁的李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C. 酒店应当承担王某的全部赔偿责任
D. 李某的学校应承担王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结合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酒店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故C项错误。因为此事件发生在放学后,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所以D项错误。因李某未满十六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题干中李某拿酒瓶击中王某头部,造成王某重伤,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本题选A。

第10题:

某日,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话。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纸把嘴巴封起来”。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在场所有的学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泪流满面,痛哭不已。丁老师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着跑回了教室。当事人丁某侵犯了学生的哪些权利?违反了哪些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①丁老师将学生嘴巴封住,其行为是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行为,同时,也限制了学生上音乐课的自由,使学生无法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是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
②丁老师的行为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③丁老师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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