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中说:“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力也。”这段话实质上反映了当时()。

题目
单选题
史书中说:“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力也。”这段话实质上反映了当时()。
A

奴隶消极怠工

B

公田与私田的差别

C

集体劳动与个体劳动的差别

D

封建制比奴隶制优越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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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新全球史》记载,从公元前6世纪开始,铁制农具在中国骤然增加,铁犁、铁镐、铁锹、铁锄、铁镰刀和铁耙在乡村里成为日常用具。这一现象给当时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包括()。
①“分地则速,无所匿其力也”
②“秋七月,初税田”
③“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
④“庶人食力,工商食官”

A.①②③
B.①②
C.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A
解析:
①②③分别是以农民的积极性(私E1之下的农民积极劳作)、赋税制度(政府对私田开始征收赋税)、耕作动力的变化(原来用于祭祀的牛用于耕地)三个方面说明了铁农具的使用对社会的影响,A项正确。④指官府控制手工业,和铁农具的使用没有关系,排除。故选A项。

第2题:

材料一:“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书·宣帝纪》材料二:“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擿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唐律疏议·名例》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两则材料体现了中国古代哪一种刑罚适用原则?


答案:
解析:
(1)体现了中国古代亲亲相隐或同居相为隐、亲属相隐、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

第3题:

(2)自薪辄诣县自代,而匿其兄他所(4分) 译:

(2)自薪辄诣县自代,而匿其兄他所(4分) 译:


正确答案:
(2)自新就前往县衙代替哥哥(受责罚),而把它哥哥藏在别的地方。

第4题:

翻译: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正确答案: 因此,军队作战就要求速胜,如果拖的很久则军队必然疲惫,挫失锐气。一旦攻城,则兵力将耗尽,长期在外作战还必然导致国家财用不足。如果军队因久战疲惫不堪,锐气受挫,军事实力耗尽,国内物资枯竭,其他诸侯必定趁火打劫。这样,即使足智多谋之士也无良策来挽救危亡了。所以,在实际作战中,只听说将领缺少高招难以速胜,却没有见过指挥高明巧于持久作战的。战争旷日持久而有利于国家的事,从来没有过。所以,不能详尽地了解用兵的害处,就不能全面地了解用兵的益处。

第5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汉书.宣帝纪》:“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汉朝的刑法适用原则——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所谓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且对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制度。此原则的理论基础是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论语·子路》)的思想。汉朝有关亲属相隐的法律规定,意味着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道德观念已经被转化为法律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父子之间亲缘关系,夫妻之间的礼仪关系,是天之常理。即便有祸患,以至于死也永远存在。这样的忠诚孝道,宽怀厚道无微不至,岂能违背?从今往后,子女首谋藏匿父母,妻子首匿丈夫,孙子女首匿祖父母,包庇他们的犯罪,一般犯罪则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而在父母首匿子女、丈夫首匿妻子、祖父母首匿孙子女的案件中,死刑案件上请廷尉,由廷尉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
(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始于汉宣帝年间(公元前66年),该原则作为刑法适用原则,体现了封建法律的儒家化,因为该原则对于维护封建家庭伦理道德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该制度一直为后世封建王朝所沿用并有所发展。

第6题:

材料一:“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书·宣帝纪》材料二:“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擿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唐律疏议·名例》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2)与材料一相比较,材料二所体现的这种刑罚适用原则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案:
解析:
(2)材料二中的该刑罚适用原则发生的变化有:第一,扩大了亲属隐匿的范围,甚至包括部曲、奴婢为主人隐匿;第二,取消了尊长隐匿卑幼的限制,无需上请;第三,对所隐匿案件的性质作了范围的限制。对于谋叛以上危害皇权专制的重罪案件,亲属之间不允许隐匿。

第7题:

★★ 汉律中关于亲属间有罪(谋反罪除外)相互隐匿,无条件作免罪处罚的情况是、()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妻匿夫 D.父母匿子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汉时期的法律儒家化。汉宣帝诏令“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自今子
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也就是说,亲属间的卑幼首匿尊长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亲属中的尊长首匿卑幼的犯罪,一般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则上请廷尉,是有条件地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项。

第8题:

汉律中关于亲属间有罪相互隐匿,无条件作免罪处罚的情况有:( )。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妻匿夫

D.夫匿妻


正确答案:ABC
 【考点】“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解析l汉宣帝诏令“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也就是说亲属间的卓幼首匿尊长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故选ABC。对亲属中的尊长首匿卑幼的犯罪,一般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则上请廷尉,’是有条件地不负刑事责任,故不选D。

第9题:

史书中说:“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力也。”这段话实质上反映了当时()。

  • A、奴隶消极怠工
  • B、公田与私田的差别
  • C、集体劳动与个体劳动的差别
  • D、封建制比奴隶制优越

正确答案:D

第10题:

《行军篇》中说“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足谓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请将这段话翻译成白话。


正确答案: 士卒还未亲近并依附之前就加以惩罚,他们必定不服,不服从就很难用之作战。士卒已经亲近依附,但不实际严格的军纪军法,也不能用来作战。所以要用恩爱仁义的方法来教育感化他们,用严格的军纪军法来管束规范他们,这样军队才会打胜仗。平时一向严格执法,管教士卒,士卒便会养成服从的习惯;平时不认真执法,又不能严格管教士卒,士卒便会形成不服从的恶习。平时一向贯彻执行军法命令的,说明将帅与士兵之间的关系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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