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200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娟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察觉,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200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日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人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叉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叉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氢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避免对自己的

题目
问答题
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200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娟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察觉,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200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日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人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叉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叉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氢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避免对自己的怀疑。200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问:(1)马锋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2)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3)潘丽误将父母毒死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4)马锋触犯的罪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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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赵青与潘丽比赛,潘丽13:14落后时应站在左区发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2题:

王锋与刘青结婚4年后,已生一子王达。2004年 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 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 出宣告死亡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 (其父于200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 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 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2007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 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了一收入颇丰的工作。 2008年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 2008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 的3间私房,但未办登记过户手续。2009年4月8日, 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 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 承(有2名医生在场)。
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 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 间房屋应如何继承?( )
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3间房屋属王锋遗 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
B. 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和王锋之父继承
C. 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D. 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继承问题,王锋所建的房屋6 间,虽然为分居期间所建,但仍为与刘青的夫妻共有财 产。故6间房屋应先析产,3间房屋属于刘青,3间房 屋属于王锋的遗产。而在宣告死亡判决生效时,王锋 的继承人为其母谢兰、其妻刘青、其子王达。此时其父 已死亡,不为继承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第3题:

李大明(男)与王丽娟(女),双方均无配偶,1986年8月在农村老家未经登记,即举行婚礼,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次年7月生一女孩。由于男方歧视虐待女孩,致使双方关系恶化,感情不和,同年10月即行分居。1988年5月,王丽娟的父亲去世,遗下存款两万元,王丽娟分得一万元。1991年2月,李大明到法院要求与王丽娟离婚。当时李大明24周岁,王丽娟22周岁。王丽娟要求抚养女儿;李大明提出如果王丽娟抚养女儿他可以承担抚养费,同时提出要分割王丽娟所继承遗产的一半。

问:1、这样的案件应否按离婚纠纷处理,为什么?

2、王丽娟继承的遗产,李大明有权分割吗?为什么?

3、李大明有义务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不能按照离婚纠纷处理,因为按照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高院1989年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人同居时年龄不符合结婚条件,应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李大明无权分割王丽娟继承的遗产,因二人不是配偶关系,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才属于共同财产,也才有权分割。
(3)李大明有义务承担女儿的抚养费,因为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婚生子女一样,都有要求生父(母)抚养自己的权利。


第4题:

潘某因爆炸事故毁容,尔后一直单身,性格孤僻。2018年7月,潘某以网名“艺洋”通过互联网QQ聊天结识小丽(女,2004年11月出生,父母因车祸双亡,辍学在家),遂心生歹念,编造了“高中学生,现年17岁”的虚假身份,从网上下载他人照片,伪称自己近照,并在网聊期间引诱小丽自拍裸照发送给他,2018年7月5日,潘某网约小丽来自己家见面,诱使小丽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还给了小丽100元钱,同时威胁小丽,不得向外泄漏,否则就在网上公开其裸照。小丽回家后,情绪低落,其奶奶得知真相后,第二天,带其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潘某给小丽的人民币和小丽当天所穿的内衣。
经初查证明报案情况属实,潘某又涉嫌强奸犯罪,作为办案人员,应开展的工作内容有(多选)

A.送检、鉴定小丽提供的内衣和100元人民币
B.查清潘某7月5日当天作案时间
C.审查鉴定意见
D.决定逮捕潘某并询问

答案:A,B,C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ABC项都是证明潘某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证据,应当审查核实。潘某是犯罪嫌疑人,应当对其进行讯问,D项错误,因此选择ABC选项。

第5题:

王锋与刘青结婚4年后,已生一子王达。2004年 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 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 出宣告死亡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 (其父于200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 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 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2007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 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了一收入颇丰的工作。 2008年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 2008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 的3间私房,但未办登记过户手续。2009年4月8日, 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 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 承(有2名医生在场)。
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 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哪一天?( )
A. 2008年7月5日 B. 2008年7月6日
C. 2006年7月5日 D. 2006年7月6日


答案:B
解析:

第6题:

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间房屋应如何继承?
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B.间房屋属王锋遗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
B.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和王锋之父继承
C.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D.6间房屋由刘青、 射兰、王达继承


答案:A,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7 ~19条,王锋与刘青没有约定,王锋所建的6间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继承法》第10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68条,即使以最快的速度,法院也只能在1996年10月6 曰(公告期间为3个月)或1997年7月6日(公告期间为1年)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而这时候王锋之父已亡。C项正确,B项错误。

第7题:

陈玉和韩东共有4间房屋,租给刘峰开办一商店。现韩东为担保杜湘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4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潘兴,该抵押已得到陈玉同意,并在通知了刘锋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陈玉有优先购买权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刘锋有优先购买权
D.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答案:A,B
解析:
共有物租赁后,出租人仍对该共有物享有所有权,因此,出租人对共有物可设置抵押,但抵押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其对租赁关系不发生影响。因此,本题A选项正确。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前所述,应支持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

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1~94 题:

已婚的蒙某系某厂业务员。2002年在联系业务时与服务员刘某互有好感。蒙某谎称自己未婚,于200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某(不知蒙某已结婚)登记结婚。后来蒙某之妻潘某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蒙某否认。蒙某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2005年6月某天,潘某之友秦某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某每晚必冲饮一杯,遇客来访,潘某亦以咖啡待客。秦某知潘某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蒙某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了氰化物,欲毒死妻子。2007年1月20日,潘某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某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第 91 题 蒙某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超过追诉时效( )

A.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

B.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C.要看案发时的时问长短

D.要看他们的认罪表现而定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关于我国刑法中追诉时效问题。
本题中蒙某的重婚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为重婚罪的犯罪形态属于继续犯,只要重婚行为没有结束就一直处在继续状态。本题中蒙某的重婚行为在案发时仍在继续状态,尚未终了,因此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第9题:

潘某因爆炸事故毁容,尔后一直单身,性格孤僻。2018年7月,潘某以网名“艺洋”通过互联网QQ聊天结识小丽(女,2004年11月出生,父母因车祸双亡,辍学在家),遂心生歹念,编造了“高中学生,现年17岁”的虚假身份,从网上下载他人照片,伪称自己近照,并在网聊期间引诱小丽自拍裸照发送给他,2018年7月5日,潘某网约小丽来自己家见面,诱使小丽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还给了小丽100元钱,同时威胁小丽,不得向外泄漏,否则就在网上公开其裸照。小丽回家后,情绪低落,其奶奶得知真相后,第二天,带其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潘某给小丽的人民币和小丽当天所穿的内衣。
派出所将该案转交给县公安局大队办理。刑侦大队侦查员对小丽进行询问,下列做法可行的是(单选)

A.通知小丽的父母到场
B.通知小丽的祖母到场
C.通知小丽的祖父到场
D.通知小丽的外祖父母到场

答案:B
解析: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小丽父母双亡,她的法定监护人为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根据题意,一起生活的是她的祖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在询问小丽时应当通知她的祖母到场,因此选择B选项。

第10题:

潘某因爆炸事故毁容,尔后一直单身,性格孤僻。2018年7月,潘某以网名“艺洋”通过互联网QQ聊天结识小丽(女,2004年11月出生,父母因车祸双亡,辍学在家),遂心生歹念,编造了“高中学生,现年17岁”的虚假身份,从网上下载他人照片,伪称自己近照,并在网聊期间引诱小丽自拍裸照发送给他,2018年7月5日,潘某网约小丽来自己家见面,诱使小丽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还给了小丽100元钱,同时威胁小丽,不得向外泄漏,否则就在网上公开其裸照。小丽回家后,情绪低落,其奶奶得知真相后,第二天,带其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潘某给小丽的人民币和小丽当天所穿的内衣。
作为派出所民警,下列做法正确的有:(多选)

A.对小丽制作询问笔录
B.做好小丽的人身保护和案情保密工作
C.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D.呈请县局刑侦大队立强奸案

答案:A,B,C,D
解析:
潘某与小丽发生性关系,小丽不满14周岁,属于幼女,潘某构成强奸罪。小丽属于受害人,对其进行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A项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B项正确。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C项正确。第一百七十二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派出所对于刑事案件无管辖权,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项正确。因此选择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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