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问答题(十八) 【给定资料】 云南大学E教授说:“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的确不是解决当地群众贫困和经济发展的唯一途径,但是,怒江州可供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十分有限,怒江地区生存条件的恶劣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水电开发,至少是迄今为止一条可实现的对怒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途径。” 某经济研究所F所长认为,只有开发怒江才能有资金进行生态移民,也才有可能使植被不再被当地百姓出于生存需要而破坏,怒江水电建设完全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上海某大学地理研究所G所长指出:“美国人民把搁浅的鲸鱼推入大海,这值得赞扬;鲸鱼被非洲难民捕食,这也应赞扬,因为它救活了一群人。” 云南省政府某研究室H主任说,滇西北的怒江地区经济发展缓慢,至今仍是云南乃至全国最贫困的地区。该地区72万亩耕地大部分是挂在陡坡上的“大字报”地,每亩地的产值回报仅33元,10亩地养活不了1口人,全州唯一支撑地方经济的森工产业也在环保工程实施后退出了历史舞台。 中科院I院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怒江建水电站能解决老百姓的生活问题。老百姓的贫困不可能靠国家救济鲤决,库区5万移民的代价还是比较低的。从发电角度说,怒江的装机容量可以 达到2100多万千瓦,超过长江三峡1800多万千瓦的装机容量,而怒江的投资只有长江三峡的一半。因为怒江的地理条件好,可以用较小的投资产生较大的回报。I院士强调指出:“2100多万千瓦不是小量。”他还认为,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应该是优先发展的地方,这里发展水电,一部分输出华东、华中,一部分可输出缅甸,从国际形势看:有其战略意义。 【问题】 给定资料引用了上海某研究所G所长的话:“美国人把搁浅的鲸鱼推入大海,这值得赞扬;鲸鱼被非洲难民捕食,这也应赞扬,因为它救活了一群人”,请说明这表达了G所长怎样的观点。 要求:简明、准确地阐释观点,不超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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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问答题(十) 【给定资料】 东莞在解放初期,属东江行政区管辖,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当时,在成本上升的不断挤压下,香港繁荣了几十年的出口加工业迫切需要转移,一线之隔的广东成为首选。改革开放初期,广东采取简政放权措施,吸引外资的审查权下放给各个地级市,东莞则进一步把招商引资权下放到乡镇。凭借地缘优势、全国各地的廉价劳动力以及外资提供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东莞迅速从一个无足轻重的农业县发展成为闻名国际的世界工厂。有个说法令东莞人自得不已,“不管在世界上什么地方下订单,都在东莞制造”。2007年,东莞的GDP达到了创纪录的3151亿元。东莞的经济奇迹,是中国近30年经济奇迹的典型代表。 其实2004年后,东莞已面临巨大危机。先是“民工荒”,接着是人民币不断升值、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因素,增加了加工成本。由于村自为战,东莞土地的利用效率越来越低,却无法整合,电和水的资源也很紧张,电厂污染也很厉害。在这一系列因素影响下,2007年,东莞出现了让人担忧的企业迁厂或倒闭现象。有关部门估计,倒闭、迁移或不辞而别的企业大概占总数的10%到20%。 种种迹象表明,“东莞模式”已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但如何实现转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路径。低水平的劳动力、旧产业离开东莞,高层次的劳动力、新产业从何而来? 有人认为,外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的技术水平比较高,他们会成为东莞转型的推动者。但也有人尖锐指出,外资企业是逐利而动的,哪里有利可图就到哪里去,不大可能费心费力地参与自主创新。只有培养一批扎根本土的当地企业,才更有可能和本地经济同甘共苦。港资企业没有转型的历史,只会搬迁或倒闭;台资企业的设计、研发都在台湾地区,大陆只是制造部门而已。 某专家认为,东莞为了产业转型不断探索而仍不得其门而入,全国其他地方的“东莞化”却如火如荼地进行。长三角地区被人津津乐道的“昆山模式”,其实和“东莞模式”并无本质差别,只是引进的制造业相对环保、高端而已。其他地方,包括武汉、成都、重庆、天津这些城市的新特区,也不乏类似“东莞化”的克隆者。内地省区提出“欢迎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之类口号,实非明智的选择。 【问题】 “给定资料”对内地省区“欢迎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口号提出质疑。请对此进行分析,谈谈你的见解。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恰当,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
问题:问答题(八) 【给定资料】 “中国梦”,这个词汇聚起人们表达希望、凝聚共识、砥砺前行的正能量。民富,是“中国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经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公众能真切感受到事实上已经存在的断层:光鲜与暗淡,发达与落后,发展与停滞,混搭出一幅斑驳的中国社会图景。 两会召开前,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调查。截至2013年2月21日8时,已有69万网民参与了调查,在2013年最受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调查中,“收入分配”以83440票暂列第三,自2012年以来继续位列前三甲。 分项调查中,对收入差距现状,高达98%的网民选择了“收入差距大,贫富分化严重”,比例高过2012年的86.4%。而在判断收入分配不公的具体表现上,获得较多投票的分别是“工资增长和GDP增长不同步”、“存在大量灰色收入”、“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和“部分行业福利过高”,得票率分别为30%、25%、22%和18%;与之相比,仅有2%的网民将“个人所得税过高”视为问题。关于如何缩小收入差距,58%的网民将希望寄托在由国家调控工资上,选择以“提高工资标准,并设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作为最有效的措施,其次则是反腐,有22%的投票者认为切实查处贪污腐败最有效。 与位列第一的“社会保障”调查中反映的民情相应,绝大多数人最期盼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看到退休养老金制度的改革,62%的人选择此项;其次则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降低垄断企业工资,得票率分别为13%和10%。就收入分配改革的切入点,41%的网民选择“规范公务员津贴,防止灰色收入过高”。 超过1500条留言中,网民积极地表达对收入分配问题的关切和自身诉求。一位网民说:“收入分配是我们工薪阶层所关心的头等大事,收入的不公平会导致诸多社会问题。贫富差距的拉大,部分行业的垄断,东西部区域收入的巨大悬殊,城乡差别的进一步的扩大,都和收入分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期盼两会加大分配改革的实施力度,让我们真正享受改革的成果。”另一位网民总结得简明扼要:“社会财富终有限,不患寡而患不公。” 【问题】 概括“给定资料”中的调查结果。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200字。
问题:问答题(十三) 【给定资料】 长期以来,“北上广”(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是国人的向往之地,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把工作生活在一线城市作为自己的首选,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打拼数年后,不少年轻人重新选择到二、三线城市发展,被舆论称为“逃离北上广”。这个群体虽然还不算庞大,但和多年来人才流动的潮流“奔向北上广”形成鲜明对比。 2010年5月,在北京打拼了5年的吴女士到武汉买了一套房,并辞职前往武汉装修新房,举家“转战中部”。吴女士说:她结婚3年,到了买房生子的时候,他们这几年攒下了50万元,加上双方父母在其结婚时赞助的20万元,这笔钱在北京刚够三环附近一居室、四环附近小两居室的首付。上下班交通又非常拥挤,两人都没有北京户口,将来孩子入托、入学势必困难。相比之下,武汉房价还不太高,70万元能在武昌的繁华区域“光谷”买到不错的两居室。 2006年,学习土木工程的小刘从郑州工业大学毕业后,径直扑到广州“闯荡”。“当时就想到大城市干大事业,仿佛只有广州这样的大城市才有机遇和平台。”但不久激情便消磨殆尽。他说:“我不排斥艰苦创业,但在广州发展和生活,熬出头的希望太小,付出与回报太不成正比了。”2010年,他下定决心,离开了打拼4年多的广州,在郑州找到了一份建筑公司设计员的工作,起薪每月4000元。这个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在中部地区,但是近几年国家对中部地区的投入很大,大的建设项目也很多,因此,在这里发展,前景不比广州差。 “蚁族”是青年学者廉思提出的一个概念,它代表着一群受过高等教育、但又生活在城市边缘的年轻人。他们和蚂蚁有诸多类似的特点:高智、弱小、群居。北京、上海、广州的城乡结合部都聚集着这样的人群,总数上百万人。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社会资源长期过度集中于“一线城市”。这样的年轻人怀揣知识来到一线城市寻梦,但近年来,由于一线城市的房价和生活成本一路飙升,而且竞争激烈,他们经常处于窘迫、焦虑与不安之中。 【问题】 结合给定资料,分析一些青年人才“逃离北上广”的主要原因。 要求:分析条理清楚,语言流畅,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150字。
问题:问答题(二) 【给定资料】 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问题做出规定,明确要求各地2012年年底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政策。全国已有31个省市按照教育部的时间表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 黑龙江、安徽、河北、重庆、湖南等省市推出的具体政策以“低门槛”为显著特点,主要缘于这些省份大多为人口流出大省或考试大省,政策推行压力较轻。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这些省市的异地高考都是2013年起开始实施。对于本省生源较多,考生压力比较大的一些省份,如山东、江西、福建则选择了缓冲落地,于2014年开始实施。北京、上海、广东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对异地高考的限制较严格。 客观而言,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的异地高考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于人口流入多、高考竞争不激烈的地区,当地政府和户籍人口会担心开放导致人口涌入、本地人的高考利益被侵占、城市不堪重负等问题;对于教育薄弱、享有国家高考录取政策倾斜的地区,当地政府会担心导致高考移民。为了打击高考移民,我国一些地区近年来采取“户籍+学籍”双证报名制度,避免有人到教育质量高的外地读书,再回本地考试;或者把户籍迁到教育资源薄弱的地区,却在其他地方求学。正是考虑到现实情况,我们看到各地的门槛各不相同,人口流入多、高考竞争不激烈的地区,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异地高考开放通常与居住证挂钩;而教育质量薄弱的地区,则提出户籍要求。 我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高等教育法》第九条也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看,让进城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因求学、升学问题而分离,人为地制造留守儿童,是很不“合情”的。 要做到异地高考既“合理”、“合法”,又“合情”,就必须调整解决异地高考的思路。目前的思路是,在现行高考制度框架下,由地方政府自设门槛。这一做法难免对随迁子女的父母提出身份要求。各地的差别只是要求高低不同而已。要求高者,对于很多外来人员来说,异地高考就是一场梦;要求低者,依然提出随迁子女父母工作、住所的要求,也会被认为是“拼爹”。可以说,目前的解决思路注定是一个会产生更多问题的思路。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开放异地高考应该由国家层面主导,由国家层面制订开放的门槛标准,并根据门槛高低,在全国范围内协调高考录取指标。国家主导原则不确立,教育主管部门把开放的权限交给地方,地方很可能随意对待“交差应付”,而教育部门对此也无可奈何。 他建议,我国大学可实行分类考试、招生,全国重点大学不再把招生名额投放给各省,而是实行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招生,具体采取的方式可以是“全国统一测试+自主招生”。如此,考生可在任何地方报考,平等录取(针对教育薄弱地区的学生,可采取专门的计划和设立地区教育因素指标进行校正),避免因高考录取而引发的高考移民、人口流动;高职高专从自身发展出发,实行不设户籍限制的“注册入学,申请入学”,培养模式实行“宽进严出”;地方本科院校可采取原有考试录取方式,把更多招生名额投放给本地。只有推行高考制度改革,打破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才能让每个受教育者获得平等的升学考试机会。 【问题】 “给定资料”中画线句子写道,“要做到异地高考既‘合理’、‘合法’。又‘合情’,就必须调整解决异地高考的思路”。请结合“给定资料”,谈谈你的看法。 要求:有理有据,分析透彻,条理清晰。不超过450字。
问题:问答题(二十七) 【给定资料】 1.牛肉面俗称“牛肉拉面”,是兰州餐饮业的一张名片。黄河岸边的古城兰州,牛肉面馆遍布每个街巷。 2007年6月16日,兰州市西固区市民首先发现,他们钟爱的“牛大碗”竞一夜之间上涨0.5元,小碗牛肉面由原来2.3元上涨到2.8元,大碗由原来2.5元上涨到3元。有市民惊呼:吃不起牛肉面了! 6月26日,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兰州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和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出台《关于规范兰州市牛肉面行业价格行为的通知》,决定对兰州市780余家牛肉面馆按特级、一级、二级、普通级四个级别进行分等定级,实行优质定价,并限制每个级别的最高价。其中规定普通级牛肉面馆大碗牛肉面不得超过2.5元,小碗不得超过2.3元;通知还说,凡不按规定报批登记的牛肉面馆,一律执行普通级的规定价格,违者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限价令一出,舆论哗然。“限价违背市场经济规律”“限回了计划经济时代”等言论把兰州市物价局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兰州市物价局局长徐希望7月9日接受记者专访时坦言,自己好比是在“走钢丝”:管吧,频频遭受非议;不管吧,职责所在,良心难安,还容易被市政府纳入“不作为”的对象。他介绍说,牛肉面涨价后,群众意见非常强烈,一天80多个投诉电话,还有转办的市长专线,不断有群众信访。一位老者甚至把电话打到了他们办公室,质问他:“牛肉面反反复复涨价,你们还管不管?”另外,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4月刚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民生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可是早在2001年,物价局就曾明确表示过,政府已经对牛肉面的价格取消控制,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高低由店家根据成本自行确定。这样一来,物价局就感到非常为难,最后“动真格的,解决百姓关心的牛肉面价格问题”,却“没想到招来这么多的议论”。 2.一碗牛肉面到底能赚多少?兰州市物价局于7月11日委托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选取全市近800家拉面店中的12家,对它们进行生产成本测算。在他们认为科学的数字中,大碗面成本为2.19元。其中包括0.44元的面粉,0.46元的牛肉,还有燃料、水电、工资、税金、房租等等。于是,2.5元的牛肉面政府估计出的利润空间为每碗3角钱。根据估算,一家小店每天可以用掉3袋面粉,卖掉一袋半面粉做的面条时,就能收回一天成本了。这个数字远远低于猜测中所说的40%,却仍然高于牛肉面“业内人士”承认的利润。 马俊礼经营着兰州西固区的一家牛肉面馆,每天凌晨4点半,他就要早早从家里来到面馆。切肉,配好调味的蒜苗、香菜,和面,揉面,打扫卫生,是员工们上班前必须准备好的工作。马俊礼告诉记者,做牛肉面是一个手工活,也是一个体力活,一碗牛肉面的出锅要经过十几道工序,而这些工序都要手工一步一步地操作。为此,店里现在聘了16位员工,这要比一般经营早点的饭店多得多。牛肉面限价规定让他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压力。他说:“两块五我们没法做。” 马俊礼对近两年牛肉面原料的涨价情况进行了这样的描述:牛肉由原来的6.8元一斤涨到了现在的10元,面粉由原来的每袋75元涨到了现在的81元,拉面工的工资则由原来的1000元涨到了现在的1300元,每年的税收也由976元涨到了每年的1445元。让马俊礼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做牛肉面的面、肉、油等原材料的价格在上涨,而牛肉面却一定要进行限价。 3.从2.5元涨到3元,从天天吃到吃不起,市民们到底能承受多少钱的面?一位关注此事的人士为我们提供了一份2001年针对兰州牛肉面的市场调查。 每天,兰州城区的200万市民中,有36.55%的人愿意去占总数5%的优质面馆吃面,在那里,牛肉面价格早就提高到了3元,最贵的拉面卖到了25元,但去的人还是不少。另外,早在6年前,愿意拿出3元吃正餐的市民,就达到了市民总数的55%,根据调查,这些市民并不在乎牛肉面价格上涨到3元。 家住兰州市西固区的张奎生,是兰州市机械化公司的退休工人,每天早上,夫妇俩晨练回来,都要在当地的拉面馆吃碗牛肉面。张奎生告诉记者说,对于上涨的5角钱,虽然一些人不以为然,但对于他们退休人员来说,经济上还是感到了压力。张奎生夫妻俩的退休金只有1500元左右,生活上并不富裕,这次牛肉面的涨价,也让他俩每天一碗牛肉面的习惯发生了一些变化。 记者了解到,如果牛肉面的价格真的进行了限制,一些市民又会产生另外的一种担心。 兰州市民A:“质量肯定差,没有问题,为什么,这啥东西都有个成本问题的嘛,多少年前是两块五,现在肉价是多少钱了!” 兰州市民B:“兰州的牛肉面还是可以的东西,你总不能硬压下来。以后,最后就是味精汤,不给你拿大骨头熬,你肯定就不行嘛。” 兰州市民C:“你搞市场经济就要以市场决定物价的高低,有些东西涨价,它牛肉面馆也控制不住牛肉别涨价,能控制住吗?” 4.牛肉面价格究竟是该政府管,还是让市场说了算?兰州的牛肉面经营者和当地物价部门之间,可以说是针锋相对。物价部门认为,牛肉面涨价背后有经营者联手串通的嫌疑,违反物价法规。而经营者认为,涨价是否合理最后还得看消费者的态度,物价部门管得有点太宽了。 老板M经营的面馆,地处繁华的十字路口,由于口味好,虽然价格由原来的2.5元涨成了3元,但前来吃牛肉面的顾客还是排起了长队,每天从早上开门,到下午关门,一直是顾客盈门,络绎不绝。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离他不远的一家牛肉面馆,价格虽然由原来的3元一碗,降到了现在的2元5角,顾客还是不见增加。 面馆老板W:“你看,我们这附近50米之内,有好多家牛肉面馆,他可以选择三块的,也可以选择两块五的,附近有卖豆浆油条包子的,做得不好你卖多少钱没人来吃,人家做得好的,排着大队去吃,是不是?这个是自由,老百姓自由去选择,这个是比较合理的。” 面馆老板Z:“分等定级下来也不合理,我们这条街上比如有三个面馆,你比如给我定了个特级,让我卖八块或者卖五块,顾客不买这个账,你给我定了八块又能怎么样!我们开门做生意,是顾客选择我们,不是我们选择顾客。”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包国宪教授认为,兰州市物价局的初衷是好的,但方式方法不妥,它的决定已经越出了政府履行职能的边界,政府应该管质量、管环境、管培训、管信息披露、管产业的规划。他建议,公共政策的制定出台,要建立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要界定哪些是政府可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 5.自“限价令”发出后,其合法性一直未得到公众的认可。 有关人士指出:首先,按照我国《价格法》的规定,“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但目录中没有牛肉面的名字,这意味着牛肉面的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其次,如果牛肉面要进入政府定价目录,则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显然,牛肉面能否进入政府定价目录,也应该由甘肃省政府的有关部门上报国务院。再次,如果被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在具体制定政府指导价时,还应当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但兰州牛肉面限价令制定过程中并没有经过上述程序。 “显然,兰州市物价局没有发布牛肉面限价令的合法权限,属于无故插手。”有关人士说。 就兰州市物价局发布牛肉面限价令一事,记者采访了当地政府的上一级物价管理部门——甘肃省物价局,但省物价局拒绝就此事表态。 值得注意的是:兰州市工商局曾是与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限价令”的政府部门之一,但兰州市工商局的有关人士曾透露说:“虽然当时签了文件,但我们对限价令并没有完全认同。” 6.记者:“针对兰州市牛肉面价格上涨的这种问题,兰州市政府采取了一种限价的手段,您怎么看待这件事?” 经济学家刘福垣:“我们现在市场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中期阶段,市场机制要求的是产品要按照价值规律正常的调整,而政府限价这还是恢复到计划经济的手段,它不利于市场主体的成熟,也不利于市场结构的调整。所以我认为它这个做法是好心办了错事。” 记者:“可是像兰州当地老百姓也说兰州牛肉面如果价格上涨的话,对他们来讲也确实是一种负担。” 经济学家刘福垣:“作为一个消费者,他永远希望东西越便宜越好,作为一个生产者,他希望他的东西越贵越好。这都是市场的问题,政府不能说老百姓要求降,你就强迫生产者降,这两者之间要靠市场的力量来平衡,而不能听大家的,包括我们每个人在内。我去吃面,我也希望面是便宜的,但是希望和事实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是另外一回事情。既然我们现在搞了市场经济,就应该要无形的手去调整,政府来打这个官司,当这个裁判员。这样你迎合了一方,就要损伤另一方。你要想牛肉面便宜,那就要等将来牛肉面生产的价格贵了以后,生产的厂商多了,牛肉面的饭馆多了,叫他们去竞争,他们会把牛肉面的价格竞争下来。而现在实际上是吃牛肉面的人在竞争,那只能把它竞争贵,政府管也管不了。 7.2007年12月4日新浪网报道:入冬以来,兰州市的牛肉面悄悄集体涨价至每碗3元,突破了今年6月当地物价部门2.5元的“限价令”。 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的监测,从10月底开始,甘肃全省面粉价格开始波动,11月22日全省平均特一面粉价格为每公斤2.54元,较月初上涨7.62%,较上年同期上涨14.41%。食用植物油价格一直处于小幅波动中,11月22日全省平均散装菜子油价格为每公斤12.52元,桶装菜子油价格为每桶63.122元,较月初分别上涨14.23%和7.44%,较上年同期价格分别上涨60.10%和42.77%。部分接受记者采访的市民表示,现在面粉、油价格上涨大家都了解,因此牛肉面馆现在涨价在情理之中。 部分牛肉面馆老板表示,兰州物价局等部门在制定“限价令”时,明确提出在原料价格变动后可以适当调整价格。但政府的价格调整明显滞后于市场价格的变化,因此他们采取自行调价的措施也是适应市场价格变化的自主行为。 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李发庭表示,目前,物价部门已经将牛肉面价格的调整权完全“归还”市场。牛肉面馆可以根据原料的变化适当调整价格。 8.2008年1月3日中国法院网、人民网、央视国际网联合推出2007年中国十大法制新闻,其中第九大新闻是“兰州物价部门对牛肉面限价引发争议”。其人选理由为:漩涡中的兰州市物价局坚持认为“牛肉面的价格就是兰州人心目中最重要的民生价格”,但是此举似乎并没有讨到百姓的好。许多市民认为,现在面价、油价都涨了,牛肉面涨价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市民也表示,对牛肉面涨价五角也不会打举报电话。消费者追求的是物美价廉,经营者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而政府则是一手牵两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用限价破解民生困局,不能治本,尴尬的限价令就是佐证。 【问题】 如果你是一位物价局的公务人员,你认为应当从兰州牛肉面限价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
问题:问答题(五) 【给定资料】 1.从2003年开始,“电荒”一直是浙江经济发展的“附骨之刺”。当时浙江成为全国拉闸限电范围最大、缺电最严重的省份,企业发展遭受严重损失。到2006年,“电荒”终于开始缓解。但此时中央又出台严格措施,要求节能降耗。定下的目标是到“十一五”末节能降耗达到20%,这比浙江省自己规划的15%的目标高出了5个百分点。为进一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国家2020年碳排放新目标的确定,将使浙江的减排形势更为严峻。 浙江是一个资源匮乏的省份,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全国人均水平,能源资源供应外向依存度逐年扩大,环境容量几乎饱和。从近期看,浙江省能源产出不可能有改观,但能源消费增长的势头却十分强劲。根据浙江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以9%至11%的经济增长速度计算,按照目前的能耗水平,到2010年浙江能源需求将达到1.85亿吨至2亿吨标准煤。 据测算,如果我国服务业占GDP比重提高1%,工业比重下降1%,单位GDP能耗可相应降低约1%;如果工业中的高技术产业比重提高1%,而高耗能行业比重相应下降1%,单位GDP能耗可相应降低1.3%。2008年,浙江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35吨标准煤;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09吨标准煤;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18吨标准煤;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27吨标准煤。在浙江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中,第二产业高居75%,能耗较低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比重还不够大。2008年,全省第三产业比重为41%,同比仅提高0.3个百分点,距“十一五”规划确定的45%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在12月初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调结构”成为会议的一个重要基调。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对浙江企业表示出担忧,浙江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且相当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物质资源消耗型产业,结构调整对中小企业意味着更大的压力。“今年的主题就是‘保’,先让你活下来再说,但明年的要求变了,结构调整就意味着优胜劣汰,意味着会死掉一批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由于受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中小民营企业效益回落将带来工作动力和资金的不足。低碳经济已被抬上了桌面,节能减排已经不是体现一个企业素质的行为,而将变成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说:“市场不可能被摁下暂停键等着你调整,2010年企业将真正进入弯道,速度会降低,但一切为下一条直道加速而准备。经过2009年一年的发展,相信政府在政策上会更加稳定,只追求速度的机会时代已经过去。”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中央和浙江各级政府都出台了扩大投资的政策措施,将直接拉动钢铁、建材、有色等高能耗产业的增长。同时,随着浙江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新增用能也呈现出较快增长势头。2009年以来,浙江一批临港石化、钢铁、造纸等高耗能项目陆续建成投产:浙江宁波镇海炼化年产100万吨乙烯项目进入试车阶段,新增用能25万吨标煤(全面投产预计新增用能320万吨标准煤);北仑2台100万机组和乐清2台60万机组投运,电厂自身新增用能约21万吨标煤;舟山和邦化学08年底投产,新增用能22万吨标煤……今后三年,全省还将有冶金、化工、建材三大行业19个项目投产,预计将新增用能720万吨标准煤。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快速工业化阶段,重化工业会出现快速增长的势头,经济重型化程度加强。早在金融危机之前,浙江部分地方就出现从轻工业向重化工业转型的愿望和趋势,如以轻工业立身的温州,在2005年年初通过了《温州市石油化工产业发展及总体布局规划》,提出建设“石化基地”的方案,试图使石化产业成为温州“重型化”的支柱产业。 浙江社科院专家指出,从先行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经济增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与能源消费(人均能源消费)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能源消费快速增长,污染物的排放量大。2008年浙江省人均GDP超过了6000美元,浙江开始步入工业化后期或者工业化发达阶段,最近几年来,人均能源消费年增长率均在10%左右,人均能源消费水平已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过去三十多年我们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可我们消耗了多大的代价才换来这些发展。当前,我们已实实在在地遭遇着一个两难境地。 2.《2008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显示,2008年全省万元GDP能耗0.78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5%,能耗水平连续两年位居全国三甲。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2%,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水电、核电、风电占8.1%,比上年上升0.1个百分点。全省终端能源利用效率为55.6%,比上年提升1.5个百分点。全省圆满完成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成为全国率先全部淘汰立窑水泥的省份;吨钢综合能耗水平已位居全国第一,炼油、火电、合成氨等12种高能耗产品的单位能耗继续保持国内同行领先水平。 一项“绿色”技术——纯低温余热发电,正在加速改变浙江水泥业“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旧形象。2009年7月底,浙江建德三狮水泥有限公司的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公司总经理陈华说:“我们一下从吃电老虎变成产电大户。”目前集团内部附近一半的子公司共上马了18条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如果全部建成,整个集团一年可发电3.5亿千瓦时,增加利润2亿元,减少18万吨煤燃烧发电所排放的二氧化碳。董事长姚季鑫说:“煤电成本要占水泥生产总成本的约70%。09年浙江省水泥全行业亏损的情况下,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便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从统计公报上显示,2009年以来全省第三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前三季服务业拉动GDP增长5.2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7.6%。从用电情况看,1~9月份,全省第二产业占全社会用电比重下降了1.54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占全社会用电比重则提高了0.82个百分点,由此实现结构节能约235万吨标煤。 到2008年底,浙江已建成投产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14.8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12%,风力发电量12768万千瓦时,增长162%。全省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80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12%。太阳能热水器产值80亿元,产量700万平方米,约占全国产量的25%。太阳能光热利用从民用向工业等领域拓展,光伏产业初步形成从工业硅生产到系统开发较完整的产业链。目前国内装机规模最大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杭州临平节能环保产业园并网发电。 在杭州举行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中小企业论坛上,来自省内外的几十家企业代表纷纷表示看好光伏产业等新能源的前景。业界认为,我国目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主要市场在国外,经历国际金融风暴的洗礼,如何开拓国内市场、加快应用,是推动产业发展的现实途径。 备战2010新能源车元年,吉利、万向、绿源等浙江企业纷纷抛出大手笔。目前从整车到零部件,再到电池技术,都有众多浙江厂商在研发和投入。O9年7月,浙江众泰集团卖掉了第一辆纯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的特点就是二氧化碳减排效果大,以每年行驶3万公里计算,电动汽车将比汽油车减少2.8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电池技术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瓶颈,同时充电站等社会服务的完善也显得非常重要。”亚太电动车协会执行委员会周鹤良说,“现阶段光靠市场不会为新能源汽车争取到更多空间,政府一定要出台政策来提高整车厂的产量。” 3.随着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需求呈多样化发展,家用电器大量普及、更新,居民生活用能延续了2005年以来的快速增长势态。根据浙江省能源监察总队监测统计,2009年1~9月份,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同比增长8.7%。同时,全省汽车保有量在前两年年均递增19.1%的基础上,2009年前三季度又增加了55.7万辆,达到410.2万辆。预计全年汽车增幅将超过20%,汽油用量将增加21万吨,折标煤30万吨。省能源监察总队总工程师介绍说:“居民生活用能持续刚性增长将给节能降耗带来长期压力。” 浙江已逐步进入“大众高消费时代”,浙江大学一位教授判断说,在我们的消费文化里,似乎有一种追求奢华的心态,如果我们走上美国式片面追求大房子、高排放车子的道路,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公益型促进网站“中国低碳网”的工作人员周琬君介绍道:“在欧洲国家,低碳的概念很流行,一些国家的产品上甚至标明它的碳排放量,作为人们购买时的一个参考标准。”从半价购买高效节能灯到享受节能产品的实惠,浙江老百姓正逐步接受和青睐高效节能产品。09年5月,国家启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的家电产品。初步估算,实施该工程可拉动国内消费需求4000~5000亿元,每年可实现节电750亿度,相当于少建15个百万千瓦级的燃煤电厂,减排7500万吨二氧化碳。 环保志愿者李燕说,中国文化传统向来重视节约。在近年来经济发展之后,我们应该重拾这个传统,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比如在选择消费品的时候,能否想一想它的能耗大吗?它是否需要经常更换?如果非要买车,在选购时也不妨多考虑下选择排量小的汽车。另外,购买简单包装的商品,少用一次性制品,进行垃圾分类等活动,也都是节能减排、以小见大的好方法。作为一名普通的地球气候公民,每一个人只要从身边小事做起,就能产生巨大的节碳效果。 在全国的一些大中城市,低碳一族正在慢慢形成,他们不差钱,但追求一种简约的低碳生活方式。目前,网上出现了与低碳生活有关的族群,一个名为“低碳生活”的小组,旗帜鲜明地在主页上写道:“你今天减碳了么?”有的人认为从节电节气和回收三个环节来改变生活细节,能尽可能接近低碳生活。 分析人士说,人类在气候变化方面的确觉醒太迟,行动过缓。如果不改变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念与思维方式,如果人类生存发展观念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生态危机仅仅只能治标而不治本。但所幸,低碳这样的概念开始深入人心,不过从认识到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个过程越短,对地球、对人类越有益处。 【问题】 资料四下划线句子提到“遭遇着一个两难境地”。(根据资料1~3进行分析) 要求: (1)指出其中矛盾做简要分析。 (2)提出化解的思路。 (3)分析透彻,层次清晰,表述简洁,总字数不超过400字。
问题:问答题(二十六) 【给定资料】 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成效不断显现。据全国各级消协组织最新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万件,同比下降8.9%,解决5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亿元,同比上升19.1%。 但是,另外一个事实是:2011年一家网站调查显示,63.817%的接受调查者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选择了“默默忍受”,成为“沉默的羔羊”。 5月底的一个周末,夜幕降临之后,记者来到长春市人民大街上的一家电影院。买票入场后记者发现,影院内已是座无虚席。在电影放映的1个多小时里,影片数次被人为中断,插播进影院的新片放映广告。影院的这种做法引起观众的不满,一些人找到值班经理反映情况。然而,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观众们并没有向消费者协会或文化部门投诉,而是自认倒霉地气愤离去。 记者的朋友杜先生在长春市宽城区某科技城购买了一套电视连续剧《闯关东》DVD光盘。回到家中观看时,发现有两张光盘出现卡碟现象,无法观看。记者了解此事后让他去退掉光盘,杜先生却说:“百八十元钱的东西,犯不上过去费口舌,算了,我认倒霉了。”事后记者了解,杜先生购买光盘时,没有向商家索要发票。 高校的大学生是文化消费的主要人群之一,他们在文化消费中遇到侵权后为何不向消协投诉呢?日前,记者找到了答案。 近期,有多所高校的学生主动来到吉林省消协,请消协的工作人员到校园内进行消保维权知识讲座。在吉林省消协投诉部办公室内,吉林大学材料学院一位大二女生告诉消协工作人员:“说出来可能你不相信,我们班的很多同学不知道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知道‘3·15’是什么日子,还有的同学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另一位男同学王某说:“大学里老师不讲有关消费维权的知识,也难以买到这方面的书籍,因此,同学们的维权观念比较淡薄,购买商品时不知道索要发票。即使有的商家主动给了消费凭证,也不知道很好地保存。” 日前,在长春市文化广场、重庆路等地段,记者就“在文化消费遭侵权时是否会选择投诉维权”这一话题,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有24人表示不会到消协投诉,原因是“太麻烦”;有4人担心投诉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两人表示想到过要投诉,但不清楚维权时应该找文化部门还是找消协。令人担忧的是,大多数消费者表示,在文化消费时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 【问题】 “给定资料”中提到,消费者在“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选择了‘默默忍受’,成为‘沉默的羔羊’”。请根据给定资料,简要分析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300字。
问题:问答题(四十一) 【给定资料】 1.早在2010年11月25日,百度“文档分享平台”正式更名为“百度文库”上线时,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就在网络上发文,对百度文库未经作者同意提供大量文学作品的存储与下载服务表示极大愤慨,甚至发出了“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的呐喊。 2011年3月15日,由慕容雪村执笔,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韩寒、郭敬明、李承鹏、王小山、李银河、彭浩翔、蒋方舟、张悦然、沈浩波、路金波等50余名作家集体签名声援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掀起了文学界有史以来最强烈的“打盗”事件。 9天之后,百度方面的代表与作家以及部分出版商代表进行了首次谈判,经历4个半小时艰难谈判,维权方宣布谈判破裂。紧接着,韩寒连发两篇博文声讨百度。其在博文《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中说:“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随后,百度CE0李彦宏放出“管得好就继续管,管不好就关掉”的“狠话”,同时也表示“更希望与版权方和作家们一起商谈建立共赢的、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商业模式”。 3月30日,在百度文库副总裁朱光承诺“3天内删除侵权作品”之后的第二天,百度文库中原有的280万份“文学作品”基本删净,由于仍有上传,目前文库中的文学作品一直保持在百位数浮动。同时,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并在该平台首页中公布了销售模式、广告分成模式、宣传推广方式及版权保护方案等具体信息。据悉,4月11日之后,百度推出的版权DNA比对系统将开始内测,“五一”之后正式运行。此后,百度文库将依靠这一系统维护版权方的权益。 可以说,这次百度是拿出了足够的诚意。当然,也不能排除像有些作家质疑的那样,“百度毫无诚意,虚晃一枪”。但从“3·15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文库事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谈判代表、中国最大的民营图书公司(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沈浩波在微博上表示:提醒众人维护版权的目的已经达到。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的道路只不过刚刚开始。类似百度文库这样的事件,今后还将不断出现。如果一切能够按照更好的商业模式展开,那么对事件双方而言,最好的结局当然还是共赢,正如《免费》里一位出版商所说:“作者的敌人不是盗版,而是不为人知。” 2.近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接受了《新民周刊》的专访。他曾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作为专家调研组成员还参加了《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调研工作,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系列研究卓有建树。 对于“百度文库”的侵权认定,他强调此事涉及文字作品,情况比影视作品侵权的问题“复杂得多”,“不能笼统地说百度侵权与否。”众作家维权之路并不好走。 《新民周刊》:百度文库为大量著作权不明的文档提供上传和下载平台,是否涉嫌侵犯著作人版权? 王迁:百度文库与BBS、视频分享网站类似,其中的作品都是由用户上传的。文库经营者并不直接将他人作品上传至网站,因此不构成直接侵权。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上是百度自己上传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百度无疑构成直接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文库经营者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而不及时删除,从而实质性地帮助用户侵权,或者故意教唆、引诱用户侵权,就构成间接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库经营者是否具有帮助或引诱用户侵权的主观过错。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只要求信息存储空间经营者必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百度文库如果能够发现明显侵权的内容,应当主动删除;同时如果权利人向其发出了能够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通知,也应当删除该侵权内容。 《新民周刊》:刚才你提到的这点,其实就是我们熟知的互联网世界中的“避风港规则”。事件发生后,百度便援引“避风港规则”进行防御,而版权人则进一步援引“红旗规则”追击。如何来正确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王迁:“避风港规则”其实是用来判断它能不能进入“避风港”免责的规则,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百度文库的问题也一样,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举例来说,百度文库的首页上有一个“热门推荐”板块。在这个板块中,有作品的名称,甚至经常还有作品的照片(有时就是书的封面)。既然这个信息是在百度文库的首页,文库经营者一定看得到。这是一个事实。如果这个信息能让一个具有常理的人一看就知道,该作品不太可能是经过许可上传的,那百度应该立刻删除它。 现在很多成名作家是依靠版税收入来维持生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作品印成书后,销量越大,收入也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不可能自己或许可他人以匿名的方式将其作品免费上传到网上供大家阅读。假如刘心武的新作《续红楼梦》刚出版不久就被人上传到百度文库中而且进入了其“热门推荐”,还配了书的封面,在这种情况下就适用“红旗规则”。文库经营者一看到这个信息能够立即判断出来,这不可能是经过刘心武许可上传的,就应该立刻删除。如果不删除就应当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对于百度文库是没有“避风港”可言的。因为要进入“避风港”的前提就是:“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 但还存在另一种情况是,有一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品,作者是尚未出名的“草根作者”,他们中的确有很多愿意把作品免费拿到网上。如“痞子蔡”的成名作《第一次亲密接触》、慕容雪村的成名作《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都是作者主动传到网上供大家来免费欣赏的,因为在当时他们希望获得的是公众的关注,首先考虑的不是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百度无法判断该作品到底是作者自愿上传的还是未经许可上传的,也就不能说百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因此,不能概括性地得出文库经营者一定知道文库中较为完整的小说均为侵权的结论。 《新民周刊》:认定百度文库侵权与否的难点还有哪些? 王迁:除了上述情况,文字类分享网站仅凭文字作品的名称不容易对侵权作品进行准确定位。在网络流行同名小说、同人小说的情况下,同一个名称的文字作品可能由不同作者写成。有的作者是主动将该作品上传至网络的。此时如果缺乏权利人提供的其他信息(如作品长度、足够数量的关键词等),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很难既准确防止侵权作品上传,又不“伤及无辜”,即误将他人主动上传的作品删除。再者,由于确实存在许多文学爱好者自行上传其原创小说的情况,无法认定开设小说栏目的文字类分享网络的经营者有引诱用户上传侵权内容的意图。因此,在不清楚涉案作品具体情况的条件下,很难笼统地判断百度文库经营者是否因具有主观过错而构成间接侵权。法院认定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也会较认定视频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要大。 《新民周刊》:即便认定了百度文库有侵权行为,但如何来确定赔偿的金额目前看来也是一个难点? 王迁:对,这也是一个难点。赔偿金额还是要看一些相关因素。如果这本书在其他网站进行过收费传播,当时权利人收取的许可费数额,可以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一个依据。如果以前没有进行过许可,就要综合作品的知名度、点击量,还有百度的主观过错等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百度文库所反映出的共享网站的问题,不是一个刚刚出现的。以往的案例中,网站胜诉及败诉的情况都是有的。 3.网络技术,为文化作品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但也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公布的数据看,自1999年受理第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以来,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966件,且2009年案件受理量是1999年的22倍。 随着人们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免费使用版权的空间正在缩小。 1999年,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6位著名作家状告世纪互联未经许可在网站上传播使用其文学作品,侵犯作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和获得报酬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为著作权人,王蒙等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专有权。在《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数字化以及在互联网上传播行为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和保护规定,确立了网络上使用作品属于对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原则。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对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指导作用,案件判决的观点在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得到肯定。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新增“网络传播权”,从保护内容上回应了网络技术对传统著作权的挑战,明晰界定了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定位。 2010年,内蒙古出租车司机李强将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告上法庭,称于芬的博文《如何突破难度与稳定的瓶颈,继续领跑世界跳坛》,使用了自己的博文《西方理念是科学,东方思想是宗教》的整段内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经审理,李强胜诉,博文的著作权得以维护。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引起作品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博客只是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形式,博文的著作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制。 4.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文学,捧红了邢育森、宁财神、李寻欢、安妮宝贝、吴过等网络文学作家。可以说,是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给了他们一个相对自由的创作空间和发表园地。然而,这些作家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恩惠的同时,也遭受着互联网所带来的侵害。《星辰变》《盘龙》《斗罗大陆》……这些最火爆的网络文学无一例外地饱受盗版之苦。 盛大文学算了笔账,公司评出的最受欢迎的10部原创网络小说,平均每部被盗版达到800万次,按照在网上看一部小说花1元钱来计算,一部原创网络小说的经济损失就达800万元。 来自年初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的报告也显示出了网络文学盗版的产业化趋势,初步估算,每年盗版市场规模高达50亿元,而同期正版市场的规模为1亿多元。 虽然各文学网站绞尽脑汁打击盗版,但通过搜索引擎的任意抓取文字词汇功能,阅读者只要巧妙利用关键词检索,就能绕过付费机制而免费看到文章。此外,还有更为难缠的“人肉打字机”,通过付费打开小说,然后雇几个人甚至几百人,每人负责不同的部分,把每天的更新逐字打出来。有时候,一部小说刚更新十几分钟,就能在别的网站上看到盗版的内容,但这些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虚假的,盗版源头很难找。 5.由于盗版可带来巨大的利益,网络文学盗版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首先,专业盗版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或干脆直接雇用人力打字的方式,获取成熟的文学网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内容,原创作品上传更新后5~10分钟即可被疯狂盗播;然后盗版网站以“搜索引擎”为推广途径,大肆赚取网络流量;再以“广告联盟”为盈利途径,赚取巨额广告收入,而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则与盗版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在上述完整的产业链中,“搜索引擎”扮演了幕后推手这一关键角色,它在幕后推动盗版并通过“广告联盟”为盗版网站源源不断地输入“利润”。 目前,大部分网络用户,都通过搜索引擎获取盗版内容。盛大文学旗下的所有文学网站,长期以来均备受盗版网站的侵害。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0000家,而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上规模网站超过1万家,平均每家网站盗版盛大文学拥有版权的作品至少1000部。以每部作品因盗版损失500元在线阅读的收费标准计算,盗版网站给盛大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50亿元。盛大文学旗下运营的起点中文网,若搜索引擎输入任意一位签约作品的名字,如“盘龙小说”,得到约8500000个结果,其中绝大多数搜索结果都直接指向盗版网站。部分搜索引擎为了迎合这部分用户,通过有意提高盗版网站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甚至通过拒不删除盗版链接等方式鼓励盗版。盗版网站制作过程的零成本和获利过程的高效率,导致了盗版形势迅速发展壮大,频频发生的网络侵权行为,给网络原创作者和版权网站带来了极大的利益损失,同时也阻碍了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秩序的良性发展,更加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6.作家们普遍反映:文学的侵权行为形式多样,盗版书、伪书(作者为某作家,实际却不是某作家所写)、影视剧任意改编等等。特别是近年来网络侵权盗版事件层出不穷,形式隐蔽、手法特殊、取证难度大是网络侵权的典型特点。“维权太难了。”这是相当普遍的心态。 不过,这种“难以维权”的烦恼,目前也有途径缓解。近年来,帮助作家维权的组织也越来越多,如中国作家协会于1987年成立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简称“权保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网络维权方面,也有“中文在线”的反盗版联盟,这使在“官方”版权局维权之外,出现了维权的民间力量。据“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介绍,“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自2005年成立以来,已与全国30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处理了300余件案件。 有统计表明,在知识产权案件里,70%是版权案件,版权案件里,70%是网络案。网络和网络之间的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就像作家张抗抗所“抗议”的:“网络上如果没有红绿灯,以后谁都别想走路了。” 处罚力度对于维护作家权利、保护创新成果至关重要。如果侵权方的赔偿金只是与作家签约成本的1/10,他当然宁愿打官司也不走正常的授权签约途径。而现在的矛盾是,司法与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有些偏弱。 许多司法界及文学界人士认为: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判决、处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起联合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这应该视作是对文学侵权现象的一种积极回应。 不过,要杜绝文学侵权现象,依然路漫漫。 7.包括韩寒、李承鹏等5个作家和5个出版商组成的10个发起人、加上1个执行人以及靠捐助得来的300多万元启动资金,作家维权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一把横放的剑成为了作家维权联盟的LOG0,在剑的下侧有一行字,写着“不要让互联网变成著作权贼赃市场”。 执行人贝志诚详细介绍了联盟的构成和计划,他说在现实中许多作家即使发现被侵权也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打官司的成本过高,往往赔偿的费用抵不上打官司的费用。他算了一笔账,律师费大约一万,加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打一场维权官司需要一万三四千块钱,而且耗时长久,但赔偿金额通常是几千块,也就是说每打一个官司,作家自己要往里面贴五六千块钱。成立这个联盟,就是节省作家的精力,由联盟出面维权,且将胜诉赔偿的80%归还作家。 高调成立的“作家维权联盟”,将数字时代如何保护文字著作权的话题,再次提到桌面。多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当下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严重,作家维权难度很大,因为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未来,还需借助集体的力量,以及法律的逐步完善。 8.2010~2011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将于6月底结束,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6月,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罚466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6起。 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行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今年已经是第七次了,与往年相比,本次“剑网行动”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行政处罚力度显著提高,刑事打击力度前所未有,有效净化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规范了网络版权经营秩序。 目前,在17起重点案件中,法院已判决7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5起,其他5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深入侦查。7起已经判决的案件中,共20名被告人被判有罪,刑期从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5年不等,共处罚金570万元。 在这些案件中,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除了对侵权人按照上限予以较大数额的罚款,综合采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服务器设备等手段进行惩戒外,还特别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在将66起涉嫌犯罪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还将继续。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案件查处工作。针对违法分子变换域名、服务器接入反复侵权的问题,国家版权局将从已办结的案件中梳理出一批典型案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请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以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分子不断被处罚却反复侵权的问题。 9.网络著作侵权调查问卷(网友互动)人民网网友留言: 网络像一把双刃剑,虽然能为各种正版商品提供广阔的推广渠道,但是也给盗版者提供了便利的侵权机会。网络盗版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出版事业的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网络监管不严格。为此,影迷们、漫迷们、书迷们应该以身作则,拒绝盗版,坚决反对使用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 ——网友A 使用网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这不仅盗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使受害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网友B 严厉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加强立法,增强公民维权意识。 ——网友C 网络环境好与坏,关系到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网络侵权害人害己。谁在网上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益的行为,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D 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网络,不参与网络侵权。 ——网友E 网络侵权分很多种类,比如网上对盗版音像材料和知识产权的侵犯就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我们应该慎重对待,在不伤害他人著作权益的情况下正确、合法地使用网络资源。 ——网友F 【问题】 请结合“给定资料”,以“网络发展与著作权保护”为主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1)中心论点明确,有思想高度; (2)内容充实,有说服力; (3)语言流畅,1000字以上。
问题:问答题(十四) 【给定资料】 1.2011年8月26日,教育部在其网站上公布通知,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中,按课程标准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每周要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 通知提出,书法教育应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学生要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 书法成为小学三至六年级必修课,你怎么看? 市民吴女士说,坚决支持这个要求,因为电脑普及的原因,很多具有高学历的人书写的字实在是拿不出手和看不下去,所以,从小学生抓起打好基础是必要的,同时,练习书法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心智的历练,练的是字,更是心。 也有家长“完全不能理解”,夏先生说,小学生的学习压力已经够重了,还要被逼学这个平时根本用不着的东西? 调查显示,有3.49%的人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不应该强制书法教育,要尊重孩子的兴趣,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无所谓。 2.郑州市二七区春晖小学一直弘扬国学教育,从2009年起,学校就专门请了两名老师,为学生开设了书法专业课程。春晖小学老师常帅说,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均是每周一节课,小学一至二年级练习的是铅笔字,三至六年级练习钢笔字和毛笔字。 郑州市管城区东三马路小学老师赵轶琳说,学校隔天会上一节书法课,多是练习钢笔字,练习毛笔字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学校班额太大,课桌就显得较小,练毛笔字的空间不够,师资也不允许,虽然学校有不少老师字写得不错,但专业化的老师还很缺。 小学校长钱秋锦说,学校虽然开设有这样的课程,但多是在预备铃响之后、上课前的20分钟偶尔要求孩子练习写字,“如果单拿出来一节课用作书法课,实施起来会有一定难度,一是师资力量太缺,二是语文课程本来已很紧张,如果硬是从中挤时间,难免会有学校走过场,而有的孩子确实对书法课提不起兴趣”。 听说要将书法课搬到课堂上,钱秋锦觉得“钢笔字是必须练的,毛笔字也有必要,可是课堂上练习毛笔字的可能性太小了,也很无聊”。 当记者问“为什么会觉得可能性小呢?”她说,没有那么多工夫吧,如果想在一节课40分钟内去弄墨汁、洗笔,然后再在课堂上练习书法,太麻烦了,而且要占用一节课,好像不现实,“虽然没有书法课,我们的字也写得不差,是二三年级的班主任在写字方面抓得比较紧吧”。 有家长认为不太现实,有些学校连体育课和音乐课都不能保证,更何况书法课?即使要求开设,估计多数时间也会被语数外等主科借用。 3.对于教育部的这项规定,不少人在微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Eloea:小时候不狠抓书写,现在的我悲催,字很难看。 duoduofeng之坟:电脑的普及虽然扩大了信息的传播,但是输入法却从根本上摧毁了汉字,再不强制学习毛笔字,30年后中国将失去文化根基。 马梦诗Moon:很多时候电脑代替了我们的手指,但无论怎样,电脑都不可能完全代替我们的书写方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写的字不堪入眼。希望有成效! 冰水椰子:从小学就有钢笔字和毛笔字课,结果字还是这样,不知道普及毛笔字课到底有没有用,还是选修吧,毕竟这种东西还是靠兴趣的吧。 “书法进课堂是个好事,也很有必要。”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许雄志说,”书法作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国粹中的国粹,无论是出于自身修养还是文化传承等考虑,书法都应该受到重视”。 近年来,电脑和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书写习惯。汉字书法的普及程度有所下降。曾作为青少年启蒙教育重要内容的书法学习,已渐渐远去,青少年一代正面临着严重的书写危机,有些中小学没有写字课。 罗湖区某公办小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也认为,因为没有专业老师任教,学校开设的书法课对于学生们的书写改善作用并不大,有点“流于形式”。 【问题】 根据“给定资料”,针对“书法成为必修课”,分别概述支持和反对的理由。 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不超过200字。
问题:问答题(三) 【给定资料】 1.在传统的交友节目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最终能成功几对,节目节奏缓慢,时尚、娱乐性很差。然而,在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中,现场的24位佳丽,无论穿着还是打扮,不仅展现了良好的气质,更是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节目中的歌曲选取也是极具时尚性,比如女嘉宾出场时选取的艾薇儿的歌曲((girl friend))。另外,传统的交友类节目,大多是男女数量相等的“配对”,而《非诚勿扰》却是24个女生对1个男生,这种极度不平衡必然导致出现争抢或者共同抛弃的戏剧性效果。加之节目中女嘉宾通过亮灯灭灯表达自己对男嘉宾的看法等环节,更使节目悬念、冲突不断,充满了喜剧效果。 作为真人秀节目,《非诚勿扰》迎合了普通人的求知欲、猎奇心和八卦、偷窥他人隐私的心理。它并不是以成功配对为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节目平台能展示当代人的爱情诉求。连主办方也表示并不想促成任何一对男女,只想展现出现在人们对于爱情观的最真实想法。当一个真实的男女走入节目设定的游戏规则,只要他们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展现出来,就必然会造成重重矛盾,而这恰恰也是观众最愿意看到的局面。《非诚勿扰》的主持人孟非,是江苏卫视的一哥,多年主讲时事新闻,一直是以严肃路线著称。孟非非常严谨,主持节奏也较慢,更多的时候还以嘉宾为主角,让选手自己来充分表达,自己只是点评一两句。与孟非搭档的是性格色彩分析师乐嘉,快人快语,言语犀利。两人张弛有度,相得益彰。相比较,孟非更能把握《非诚勿扰》的“度”,有时女佳丽们对男嘉宾非常刻薄,孟非便会用调侃自己的方式对男嘉宾适当加以保护,还有主持人黄菡也起到了评价嘉宾的作用。 《非诚勿扰》不用出场费很高的明星们,参加节目的都是普通人,不需要支付过高的出场费。同时,《非诚勿扰》拉长了节目的产业链,观众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索取女佳丽们的联系方式。同时,节目的收视率更是为广告收益埋下了伏笔。步步高、伊利等的赞助,让《非诚勿扰》成了一本万利的盈利性节目。 2.在被称作“选秀末世”的今天,《中国好声音》唤醒了大家对音乐的追求,这是一个奇迹。《中国好声音》能在暑期档音乐节目大混战中独树一帜,令人耳目一新,最终的结果可能只归为两个字:真诚。 《中国好声音》的创意来自于对国外音乐节目(the voice)的借鉴。国外那么多成熟品牌节目,为什么单独挑中(the voice)引进中国,宣传总监陆伟此前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明星导师制是关键。《中国好声音》刚刚播出两期,四位明星导师的表现便赢得了一片喝彩:刘欢为鼓励学员而脱帽、被学员感动而泪流;那英三次上台,或助学员或为学员圆梦;杨坤每每以情动人,32场演唱会背后所体现的是作为导师的苦口婆心与真挚态度;庾澄庆秉承欢乐的风格,在舞台上总能尽情释放,不拘泥于条条框框,常有惊人妙语频爆笑点。 平日里“远在天边”的大明星这次放下架子,在态度上不再端着,与学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为了争取自己心仪的学员常常使尽“浑身解数”,也会尝到求而不得的难过与失望。亲和力是比喻使人亲近、愿意接触的力量。亲和力能够方便与陌生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人都是有感情的,陌生人当然也不例外,感情的沟通和交流能够让人和陌生人之间建立一座信任的桥梁。信任的建立将会有效地消除人的交流的难度。 《中国好声音》不是零门槛的选秀节目,它没有各地海选的环节,所有录像学员都通过节目组高层(三位副总导演+音乐总监)直接把关,因此《中国好声音》从一开始便令人惊艳、血脉喷张,而不是像选秀节目一样渐入佳境,观众为了听到几首像样的歌就必须忍受海量的噪音。其实,在如今这个各种技术手段都已很成熟的国内电视市场,做一档节目会面临很多诱惑,许多节目组都会想尽办法给自己的节目“加码”,希望面面俱到,于是便出现了那些场面宏大、舞美效果炫目,但内容却缺乏吸引力的电视节目。《中国好声音》则舍弃了这些附加值:浙江卫视“一哥”华少甘愿隐居幕后,学员们穿着较为随意从不刻意修饰,就连明星导师也始终以同样的服装亮相。节目整体上注重学员的声音,呈现出音乐纯粹的本质,使得从学员到导师更显得真诚。果断舍弃了一些不必要的元素之后,对于那些对“好声音”的体现有所助益的东西,节目组则是不惜血本,除了前文提到的优秀的学员、专业真挚的导师之外,由金少刚老师领衔的音乐团队也是不得不提的。现场的音响效果不亚于国内任何一场演唱会,绝对是听觉的顶级体验。 3.国家广电总局于2011年1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限娱令”一经公布,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有观众拍手称快,“电视娱乐节目确实该管管了!”也有观众心存疑虑,认为“限娱令”有剥夺自己娱乐权之嫌。其实,大可不必因此恐慌,“限娱令”系“限”非“禁”,而且从“限”的幅度来看,也仅限于“过度娱乐化”、“节目形式雷同”等问题,观众公认的优秀娱乐节目,并不会淡出荧屏。这一点,从各上星台对节目的调整安排中,不难找到答案。 据一家著名商业网站调查,认为“当今中国电视节目存在过度娱乐化倾向”的网民占86%。据跟帖统计,目前对这一管理规定持拥护支持态度的超过80%。北京网友王福成说:“这一管理规定给当下泛滥的过度娱乐化一记重拳。”黑龙江网友周晓舟说:“如果任由取悦受众、娱乐独大的不良风气去打压其他文化作品,不仅是刺激和愚弄公众,而且是毫无顾忌地触犯了道德底线。”许多网友认为,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的管理,必将给电视荧屏带来一股清新风气,使电视节目更加健康向上、丰富多彩。 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精神、道德等人文因素的支撑。虽然说倡导价值多元化是一种进步,但不讲“核心价值”、听任“主流虚无化”,同样是一种犯罪。文化产品历来就存在“有益、有害、无益也无害”的区别,对有益的产品加以鼓励,对有害的产品坚决取缔,无益也无害者则要控制总量,这是文化管理的必要手段。何况,时下很多电视娱乐节目盲目追逐收视率,过度娱乐化,甚至格调低俗,确实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 也有部分专家认为,娱乐的特征是通过快乐吸引关注。在《钱伯斯词典》里,娱乐被定义为那些能够对其“惬意地保持注意力”的东西。但那些习惯于说教,那些没有收视压力的人要的只是传送,而不是传达,因而他们能以高雅的势态表现对大众文化的傲慢。《非诚勿扰》和《职来职往》节目参与者所呈现的生活、工作、爱情等价值观,又是那些只呈现美丽的空洞和拍拍肩膀的纯娱乐节目不可比拟的。该专家质问,“‘娱乐’的界线由谁来划定。哪些节目应该受限,是领导说了算,还是由专家或观众代表的市场说了算。同时,限娱之后,将逼使媒体都更多地去做新闻,但新闻本来就不是随便做的东西,你又将如何进一步设限?假如新闻做不爽、娱乐又做不成,那岂不是让制作者和观众把娱乐情绪变为愤怒情绪?” 4.2011年8月末,在北京举行的“中国蓝三周年”论坛上,浙江卫视新推出的娱乐节目《中国梦想秀》得到了中央主管部门官员的赞美,浙江省委宣传部官员更是高调宣称,《中国梦想秀》将成为中国娱乐节目转型升级的一个典范。 这档节目模式源于英国热门节目《就在今夜》,为最普通的百姓圆一个舞台梦,并邀请明星给他们当“绿叶”。陈奕迅、韩庚、章子怡、著名歌唱家戴玉强等众多明星都曾加盟“梦想秀”。已被视为“梦想秀”形象代言人的“保洁叔”王世金,原来是沈阳建筑大学12舍的保洁员。49岁的王世金在电视上看到一群中国老太太模仿迈克尔·杰克逊的舞蹈,随口说自己能比她们跳得好。女儿不信,王世金却当真开始苦练,一来二去跳出了模样,大学生们就把他跳舞的视频发到了网上。“梦想秀”看过视频后,循踪而至。 编导卢鹏对“保洁叔”的第一印象是“一事无成却坚强地生活着的中年男人”。交谈中,王世金低着头告诉卢鹏,自己左眼几乎失明、先天性耳鸣,早年生意失败,现在当保洁员的月收入仅900元。 在第一季《中国梦想秀》第三期的舞台上,王世金迈着杰克逊的太空步闪亮登场,韩国飞龙舞蹈团全程伴舞。舞蹈结束,全场欢声雷动。节目播出后,再次见到卢鹏时,王世金开朗地给了他一个熊抱。 目前,沈阳音乐学院已聘请王世金为校工,他还得到一张听课通行证。2009年,英国剑桥大学就曾经向一位清洁工授予硕士学位,以感谢他为剑桥这座城市所做的杰出贡献。援引此例,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授予“保洁叔”王世金“现代舞特殊学士”的荣誉称号。 “下水道帕瓦罗蒂”邢健敏也在“梦想秀”上美梦得圆。他大学学的是美声,毕业后阴错阳差进了父亲的单位,每天的工作就是检查辖区内数百个窨井盖和消防栓,一干8年。邢健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么多年他只参加过一次同学聚会,过后很感伤:同学都是音乐工作者,只有他在广州的大街小巷巡视井盖。“梦想秀”上,管弦乐团伴奏,邢健敏与自己的偶像戴玉强合唱《今夜无人入眠》,一曲终了,邢健敏泪流满面。 没有PK,没有选票,没有冠军,没有造星计划,没有连续的播出。“我们是主动戴上镣铐,跳出一个舞蹈。这个节目上接正气,下接地气,上下都满意。播到现在,网络微博没有一条说‘梦想秀’不好。”浙江卫视总监夏陈安对记者说。 5.虽然美国的历史文化资源相对贫乏,对发展文化产业重要性的认识也晚于英国、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但凭借经济、技术和知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实施科技创新,以及版权保护的发展战略,使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打造成重要的支柱产业。 在遵循文化产业自身发展规律、考虑文化产业特点的基础上,美国政府给予文化产业开放、优惠的扶植政策,采取各种积极手段,对文化市场进行合理调控,以保证产业健康发展。此外,美国政府力求使美国的每个地区都有丰富的文化生活。用于资助文化事业的经费由政府核定,议会审查批准,同时要保证这些活动符合法律的规定。美国在联邦政府投资的基础上,吸收非文化部门和外来投资,这些来自于各大公司、基金会和个人捐助的数额远远高于各级政府的资助。同时,美国文化产业还具备比较完善的融资体制,在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科技优势,注重投资主体多样性。美国人勇敢创新的精神,在文化产业的探索上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在影视产业,他们乐于吸收外来文化,并结合本土精神大胆改造,让美国影视在全球独树一帜。1923年,有声电影问世,以美国为代表的文化产业在经济大萧条中逆势而上,出现了百老汇、好莱坞、迪士尼、时代华纳等大批电影产业巨头,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 美国历史较短,文化积淀不成体系和规模,文化资源较弱,所以要发展文化产业,吸引更大的受众人群和拓宽海外市场,就必须嫁接外国文化。美国文化产业精英们很注重吸收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元素,他们并不是对外国文化进行简单复制或挪用,而是与美国本土文化精神相结合,大胆进行“美国式改造”,以保持其文化产品的创新品质,适应市场需求。例如,根据中国文化题材拍摄的《花木兰》、《功夫熊猫》等影片让中国风席卷全球。 2000年以后,美国电影票房总额始终保持在70亿美元以上,美国电影在欧洲的票房也已占70%左右。2008年,美国影院业联合会主席菲西安在拉斯维加斯国际大型综合电影业博览会上这样讲道:“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美国经济曾遭遇7次不景气,但是在这7次中,有5次电影票房反而迅速攀升。” 2004年,美国华尔街的私募基金加入到电影投资的大军,以电影投资基金的方式出现,这在当时的文化产业投资领域尚属先行者。电影投资基金通常由私募基金进行募集,以高收益债、低收益债和优先股等不同种类的金融产品吸引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投资者完成,这一举措吸引了大批投资人加入到电影产业投资中,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电影制作的资金来源。 除了电影投资基金外,美国还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和夹层融资,资产证券化由投资银行以影片DVD销售收入和票房收入为基础资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化产品。夹层融资则主要采取次级贷款的形式,以及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等,这两种金融手段也是破解电影业融资难的重要解决方式。 6.《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实施半年后,晚间黄金时段原有的126档娱乐性较强节目减少到38档。除保留了一些很有影响的名牌栏目之外,一批主题健康、内容新颖、形式活泼的新栏目被相继推出,仅在国家广电总局备案的就有50多档新栏目,涉及21个类别,改善了晚间节目形式单一、内容雷同的局面。 此次调整,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强化了新闻立台的宗旨定位,新推出的新闻栏目达20多档,如今新闻类节目日播总量已达到193档、89小时,比2011年增加了三分之一。改版后的新闻节目,导向性、贴近性、服务性明显增强。 目前,全国上星综合频道已开设道德建设栏目36个,均已落实了“每周至少播出一期道德建设节目”的要求。这些道德建设栏目通过专题、讲座、纪录片、新闻报道、演播室访谈等形式宣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内容,唤醒公民的道德意识,引发观众的情感共鸣。 谈到电视节目创新问题时,某官员认为,近年来,中国电视节目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一些电视台急功近利,热衷于跟风模仿。往往一个新的节目形态获得成功后,立刻引来铺天盖地的模仿,形成“一家创新——多家模仿——观众厌烦”的恶性循环。 该官员表示,要不断完善鼓励创新的有效方式。从2007年开始,国家广电总局每年向全国推介创新创优栏目,并表彰全国优秀文艺文化节目与活动,综合评判年度全国电视节目的创新创优成果,目前已向全社会推介了4批共52个栏目,表彰了2批共136个栏目或者活动。 7.娱乐只是一种形式,关键是在这个瓶子里装什么酒。娱乐节目,完全可以很主流,多反映平凡人的奋斗、励志故事,帮助社会底层人、普通人实现自己的梦想,感受到这个社会机会平等,体现出公平正义,让蒲公英也能感受到春天。像上海东方卫视的“中国达人秀”,不管是推出55岁的卖菜大妈蔡洪平,还是助“草根舞王”大学生卓君实现自己人生梦想,都展现了一个个草根人物非凡的才华。而蔡洪平、卓君等人身上这种由艰辛生活砥砺出来的坚毅、乐观、执着的奋斗精神,更是打动了无数国人。 当然,电视娱乐节目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而逐步繁荣的,不少娱乐节目也集中感染了社会变革期、转型期人们的浮躁、逐利心态,道德标准低下,宣扬“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这样畸形的价值观、爱情观。更有一些娱乐节目和文艺表演,低俗、庸俗、恶俗,只盯着收视率、票房,眼里只有钱,一味媚俗,完全不顾及文化产品的二元属性。像有的所谓“绿色二人转”,全场不断拿残疾人、智障人士开涮,把黄色笑话当笑料和包袱,俗不可耐,这样的演出,票房再高,决然不能给社会留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享受娱乐,健康是基础。对娱乐节目,要扬其长,避其短。在坚持市场化的同时,要增强其社会效益功能,扭转其过于注重经济效益的不良倾向;在价值取向上,要多弘扬积极健康的价值观。面对功能多、受众广、力量强的娱乐文化,一味地堵,简单地“一棍子打死”,不是办法。还是要从宏观着眼,从法规政策方面加强引导,让老百姓既能享受娱乐,又能健康娱乐。 8.随着文化产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各大文化产业企业间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日趋频繁,国内优秀的文化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我国文化资源进入到大调整、大整合的时期。目前文化资源的行政化配置体制已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严重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不仅造成了地区的封锁,还造成了行业的垄断,最终对文化企业非常不利,表现为现在的文化企业非常弱小、同构化非常严重。中国和德国的出版业相比,我们全国有579家出版社,每年的产值都在600亿左右徘徊,而德国贝塔斯曼2008年一年的销售额就达139亿欧元。我们产业集中度低,低到什么程度?全国所有的图书出版社加在一起都不如国外的一家公司,包括我们的演艺也是如此。因此,改革方向应该是打破这种旧体制,让市场机制更多地在文化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文化资源的调整和整合就不是以谁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是市场和资本的力量在推动它整合。 以前把文化细分成“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这三个领域,由于传播技术和手段的日益多样化,今后将逐渐出现融合的趋势,行业界限将不再明显。比如,广电的两张网,即有线电视网络和无线移动网,随着技术改造和规模化发展,将成为整合文化资源的重要平台,出现电视图书馆、电视互联网、电视报刊、电视剧场以及手机电视、手机电影、手机报刊、手机图书等新业态,到时就很难说这些是属于上述哪个领域中的了。 【问题】 假如你是省广电局的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草拟一份《关于实施“限娱令”的总结报告》的内容要点。 要求:条理清晰,准确全面,语言简明,不超过400字。
问题:问答题(二十一) 【给定资料】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来源渠道日益多元化。除报社杂志、记者报道等传统媒体外,互联网、微博等已成为大众了解社会信息的主要方式。 互联网技术自发明以来已经走过了40多个年头,今天的互联网上活跃着黑客攻击、多媒体音视频下载应用、移动应用等多种元素。目前全球互联网用户总量已经达到17亿左右,而全球的总人口数则为67亿。很显然,2020年以前会有更多的人投身到互联网中。据国家科学基金会预测,2020年前全球互联网用户将增加到50亿。2011年我国互联网支付用户规模达1.67亿人,较上年增长21.6%,互联网支付用户已占总体互联网用户规模的33%。 2012年2月以来,“非典病毒变异”“军车进京”等谣言,借助网络平台得到了快速传播。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在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人凭空捏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成为造谣、传谣的载体。网络谣言的产生迎合了社会转型期一些人内心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但诸多事实表明,各种网络谣言的滋生、扩散和传播,不仅损害了公民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引发了公众恐慌,而且破坏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如果网络空间中谣言横行,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在网络媒介不发达的时代,“口口相传”的人际传播是谣言传播的主要渠道。而在今天,网络媒介已经能够同时具备“点对点”的人际传播和“点对面”的大众传播的双重功能,信息传播的随意性增强和成本降低,使网络成为了滋生谣言的温床。谣言的传播媒介越来越网络化,网络的便捷性也在逐渐改变着普通民众的媒介接触习惯,上网逐渐成为很多人获取信息、传播信息的主要方式。 以网络为代表的现代媒体,通过数字化的通讯技术,构建起了覆盖全球的传播网络,每一个网民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传播者,并且通过网络实现了跨地区的相互联通,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受众只要通过简单地点击就能够实现对信息的浏览、发布(或者转发)和评论,呈现出一种“发散式”的传播状况。在这样的媒介环境中,谣言被获取和复制的速度就变得越来越快,而网络信息的公开性使得几乎所有的网民都成为了谣言潜在的传播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方便快捷的媒介技术和数量众多的接收群体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载体和更加广阔的空间。 网络媒介的“草根性”和“便捷性”给网民提供了自由发布信息的平台,每个网民都能够自主地参与到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来,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或者需要,在任意时间上网浏览或者发布信息。但是,由于网民自身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这些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的核实;在一个缺乏有效“把关”的媒介环境中,谣言在传播过程中所受到的“阻力”就会变得很小,其传播的过程也会变得更加难以控制。再加上法律管理和政策规范的不到位,使得信息“把关”的难度大大增加。 【问题】 请根据给定资料,概括出网络谣言传播的特点。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250字。
问题:问答题(三十七) 【给定资料】 2013年1月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河南兰考县城关镇一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的孩童中7人不幸丧生。事故发生后,袁厉害因为非法收养弃婴,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 袁厉害是兰考县的一名村妇,从1987年收养第一名兔唇男婴开始,至今20多年收养的弃婴已超过百名。其中年龄大的已经工作结婚离开,年龄小的只有几个月。在公众的眼中看来,袁厉害称得上是一个好人,一个执著地收养弃婴,并几乎以一己之力养活他们的好人。虽然她给孩子们提供的生活条件称不上太好,但至少可以让他们解决基本的温饱,并在心理上感受到“家”的温暖。但是,一个仅凭一己之力办起来的“孤儿院”,终究会有维持不下去的那一天,命运通过这样一次惨痛的意外终止了袁厉害的善举。为什么好人会好得如此艰难,为什么好人在意外面前如此不堪一击呢?与袁厉害类似的民间慈善除了灰色地存在或被取缔,就没有第三种存在方式吗? 我国法律对收养条件与程序限制较多,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困难重重。据民政部1月9日公布的数据,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其中,民政部门的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其他途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这是客观事实。于是,像袁厉害这样的“不合格”收养人很普遍。对此,政府的常规做法,一是规范引导,二是提供可能的帮扶。 兰考县救助站站长聂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通常情况下,合法的民间收养行为是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对于类似草根慈善行为国家一直持鼓励态度。不过,要获取一份孤儿生活补助并不是易事。W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曾称,现在相关的民政机构对孤儿的界定非常严,不利于弃婴获取补贴及资助。 以H省L市为例,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必须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H省儿童福利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时,还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等多种材料,待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将信息及时录入“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并对批准认定人员发给全省统一印制的儿童福利证,持证人员才可从民政部门每月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一旦缺乏监护人,或者当地相关部门不主动作为,孤儿便无法获得身份认定。 有研究人员称,目前,中国对家庭寄养福利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是税收,还未能形成高效筹集资金的组织,比如西方普遍的红十字慈善会。这不但加大了政府的预算支出,而且,通常政府的拨款要经过条条审核,使得资金下拨时间过长,不利于解决福利事业的燃眉之急。 【问题】 “给定资料”中提到:“为什么好人会好得如此艰难,为什么好人在意外面前如此不堪一击呢?与袁厉害类似的民间慈善除了灰色地存在或被取缔,就没有第三种存在方式吗?”请结合“给定资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250字。
问题:问答题(九) 【给定资料】 1.2006年12月起,Q市市区综合水价调整,污水处理费由5元/吨上调为8元/吨。民用水价格由1.3元/吨上调为1.5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2.1元/吨上调为2.8元/吨。很多人认为Q市地处南方,降雨量丰富,没必要节约用水。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Q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高级工程师王先生说,Q市处于水资源紧张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i00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005年为1330立方米。其中沿海县市低于730立方米,属“贫水区”。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2200立方米,但Q市远低于这个平均水平。此外,Q市70%的水资源量分布在人口较少、经济水平较低的山区,人均资源占有量为3595立方米。而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水资源较少。Q市降雨量季节性强,时空分布不均,年降雨量、年径流量约60%~80%集中在49月份,特别是梅雨和台风雨,时间短,数量大,极易产生洪水。由于现有蓄水工程对河川径流的拦蓄调节能力偏低,弃水现象严重。这种水资源年内分配的不均匀性,造成水资源年内供需不平衡。此外,入海损失严重,天然来水量丰富的晋江西溪流域由于淹没耕地、移民等客观原因,无法兴建大、中型水库,大量的水资源直接奔腾入海,损失的水量约占全市水资源总量的30%。 一位专家列举了Q市节约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用水意识不强;长期养成的不良用水习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水量增加,浪费现象严重;水价偏低,水费支出占可分配收入的比例很少,大量用水不心疼;全市生活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60%左右,大部分居民没有实现一水多用,用水效率不高;绿化用水、道路用水等公共用水还使用纯洁的自来水;非节水型水嘴、水箱、抽水马桶等用水器具大量存在;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高耗水的工艺、设备急需整改。 “低水价是造成水的超消费和浪费的重要原因。”该专家指出,水价提高10%,将使家庭用水降低3%~7%。他介绍了某大城市用水量价格弹性系数研究。该研究表明,水价每增加10%,需水量将下降3.8%;居民年收入每增加10%,除去水价影响,用水量需求将增加2.2%。据分析,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1%时对心理影响不大,占2%时开始关注水量,占2.5%时注意节水,占5%时认真节水,占10%时考虑水的重复利用。 “节约用水、高效用水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节约用水的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全国许多城市已经进行水价改革,并取得明显效果。”这位专家列举了外省某市的例子。自实行阶梯水价以来,节水效果非常明显。1年零7个月的时间里,机关、企事业单位节水率达到了3%~5%,居民节水率达到了10%~15%。该市的正茂社区是个有1400多户居民的老社区,实行阶梯水价以来,整个小区的月用水量从以前的1.4万多吨下降到现在的4200吨左右,小区居民没有一户月用水量超过12吨的一级水价范围。2006年,该市用水人口增加近2万,居民用水量却下降了15%,每天因此减少了1万多吨的供水缺口。 他认为,改掉不良习惯可节水70%。浪费用水的习惯很多,比如用抽水马桶冲掉烟头和碎细废物,洗手、洗脸、刷牙时让水一直流着,设备漏水,不及时修好……除了良好的用水习惯以外,采用节水器具也很有效。节水器具很多,有节水型水箱、节水马桶等,每个人都节约一点水,累积下来就是很多水了。据测定,1滴水在1个小时里可以集到3.6公斤水,1个月里可以集到2.6吨水。居民在购买卫浴产品时,首先就要考虑节水功能。 “这次水价上调,增加了洗车的成本。”洗车店C老板说:“这对行业发展来说,是个很大的难题。如果市政配套设施条件充分,比如市区铺设了管道,可以从污水处理厂将处理过的中水输送到洗车店使用。只要车主同意,作为商家既能节约用水,又能节约水费,何乐而不为呢?”他认为还需要车主改变观念。因为有些车主认为中水是用过的污水,不愿意自己的车用这种水来清洗。 水价改革也是为了今后推广雨水收存、污水再生和中水利用。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是可以再利用的,比如可以冲厕所、洗汽车、浇草坪、洒马路等,收存的雨水和中水有相似的功能。 2.多年来,政府为了提供廉价的水资源,水价低于供水成本。理论上水价的构成应该包括水资源本身价值、水工程的成本、水处理的成本以及水管理的成本,而且还包括污水处理的成本。但实际上,目前我国的水价仅仅包含了水的工程成本和水的处理成本(北方某大城市还包括为南水北调筹集的资金)。所以从整体情况来看,城市水价低于成本价是一个普遍现象,政府存在不同程度的“暗补”,但民众并没有真正地感受到盐壁。 由于水价提高,用水户会更加重视节水,提高用水户节水的积极性。如果进行此种操作,意味着供水企业将减少甚至断绝政府的补贴,其主要收益将依赖于水市场。当然,这个市场是政府调控下的水市场,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水市场。 2009年3月9日,水利部某负责同志表示,长期以来水价构成不合理和水价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因此,必须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的作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一位官员则表示,地方政府有自主上调水价的权力,不需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审批,也不需要备案。但是从资源价格改革的目标来看,今后包括水价在内的资源价格改革肯定会加快推进,这一点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作了要求。 【问题】 假定你是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请参考给定资料,为当地居民社区的宣传栏拟一份节水宣传材料。 要求: (1)体现国家节约水资源的有关精神,说明为什么要节水; (2)简明、通俗,利于老百姓理解; (3)不超过400字。
问题:问答题(二十二) 【给定资料】 1.早在2010年11月25日,百度“文档分享平台”正式更名为“百度文库”上线时,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就在网络上发文,对百度文库未经作者同意提供大量文学作品的存储与下载服务表示极大愤慨,甚至发出了“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的呐喊。 2011年3月15日,由慕容雪村执笔,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韩寒、郭敬明、李承鹏、王小山、李银河、彭浩翔、蒋方舟、张悦然、沈浩波、路金波等50余名作家集体签名声援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掀起了文学界有史以来最强烈的“打盗”事件。 9天之后,百度方面的代表与作家以及部分出版商代表进行了首次谈判,经历4个半小时艰难谈判,维权方宣布谈判破裂。紧接着,韩寒连发两篇博文声讨百度。其在博文《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中说:“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随后,百度CE0李彦宏放出“管得好就继续管,管不好就关掉”的“狠话”,同时也表示“更希望与版权方和作家们一起商谈建立共赢的、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商业模式”。 3月30日,在百度文库副总裁朱光承诺“3天内删除侵权作品”之后的第二天,百度文库中原有的280万份“文学作品”基本删净,由于仍有上传,目前文库中的文学作品一直保持在百位数浮动。同时,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并在该平台首页中公布了销售模式、广告分成模式、宣传推广方式及版权保护方案等具体信息。据悉,4月11日之后,百度推出的版权DNA比对系统将开始内测,“五一”之后正式运行。此后,百度文库将依靠这一系统维护版权方的权益。 可以说,这次百度是拿出了足够的诚意。当然,也不能排除像有些作家质疑的那样,“百度毫无诚意,虚晃一枪”。但从“3·15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文库事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谈判代表、中国最大的民营图书公司(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沈浩波在微博上表示:提醒众人维护版权的目的已经达到。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的道路只不过刚刚开始。类似百度文库这样的事件,今后还将不断出现。如果一切能够按照更好的商业模式展开,那么对事件双方而言,最好的结局当然还是共赢,正如《免费》里一位出版商所说:“作者的敌人不是盗版,而是不为人知。” 2.近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接受了《新民周刊》的专访。他曾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作为专家调研组成员还参加了《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调研工作,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系列研究卓有建树。 对于“百度文库”的侵权认定,他强调此事涉及文字作品,情况比影视作品侵权的问题“复杂得多”,“不能笼统地说百度侵权与否。”众作家维权之路并不好走。 《新民周刊》:百度文库为大量著作权不明的文档提供上传和下载平台,是否涉嫌侵犯著作人版权? 王迁:百度文库与BBS、视频分享网站类似,其中的作品都是由用户上传的。文库经营者并不直接将他人作品上传至网站,因此不构成直接侵权。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上是百度自己上传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百度无疑构成直接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文库经营者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而不及时删除,从而实质性地帮助用户侵权,或者故意教唆、引诱用户侵权,就构成间接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库经营者是否具有帮助或引诱用户侵权的主观过错。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只要求信息存储空间经营者必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百度文库如果能够发现明显侵权的内容,应当主动删除;同时如果权利人向其发出了能够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通知,也应当删除该侵权内容。 《新民周刊》:刚才你提到的这点,其实就是我们熟知的互联网世界中的“避风港规则”。事件发生后,百度便援引“避风港规则”进行防御,而版权人则进一步援引“红旗规则”追击。如何来正确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王迁:“避风港规则”其实是用来判断它能不能进入“避风港”免责的规则,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百度文库的问题也一样,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举例来说,百度文库的首页上有一个“热门推荐”板块。在这个板块中,有作品的名称,甚至经常还有作品的照片(有时就是书的封面)。既然这个信息是在百度文库的首页,文库经营者一定看得到。这是一个事实。如果这个信息能让一个具有常理的人一看就知道,该作品不太可能是经过许可上传的,那百度应该立刻删除它。 现在很多成名作家是依靠版税收入来维持生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作品印成书后,销量越大,收入也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不可能自己或许可他人以匿名的方式将其作品免费上传到网上供大家阅读。假如刘心武的新作《续红楼梦》刚出版不久就被人上传到百度文库中而且进入了其“热门推荐”,还配了书的封面,在这种情况下就适用“红旗规则”。文库经营者一看到这个信息能够立即判断出来,这不可能是经过刘心武许可上传的,就应该立刻删除。如果不删除就应当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对于百度文库是没有“避风港”可言的。因为要进入“避风港”的前提就是:“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 但还存在另一种情况是,有一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品,作者是尚未出名的“草根作者”,他们中的确有很多愿意把作品免费拿到网上。如“痞子蔡”的成名作《第一次亲密接触》、慕容雪村的成名作《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都是作者主动传到网上供大家来免费欣赏的,因为在当时他们希望获得的是公众的关注,首先考虑的不是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百度无法判断该作品到底是作者自愿上传的还是未经许可上传的,也就不能说百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因此,不能概括性地得出文库经营者一定知道文库中较为完整的小说均为侵权的结论。 《新民周刊》:认定百度文库侵权与否的难点还有哪些? 王迁:除了上述情况,文字类分享网站仅凭文字作品的名称不容易对侵权作品进行准确定位。在网络流行同名小说、同人小说的情况下,同一个名称的文字作品可能由不同作者写成。有的作者是主动将该作品上传至网络的。此时如果缺乏权利人提供的其他信息(如作品长度、足够数量的关键词等),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很难既准确防止侵权作品上传,又不“伤及无辜”,即误将他人主动上传的作品删除。再者,由于确实存在许多文学爱好者自行上传其原创小说的情况,无法认定开设小说栏目的文字类分享网络的经营者有引诱用户上传侵权内容的意图。因此,在不清楚涉案作品具体情况的条件下,很难笼统地判断百度文库经营者是否因具有主观过错而构成间接侵权。法院认定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也会较认定视频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要大。 《新民周刊》:即便认定了百度文库有侵权行为,但如何来确定赔偿的金额目前看来也是一个难点? 王迁:对,这也是一个难点。赔偿金额还是要看一些相关因素。如果这本书在其他网站进行过收费传播,当时权利人收取的许可费数额,可以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一个依据。如果以前没有进行过许可,就要综合作品的知名度、点击量,还有百度的主观过错等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百度文库所反映出的共享网站的问题,不是一个刚刚出现的。以往的案例中,网站胜诉及败诉的情况都是有的。 3.网络技术,为文化作品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但也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公布的数据看,自1999年受理第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以来,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966件,且2009年案件受理量是1999年的22倍。 随着人们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免费使用版权的空间正在缩小。 1999年,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6位著名作家状告世纪互联未经许可在网站上传播使用其文学作品,侵犯作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和获得报酬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为著作权人,王蒙等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专有权。在《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数字化以及在互联网上传播行为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和保护规定,确立了网络上使用作品属于对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原则。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对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指导作用,案件判决的观点在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得到肯定。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新增“网络传播权”,从保护内容上回应了网络技术对传统著作权的挑战,明晰界定了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定位。 2010年,内蒙古出租车司机李强将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告上法庭,称于芬的博文《如何突破难度与稳定的瓶颈,继续领跑世界跳坛》,使用了自己的博文《西方理念是科学,东方思想是宗教》的整段内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经审理,李强胜诉,博文的著作权得以维护。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引起作品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博客只是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形式,博文的著作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制。 4.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文学,捧红了邢育森、宁财神、李寻欢、安妮宝贝、吴过等网络文学作家。可以说,是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给了他们一个相对自由的创作空间和发表园地。然而,这些作家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恩惠的同时,也遭受着互联网所带来的侵害。《星辰变》《盘龙》《斗罗大陆》……这些最火爆的网络文学无一例外地饱受盗版之苦。 盛大文学算了笔账,公司评出的最受欢迎的10部原创网络小说,平均每部被盗版达到800万次,按照在网上看一部小说花1元钱来计算,一部原创网络小说的经济损失就达800万元。 来自年初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的报告也显示出了网络文学盗版的产业化趋势,初步估算,每年盗版市场规模高达50亿元,而同期正版市场的规模为1亿多元。 虽然各文学网站绞尽脑汁打击盗版,但通过搜索引擎的任意抓取文字词汇功能,阅读者只要巧妙利用关键词检索,就能绕过付费机制而免费看到文章。此外,还有更为难缠的“人肉打字机”,通过付费打开小说,然后雇几个人甚至几百人,每人负责不同的部分,把每天的更新逐字打出来。有时候,一部小说刚更新十几分钟,就能在别的网站上看到盗版的内容,但这些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虚假的,盗版源头很难找。 5.由于盗版可带来巨大的利益,网络文学盗版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首先,专业盗版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或干脆直接雇用人力打字的方式,获取成熟的文学网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内容,原创作品上传更新后5~10分钟即可被疯狂盗播;然后盗版网站以“搜索引擎”为推广途径,大肆赚取网络流量;再以“广告联盟”为盈利途径,赚取巨额广告收入,而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则与盗版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在上述完整的产业链中,“搜索引擎”扮演了幕后推手这一关键角色,它在幕后推动盗版并通过“广告联盟”为盗版网站源源不断地输入“利润”。 目前,大部分网络用户,都通过搜索引擎获取盗版内容。盛大文学旗下的所有文学网站,长期以来均备受盗版网站的侵害。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0000家,而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上规模网站超过1万家,平均每家网站盗版盛大文学拥有版权的作品至少1000部。以每部作品因盗版损失500元在线阅读的收费标准计算,盗版网站给盛大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50亿元。盛大文学旗下运营的起点中文网,若搜索引擎输入任意一位签约作品的名字,如“盘龙小说”,得到约8500000个结果,其中绝大多数搜索结果都直接指向盗版网站。部分搜索引擎为了迎合这部分用户,通过有意提高盗版网站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甚至通过拒不删除盗版链接等方式鼓励盗版。盗版网站制作过程的零成本和获利过程的高效率,导致了盗版形势迅速发展壮大,频频发生的网络侵权行为,给网络原创作者和版权网站带来了极大的利益损失,同时也阻碍了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秩序的良性发展,更加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6.作家们普遍反映:文学的侵权行为形式多样,盗版书、伪书(作者为某作家,实际却不是某作家所写)、影视剧任意改编等等。特别是近年来网络侵权盗版事件层出不穷,形式隐蔽、手法特殊、取证难度大是网络侵权的典型特点。“维权太难了。”这是相当普遍的心态。 不过,这种“难以维权”的烦恼,目前也有途径缓解。近年来,帮助作家维权的组织也越来越多,如中国作家协会于1987年成立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简称“权保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网络维权方面,也有“中文在线”的反盗版联盟,这使在“官方”版权局维权之外,出现了维权的民间力量。据“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介绍,“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自2005年成立以来,已与全国30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处理了300余件案件。 有统计表明,在知识产权案件里,70%是版权案件,版权案件里,70%是网络案。网络和网络之间的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就像作家张抗抗所“抗议”的:“网络上如果没有红绿灯,以后谁都别想走路了。” 处罚力度对于维护作家权利、保护创新成果至关重要。如果侵权方的赔偿金只是与作家签约成本的1/10,他当然宁愿打官司也不走正常的授权签约途径。而现在的矛盾是,司法与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有些偏弱。 许多司法界及文学界人士认为: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判决、处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起联合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这应该视作是对文学侵权现象的一种积极回应。 不过,要杜绝文学侵权现象,依然路漫漫。 7.包括韩寒、李承鹏等5个作家和5个出版商组成的10个发起人、加上1个执行人以及靠捐助得来的300多万元启动资金,作家维权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一把横放的剑成为了作家维权联盟的L0G0,在剑的下侧有一行字,写着“不要让互联网变成著作权贼赃市场”。 执行人贝志诚详细介绍了联盟的构成和计划,他说在现实中许多作家即使发现被侵权也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打官司的成本过高,往往赔偿的费用抵不上打官司的费用。他算了一笔账,律师费大约一万,加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打一场维权官司需要一万三四千块钱,而且耗时长久,但赔偿金额通常是几千块,也就是说每打一个官司,作家自己要往里面贴五六千块钱。成立这个联盟,就是节省作家的精力,由联盟出面维权,且将胜诉赔偿的80%归还作家。 高调成立的“作家维权联盟”,将数字时代如何保护文字著作权的话题,再次提到桌面。多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当下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严重,作家维权难度很大,因为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未来,还需借助集体的力量,以及法律的逐步完善。 8.2010~2011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将于6月底结束,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6月,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罚466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6起。 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行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今年已经是第七次了,与往年相比,本次“剑网行动”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行政处罚力度显著提高,刑事打击力度前所未有,有效净化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规范了网络版权经营秩序。 目前,在17起重点案件中,法院已判决7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5起,其他5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深入侦查。7起已经判决的案件中,共20名被告人被判有罪,刑期从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5年不等,共处罚金570万元。 在这些案件中,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除了对侵权人按照上限予以较大数额的罚款,综合采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服务器设备等手段进行惩戒外,还特别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在将66起涉嫌犯罪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还将继续。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案件查处工作。针对违法分子变换域名、服务器接入反复侵权的问题,国家版权局将从已办结的案件中梳理出一批典型案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请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以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分子不断被处罚却反复侵权的问题。 9.网络著作侵权调查问卷(网友互动)人民网网友留言: 网络像一把双刃剑,虽然能为各种正版商品提供广阔的推广渠道,但是也给盗版者提供了便利的侵权机会。网络盗版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出版事业的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网络监管不严格。为此,影迷们、漫迷们、书迷们应该以身作则,拒绝盗版,坚决反对使用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 ——网友A 使用网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这不仅盗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使受害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网友B 严厉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加强立法,增强公民维权意识。 ——网友C 网络环境好与坏,关系到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网络侵权害人害己。谁在网上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益的行为,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D 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网络,不参与网络侵权。 ——网友E 网络侵权分很多种类,比如网上对盗版音像材料和知识产权的侵犯就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我们应该慎重对待,在不伤害他人著作权益的情况下正确、合法地使用网络资源。 ——网友F 【问题】 假设你是政协委员,请针对给定资料反映的网络文学作品遭遇侵权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要求: (1)对问题、危害的分析准确、全面; (2)所提建议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条理清楚,表达简明; (4)本题作答不超过500字。
问题:问答题(四十) 【给定资料】 2011年11月13日,由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主办的“全国新闻发言人业务培训班”在北京举行,“早年的《焦点访谈》得罪过大家吗?”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敬一丹一出现,就带来一种轻松愉悦的气氛。 针对当今社会矛盾普遍、突出的现实,敬一丹用“白天不懂夜的黑”来感慨社会太需要沟通。“如果社会提倡沟通意识,多一些善于沟通的人,很多冲突隔阂是可以避免的。”在培训班上,敬一丹以她在电视台工作多年积累的经验,为学员应对电视记者采访,达到有效沟通提出很多建议。 很多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时间观念,像背书一样说个10分钟、8分钟,以致记者回去要花大量时间剪辑。敬一丹说,因为电视播出的长度很有限,必定要剪辑,如果官员在发言时组织语言不够精当,在剪辑过程中就有可能把最重要的内容剪掉。 敬一丹说,人要对自己的语言惯性有一个自省,很多人一张口就带着自己的语言惯性,却发现不了自身的毛病。不管是记者还是官员,都不能把开会的语言直接搬到媒体面前,更不能用公文语言对老百姓说话。 什么样的状态是镜头前最好的状态?敬一丹认为,作为被采访者,既要积极,有讲话和说服人的欲望,又要放松,有“谈性”,能够调整自己,收放自如,而不是僵持或亢奋。积极与放松相辅相成,才能形成一种良好的镜头前状态。 敬一丹说,记者缺乏专业素养,不妥当的言行常常会妨碍被采访者保持常态。她举例说,有一位央视记者曾向一位专家提出很外行的问题,被专家直接顶了回去“先做点功课再来采访我”,记者当时感觉很尴尬。当被访者遇到不太专业、一开口就说外行话的记者时,就会影响其谈话欲望,而使采访没有“谈性”。敬一丹建议,在遇到这种缺少经验、不太专业的记者时,被采访者可以委婉地提出恰当的建议,也不必表现得特别反感。 【问题】 “给定资料”画线部分写道:“如果社会提倡沟通意识,多一些善于沟通的人,很多冲突隔阂是可以避免的。”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自己的经验或感受,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语言流畅。
问题:问答题(五)
问题:问答题(二十一) 【给定资料】 1.“母亲河”的水量并不丰沛,但却以占全国河川径流2.4%的有限水资源,滋养着全国12%的人口,灌溉着15%的耕地。60多年来,当代治黄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依靠已建成的防洪工程体系,“上拦下排、两岸分滞”控制洪水。战胜了花园口1万至1.5万立方米/秒的洪水7次。1.5万以上的3次,确保沿黄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在黄河流域已建成和在建的大中小型水库3147座,全河引水工程已建成4600多处,引黄灌溉已由解放前的1200万亩,发展到11000万亩。增长了8倍多。黄河水的利用多达307亿立方米,为全国各江河利用率之首;60多年来,有计划的进行了三次人工改造,彻底扭转了历史上黄河口居民“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的险恶局面;随着河口流路的稳定,黄河三角洲由过去一片荒凉变为富庶的鱼米之乡。黄河流域丰富的旅游资源,也为当地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回报。但黄河毕竟是一条桀骜不驯的大河,广义的说,黄河资源的开发利用就包含着对黄河的治理。为了抵御河患、造福人民,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就开始修建黄河大堤。黄河大堤承载了黄河的记忆。见证了黄河的沧桑,既记录了人类利用黄河、改造黄河、与大自然斗争的宏伟经历。又记录了黄河以其自然破坏力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和不幸;既传承了我国劳动人民治理黄河的事迹、成就和精神,又反映了人与自然相互斗争、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 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比20世纪80年代多了一倍,化工和矿业污染事件不断发生,黄河中下游几乎所有支流水质常年处于劣五类状态,支流变成“排污沟”。黄河污染触目惊心。 “一碗河水半碗沙”。黄河是世界上含沙量最多的河流之一。全国人大代表、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人提交了《关于尽快立项建设黄土高原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生态工程的建设》。建议通过加大对黄土高原1.88万平方公里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的治理力度,来改善黄河水沙关系、延长水库使用寿命、减少下游河道泥沙淤积。据史料记载,从公元前602年至1938年的2540年间。黄河下游共决口1590次,改道26次。究其原因,主要是黄河携带的大量泥沙淤积河道。长期的淤积抬高,使黄河下游河道成为名副其实的地上悬河,黄河底床比河南开封市地面高13米,比新乡市高20米,“一旦堤防决口,就是灭顶之灾”。 2.“维持黄河的健康生命”是被广泛宣传的一句口号。黄河的健康标准是什么呢?通常说法有四条,即:堤防不决口,河道不断流,水质不超标,河床不抬高。初闻此话,似觉有理,但实际上这不能算作黄河自身的健康标准。从黄河的发育史上可知,在有人类之前的许多年,黄河曾是互相之间并不连通的四段,最下面的一段为三门峡所阻隔未能入海,那时它是一条内陆河,而此时黄河的生命非常健康。正处于它的蓬勃发育时期。在有了人类之后,黄河是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因此,若舍掉人类存续与黄河的相互关系,单就黄河本身而言,黄河健康生命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三善”,即:“善淤、善决、善徙”,这是一个为几千年历史所反复证明的基本事实。否则,也就不会有25万平方公里的华北大平原,而这恰是几亿中国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自1946年黄河水利委员会指导治黄以来,黄河伏秋大汛没有决口,可谓“三年安澜”;其后几十年固堤防洪成了治黄的主要手段,成绩很大,但代价也很大,其结果是黄河河床不断淤高,这为未来埋下了很大隐患。 【问题】 黄河健康生命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三善,即‘善淤、善决、善徙’,这是一个为几千年历史所反复证明的基本事实。”结合对这句话的理解,谈谈对黄河自身规律的认识。 要求:简明、完整。不超过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