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甲单位由于建设需要,需要经过乙厂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于是,甲、乙双方订立合同,约定施工方甲单位向乙厂支付一定的费用,甲单位可以通过乙单位的道路运送材料。在此合同中,施工单位甲拥有的权利是()。

题目
施工方甲单位由于建设需要,需要经过乙厂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于是,甲、乙双方订立合同,约定施工方甲单位向乙厂支付一定的费用,甲单位可以通过乙单位的道路运送材料。在此合同中,施工单位甲拥有的权利是()。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土地租赁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9
地役权是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施工方甲为了自己的方便与乙厂签订合同,从而被允许通行,显然是取得了地役权,因此,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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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乙厂支付货款15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A:乙向甲付款,应在长沙市履行
B:乙向甲付款,应在武汉市履行
C: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但应给乙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D: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乙厂不得拒绝

答案:B,C
解析:
没有约定履行时间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当事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此正确答案是B、C项。

第2题:

施工方甲单位为了运输材料方便,经过乙厂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于是,甲、乙双方订立合同,约定施工方甲单位向乙厂支付一定的费用,甲单位可以通过乙单位的道路运送材料。在此合同中,施工单位甲拥有的权利是( )。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土地租赁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

第3题:

甲施工单位向乙水泥厂订购了100吨水泥,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双方的履行顺序,则( )。

A.应由乙先交付水泥,甲再付款

B.应由甲先付款,乙再交付水泥

C.甲在乙交付水泥前有权拒绝其付款要求

D.甲应在收到水泥的同时付款

E.乙在甲付款前有权拒绝交付水泥


正确答案:CDE

第4题:

甲施工单位与乙钢结构构件厂签订了构件加工协议。按照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下列关于甲、乙双方描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承包商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赔偿损失
B.乙发现甲单位提供的图纸技术参数不正确,于是进行了修改
C.甲单位经乙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D.甲提供材料,材料质量不需要乙进行检测

答案:A
解析:
承揽合同是定作人为满足其特殊需求而订立的,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指示进行工作。这种性质决定了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A 选项正确。

第5题:

下列权利中属于物权中用益物权的是( )。

A. 村民李某的宅基地使用权
B. 公民张某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C. 质押权人对质押物的使用权
D. 村民房某对荒山的承包经营权
E. 施工方由于建设需要,需经过乙厂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利用乙单位的道路运送建筑材料并向乙支付一定费用


答案:A,B,D,E
解析:
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用益物权是权利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本题中,ABDE属于用益物权;C项属于担保物权,不属于用益物权。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E。

第6题:

【例题.单选题】建设单位需要使用相邻企业的场地开辟道路就近运输建筑材料。经双方订立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向该企业支付用地费用,该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场地。在此合同中,建设单位拥有的权利是( )。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土地出租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参见教材P17。

第7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该施工单位向乙材料供应商索要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施工单位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不存在无因管理,也不形成无因之债,选项D错误。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A、C、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52。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2008年4月底之前,甲公司向乙公司运送大米10吨;乙公司验收后10日内付款。至5月中旬因地震导致道路塌方无法运送,甲公司可免除违约责任。( )


正确答案:×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9题:

甲施工单位承包一个建筑工程,将其中的幕墙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合同中约定,乙单位的一切质量问题与甲施工单位无关,全部由乙施工自己承担,乙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违章操作,导致工程损失 30 万,建设单位起诉到法院,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单位违章操作,和甲单位没有关系,建设单位不能起诉甲单位
B.建设单位可以要求乙承担 30 万费用
C.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承担 30 万费用
D.建设单位可以同时起诉甲乙

答案:A
解析:
甲作为总包,乙作为施工分包,甲乙对于分包的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10题:

甲、乙两单位相邻,甲需经过乙的厂区道路出入,甲乙之间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约定中甲享有的权利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地役权
C、土地使用权
D、土地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教材P19
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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