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井筒施工准备中,施工单位存在哪些不正确的做法?

题目
问答题
该井筒施工准备中,施工单位存在哪些不正确的做法?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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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生产矿井进行矿井生产水平的延深工作,采用新建一个井筒到延深水平的方案,新 建井筒在矿井工业广场西部边界,距离原井筒120m,工程前期的施工准备及工程的施工 均由施工单位进行。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几个问题*.
(1)施工单位圈定了新建井筒的工作范围,修建了围墙,搭建了临时施工设施,临时 炸药库布置在工作场地内远离井口的地方,锅炉房位于临时生活区的上风方,设备检修利 用该矿井的机修车间进行。但业主安检部门对此安排不予审批。
(2)施工单位提出要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以该矿井已有井筒检査钻(原井筒) 资料,延深部分有矿井地质资料为由,不同意进行。实际井筒施工中发现基岩部分有一断 层,岩石破碎、涌水量很大,只能进行工作面预注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 85万元。
(3)工程完工进行验收时,井筒未发现集中出水点,但总涌水量为12m3/h,业主要 求注浆处理,施工单位仅进行了基岩短注浆,工期2个月,费用35万元,最终涌水量为 3m3/h。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以原地质资料存在问题进行索赔,施工单位不予批准。
问题
(1)该井筒施工准备中,施工单位存在哪些不正确的做法?
(2)关于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和施工单位各应如何对待?
(3)该工程施工单位和业主可进行哪些索赔?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该井筒施工准备中,施工单位存在的不正确做法包括:1)临时炸药库布置在工作 场地内,会给矿井正常生产造成安全隐患,应当布置在远离工业广场及井口范围,对于本 矿井,最好利用矿井已有的炸药库。2)锅炉房位于临时生活区的上风方,会给生活区造成 污染,应当布置在下风方。
(2)关于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应当根据规范正确进行处理,考虑生产矿井已掌握 有关资料,在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不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施工单位应分析业主提 供的资料,在确认资料完整的情况下,不必要求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但如果存在疑 义,仍应当要求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应由业主承担。
(3)该工程施工单位可以进行的索赔内容是工作面注浆堵水所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 增加量,主要原因是井筒遇到断层,涌水量大,属于业主提供资料不可靠造成,不是承包 商的责任,具体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85万元。
该工程业主可进行索赔的内容是井壁注浆处理所发生的工期延误和相关损失,原因是 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造成井壁漏水严重,与地质资料没有直接的关系,进行 注浆处理是施工单位的补救措施,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而工期业主可以进行索赔。

第2题:

背景资料:
某矿井井筒设计深度850m,井筒净直径6.5m,地质资料显示井筒基岩段最大涌水量为20m3/h。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某矿建单位承担该井筒的施工,合同签订时与施工单位约定,由于井筒涌水量不大,采用增加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
在井筒施工到达含水层地段时,工作面放炮后井筒实际涌水量达到30m3/h,施工单位采取加快施工速度并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快速进行支护作业,但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存在缺陷,井壁漏水严重。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注浆加固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和工期损失,施工单位提出不同的意见。
问题: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签订约定的井筒施工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发现工作面涌水增大,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方案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应当如何应对说明理由。
4.并筒施工遇到工作面涌水突然增大,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签订约定的井筒施工方案不合理。
根据《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511~2010的规定,立井井筒施工,当通过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层时,必须进行注浆堵水。
2、发现工作面涌水增大,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方案不正确。
因为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不能有效加快混凝土的凝固,也无法保证支护质量。
3、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应当提出索赔要求。
因为工作面涌水量达到30m3/h,超过原资料提供的数值,采用增加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已经获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井壁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不完全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4、井筒施工遇到工作面涌水突然增大,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加强排水;砌壁时进行导水;停止掘进,进行工作面注浆堵水。

第3题:

某矿井井筒设计深度850m,井筒净直径6.5m,地质资料显示井筒基岩段最大涌水量为20m3/h。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某矿建单位承担该井筒的施工,合同签订时与施工单位约定,由于井筒涌水量不大,采用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在井筒施工到达含水层地段时,工作面放炮后井筒实际涌水量达到30m3/h,施工单位采取加快施工速度并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快速进行支护作业,但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存在缺陷,井壁漏水严重。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注浆加固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和工期损失,施工单位提出不同的意见。
问题: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签订的井筒施工方案约定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2.发现工作面涌水增大,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方案是否正确 为什么
3.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应当如何应对 说明理由。
4.井筒施工遇到工作面涌水突然增大,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1、不合理。
因为涌水量20m3/h,应对井筒工作面进行注浆处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约定违反规范的规定。
本题主要考察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处理问题。
对于由地质资料显示的井筒基岩段最大涌水量为20m3/h,这只是由地质资料预测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风险。针对这种水文地质类风险,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同时,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互惠互利。因而,也提醒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应注意相关风险的承担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与建设单位友好协商,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2 、不正确。
因为,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在涌水量30m3/h的情况下,不能有效加快混凝土的凝固,也无法保证支护质量。
本题主要考察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条件与作用。
理论上混凝土减水剂能有效降低水胶比,从而提高混凝土的终凝强度;混凝土速凝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缩短混凝土的终疑时间,对提高混凝土的早期强度有帮助。但是,实际工程应用中,它们的使用均是有条件限制的,都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的作用效果。而在涌水量为30m3/h的背景下,外加剂本身的作用还来不及发挥,就已经被涌水削弱了。因而,理论与实践应有机结合,这也是对建造师的基本要求。
3、提出索赔要求。
工作面涌水量达到30m3/h,超过原资料提供的数值;采用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已经获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壁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不完全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本题主要考察因条件变化而引起的索赔问题。
索赔是指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地质条件是矿山井下施工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地质和水文条件还难以精确量化描述,矿山建设和生产具有很多可变因素。本案例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显示井筒基岩段最大涌水量与工程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施工单位由于地质资料不准确,施工中遇到30m3/h的涌水,从而导致施工单位的损失,符合索赔的基本条件,因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可以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在矿山工程中,因地质条件的重大改变施工单位要求索赔的事项是频频发生的,这也是矿山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矿山施工中,不仅要对这种情况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对准备,还要充分利用管理、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与经验,充分做好预案.避免利益的损失。
4、提出索赔要求。
加强排水;砌壁时进行导水;停止掘进,进行工作面注浆堵水。
本题主要考察施工防治水方法及应用。
施工防治水方法主要有两大类:注浆堵水和井筒排水。
注浆堵水就是用注浆泵经注浆孔将浆液注入含水岩层内,使之充满岩层的裂隙并凝结硬化,堵住地下水流向井筒的通路,达到减少井筒涌水量和避免渗水的目的。注浆堵水有两种方法:预注浆和壁后注浆。
根据井筒涌水量大小不同,井筒排水又可分为吊桶排水和吊泵或卧泵排水。
综合分析本案例的背景条件,可采取的措施是加强井筒排水、砌壁时进行导水、工作面注浆堵水。

第4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设计深度500m。合同约定分项工程量增减10%以内时,按已有类似工程综合单价调整。建设单位提供了距离该主井井筒40m的普通地质钻孔资料作为井筒检查孔资料,施工单位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监理审批后组织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井筒施工到450m深度时发现了井筒地质资料没有揭示的断层,围岩破碎严重,施工过程中出现有局部岩帮冒落的情况,原锚杆支护井壁的设计方案达不到支护效果。施工单位口头提出要求变更支护方案。
事件2:在继续掘进前,施工单位对断层进行了探水作业,发现含水层涌水量远远大于地质资料提供的井筒涌水量,造成井筒排水费用大幅度增加,井筒施工速度降低,施工单位采取了注浆和更有力的排水措施。同时,设计单位根据断层涌水的影响,决定延深井筒深度,并出具了井筒延深40m的设计变更。
根据事件1和事件2,建设单位同意就井筒涌水量大及设计变更调增合同价款,施工单位提出了相应的索赔和调增价款报告。
【问题】
1.事件1中,施工单位要求变更支护方案,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针对该井筒条件和围岩破碎的情况,施工单位可采用哪些加强支护的措施?说明这些措施的作用。
2.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工程索赔的理由是什么?如何确定相关索赔费用?
3.事件2中,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后,进行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4.事件2中,井筒延深40m,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价款调增?


答案:
解析:
1.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详细的书面变更请求报告,收到报告后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并要求,设计单位出具新的设计变更后,签发正式的变更通知单。可采用的加强措施是增加钢筋网和喷混凝土,采用锚网喷支护,局部增设锚索。 这些加强支护的作用是封闭岩面,避免碎石脱落,提高围岩整体性,及其稳定性。
2.理由是: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合,井壁支护形式改变,费用增加。
施工单位可根据新的支护方法,计算该新的支护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给出相应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进行索赔。
3.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后的14d内,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提交给建设单位确认。
4.井筒延深40m,工程量增加在10%以内,执行原合同已有类似工程的综合单价;延深井筒,需要改装提升悬吊设施,应补偿相关的费用。

第5题: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井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主井井筒采用临时井架凿井,副井井筒采用永久井架凿井。主、副井井筒段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基岩段预计涌水量8m3/h。主、副井井筒冻结及掘砌施工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施工单位编制了矿井施工方案为:主、副井井筒交错开工,错开时间3个月。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该含水层涌水达到20m3/h,施工单位凭借自身的施工经验,提出了采用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需增加费用15万元,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完成了含水层段的掘砌工作,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事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5万元和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主井井筒通过含水基岩层后,按原掘进速度正常施工,副井井筒施工速度正常,为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施工单位及时调整的施工方案。
【问题】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哪些优缺点?
2.确定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并说明该开工顺序的优点。
3.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及其井筒施工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主井井筒的施工组织方案?


答案:
解析: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下列特点: 优点:可节省临时井架的使用费,加快副井的改装速度,缩短建井工期。
缺点:提前使用副井井架会增加前期投资和前期准备工期,另外给井筒施工设备布置带来不便。
2.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为主井先开工,副井后开工。其间隔时间是3个月。
该开工顺序优点是可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同时进行短路贯通,贯通时间快,独头掘进距离短。有利于提前改装临时罐笼,加大提升能力,尽快形成井下巷道快速开拓的条件,可以缩短主副井交替装备的工期。
3.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合理。
理由: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因为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不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且施工单位提出采用强排水方法经过建设单位同意的。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的作业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有人员在淋水的环境中作业,对作业质量控制不利,而且有增大安全隐患的诱因;对井筒的质量控制不利。
由于淋水会沿井壁进入混凝土,会造成井壁跑浆,影响混凝土强度、外观、密实度等质量问题。
5.由于主井延误2个月,使主井延迟2个月到底。可暂不施工装载硐室,主井到井底车场水平先进行短路贯通。这样装载硐室就不在关键线路上,可待副井永久装备完成后,主井永久装备前完成装载硐室的施工。

第6题:

34、(四)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包一矿井副井井筒工程,井筒深620m,净直径6.0m;基岩段为素混凝土结构,壁厚400mm。钻孔地质资料表明,在井深500m处有一厚6m的砂岩含水层,裂隙不发育,预计涌水量16m3/h。井筒施工前,施工单位提出需对含水层采取预注浆处理,建设单位不予同意;于是,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采取了吊桶排水.强行顶水通过含水层的施工方法;为预防水患,还在井筒中安装了排水管。
在施工含水层时,井筒涌水量逐渐增加到25m3/h,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施工时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补充了相应的截.导水工作,最终井筒施工拖延了半个月。该段井筒验收时,发现混凝土井壁蜂窝麻面严重,强度也未达到设计要求。依据监理日志关于该段井筒掘进时岩帮破裂严重.涌水量变大的描述,以及该段井壁混凝土施工期间涌水量较大的纪录(不存在其他相关施工质量问题的信息),建设单位认定混凝土井壁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爆破施工引起岩帮破裂造成的,对其提出索赔,并决定由其承担该井筒的套壁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提出了申诉。


问题:
1.为预防井筒涌水造成的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可采取哪些措施?请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所提出和采取的防水措施合理与不合理之处。
2.指出建设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处理决定的不合理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3.如果采用注浆堵水,应采取哪种注浆方法?说明理由。
4.施工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应承担哪些责任?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可提出哪些申诉意见?


答案:
解析:
1、可采取注浆堵水.截水.导水.有条件时的泄水.最后排水等措施。
施工单位提出井筒施工前采取地面预注浆不合理。因含水层只有一层,且离地面较深,采用地面预注浆不经济。应采用工作面预注浆合理。施工单位提出注浆治水是有道理的,因为预计含水层预计涌水量达到16m3/h,应采取治水措施。

2.建设单位以监理日志就认定是施工单位爆破引起岩帮破裂造成井壁质量问题不妥。且监理日志没有关于其他质量问题的信息,说明建设单位的认定更无依据。
正确的做法对井壁的实际强度进行检测,由设计单位核算能否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如能满足,可以予以验收。如不能满足,即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按技术方案加固处理。责任方承担经济责任。如处理后应不满足要求,严禁验收。

3.应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法,因此含水层离地面远,采取工作面预注浆较经济合理。

4.施工单位未采取预注浆治水措施,强行通过一定会造成井壁淋水加大。影响井壁的质量。
施工单位采取吊桶强行排水,方案不合理,排水能力达不到要求。应采吊泵排水较合量。
且在井筒中已铺设了排水管路,在水量增大时未发挥作用。
施工单位在水量增大时才补充导水.截水工作,表现施工单位对此含水层重视不够。
未提前制定相应方案,措施落实更产不到位。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施工单位应承担经济责任,包括工期拖延造成的经济损失;套壁后井径变小,使用功能减小的损失。
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施工单位可提出来申诉:施工单位提出的用吊桶排水过含水层方案,建设单位未提出异议;涌水量增大,非施工单位责任;涌水量增大时施工单位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混凝土井壁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爆破施工引起岩帮破裂造成的依据不充分。

第7题:

【背景资料】
某矿将井筒冻结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A,将井筒施工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B。施工期间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能够及时给施工单位B腾出混凝土料场,为保证工期不延误,建设单位直接按设计混凝土强度与供应商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并通知了施工单位B。
事件2:由于天降大雨,施工单位B的大型设备无法按时进场,延误了井筒的开工日期。
事件3:施工单位B采用组合钢模板,施工至第5模时,模板变形、连接螺栓在丝扣处断开,造成事故。
【问题】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2·事件2中设备无法按期进场可能造成哪些影响如何将影响降低到最小
3.该案例中商品混凝土的技术指标是什么
4.分析事件3中的事故原因。
5.冻结井筒的试挖条件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理由:(1)因为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施工单位B没有混凝土料场,致使施工单位B不具备现场配置混凝土的条件。建设单位应该提前通知施工单位B,并与施工单位B进行协商。
(2)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工期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也是不合理的。建设单位不应该直接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然后通知施工单位B。如果确实需要商品混凝土,应该由施工单位B与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同时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施工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例如配置混凝土设备的租金及折旧费、商品混凝土与自配制混凝土的差价等。

2.大型设备无法进场可能造成的影响:井筒施工不能按期开工。开工晚,容易造成井筒被冻实。若井筒被冻实,需要风镐或爆破施工,会影响施工进度,进而影响井筒的施工工期推迟。后续工程的施工及投产日期都将受到影响。

3.该案例中商品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包括下列指标:
(1)水泥应优先选用普通水泥(42.5级以上),不宜使用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复合水泥。
(2)混凝土拌合水一般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可直接用于拌制各种混凝土。地表水和地下水首次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后方可使用。当气温在3~5℃以下时,可以用热水(水温不宜高于60~80℃)搅拌,也可以对砂、石加温,或对搅拌机进行预热。低温混凝土拌合时间通常为常温拌合时间的1.5倍。根据《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10规定,采用冻结法凿井时,混凝土的人模温度以15℃适宜;低温季节施工时的入模温度应不低于10℃。
(3)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符合相关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和易性。
(4)商业混凝土按配比添加适量的外加剂。

4.造成事件3中的事故原因包括下列原因:
(1)浇筑成型的混凝土表面过于光滑,黏着性变差。
(2)组合钢模板维护保养不到位,使用次数少。
(3)连接螺栓紧扣不到位,板缝无法承受一定程度的剪力和拉力。

5.冻结井筒的试挖条件是:
(1)水文观测孔内的水位,应有规律的上升,并溢出孔口;当地下水位较浅和井筒工作面有积水时,井筒水位应有规律地上升。
(2)测温孔的温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地面提升、搅拌系统、材料运输、供热等其他辅助设施已具备。

第8题: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立井井筒工程,该井筒净直径7.0m,井深580m。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商签订了供货合同。由于施工场地偏僻,施工单位采购了压力试验机,建立了现场试验室,自行检验混凝土强度。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50m井筒预留一组试块,在现场试验室经过标准养护28d后,自行进行强度试验。当井筒施工到井深500m时,发现上部井壁淋水加大,项目经理要求加快混凝土浇筑进度,待浇筑完该模混凝土后再处理上部井壁淋水,结果该模混凝土脱模后出现质量问题。检查发现,井壁严重淋水发生在井深450m附近。经调查,进行该段井壁混凝土浇筑时,供货商没有及时将混凝土送到,导致混凝土浇筑曾中断2次,前后耽误2h。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对该段井壁进行了修复处理,投入费用20万元。井筒施工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对井壁混凝土进行破壁检查,每100m检查一处,共6处,全部合格。


问题:


1.施工单位在混凝土强度检测方面的做法有何不妥?说明正确的做法。


2.井筒工作面现浇混凝土时,处理上部淋水可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3.施工单位对井深450m处附近的井壁进行修复所投入的20万元应由谁来承担?


4.井筒竣工验收应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5.建设单位要求破壁检查混凝土质量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1)施工单位自行检测混凝土的强度不妥,应送有资质单位进行试验;(2)每50m预留一组不妥,应每20~30m预留一组;(3)标准养护不妥,应同条件养护。


【解题思路】问题1是关于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涉及验收工作组织,具体的验收方法和要求等相关内容,重点是关于立井井筒井壁混凝土工程的验收。


【考点解析】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中的有关井巷支护工程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规定:(1)井巷工程施工中,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2)混凝土标准试件应按规定制作,标准试件应在井巷支护工程施工中预留,即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用钢模制作成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制作的试件应在类似条件下经28d养护后,方可进行压力试验。(3)井巷支护施工中预留混凝土试决的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对于立井井筒施工,根据工程量确定预留混凝土试件的数量,每浇筑20~30m或20m以下的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混凝土试件每组3块,混凝土所用的骨料、水泥品种、配合比及工艺变化时,应另行取样。(4)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每组标准试件强度代表值来确定:每组标准试件或芯样抗压强度代表值应为3个试件或5个芯样试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一组试件或芯样最大或最小的强度值与中间值相比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可取中间值为该组试件强度代表值。一组试块或芯样中最大和最小强度值与中间值之差均不超过中间值的15%时,或因试件外形、试验方法不符合规定的试件,其试件强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根据问题一所涉及的背景资料,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中,有关混凝土井壁的强度检测是自行完成的,没有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相关部门检测,因而不符合规范的规定,应送有资质单位进行试验。而在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时,每50m井筒预留1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20~30m预留一组的要求,且预留的混凝土试块“采用标准养护28d",与规范规定的“类似条件下经28d养护”不符。



问题2【参考答案】可采取的技术措施有截水、导水。


【解题思路】问题2是关于立井井筒施工中井壁淋水的处理方法,应根据施工方法,涌水量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考点解析】立井井筒施工中,根据涌水量的大小不同,工作面积水可采用吊桶排水和吊泵或卧泵排水。(1)吊桶排水是用风动潜水泵将水排入吊桶或排入装满矸石吊桶的空隙内,用提升设备提到地面排出。吊桶排水能力,与吊桶容积和每小时提升次数有关。井筒工作面涌水量不超过8m3/h时,采用吊桶排水较为合适。(2)吊泵排水是利用悬吊在井筒内的吊泵将工作面积水直接排到地面或排到中间泵房内。利用吊泵排水,井筒工作面涌水量以不超过40m3/h为宜。否则,井筒内就需要设多台吊泵同时工作,占据井筒较大的空间,对井筒施工十分不利。(3)吊泵排水时,还可以与风动潜水泵进行配套排水,也就是用潜水泵将水从工作面排到吊盘上水箱内,然后用吊泵再将水箱内的水排到地面。(4)当井筒深度超过水泵扬程时,就需要设中间泵房进行多段排水。用吊泵将工作面积水排到中间泵房,再用中间泵房的卧泵排到地面。(5)卧泵排水是在吊盘上设置水箱和卧泵,工作面涌水用风动潜水泵排入吊盘水箱,经过除沙装置后,由卧泵排到地面。卧泵排水的优点是不占用井筒空间,卧泵故障率低,易于维护,可靠性好,流量大扬程大,适应性更广。(6)为了减少工作面的积水、改善施工条件和保证井壁质量,应将工作面上方的井帮淋水截住导入中间泵房或水箱内。截住井帮淋水的方法可在含水层下面设置截水槽,将淋水截住导入水箱内再由卧泵排到地面。若井筒开挖前,已有巷道预先通往井筒底部,而且井底水平已构成排水系统,这时可采用钻孔泄水,可为井筒的顺利施工创造条件。由于问题2所涉及的是关于井壁的淋水,因此,可以采取的技术措施是截水和导水方法。



问题3【参考答案】应由混凝土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解题思路】问题3是关于施工索赔问题,关键是要看责任由谁承担,由于涉及多个单位,要分清责任,然后确定。


【考点解析】根据建设工程索赔管理的规定,对于施工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工期和费用。工期索赔是施工中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或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最终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费用索赔是承包商为了弥补自己在承包工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或者是为弥补已经为工程项目所支出的额外费用,还有可能是承包商为取得已付出的劳动的报酬。费用索赔必须是已经发生且已垫付的工程各种款项,对于承包商利润索赔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有多方面,包括业主违约,证件不足,手续不全;施工准备不足;业主不当行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改变;加快施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不可抗力等。本案例主要是费用索赔,施工单位对井深450m处附近的井壁进行了修复,多投入20万元,这部分费用应当由负责该段井壁质量的单位承担。井壁质量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但是背景中指出,混凝土是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商供应的,在浇筑该段井壁混凝土浇筑时,供货商没有及时将混凝土送到,导致混凝土浇筑曾中断2次,前后耽误2d,这一情况肯定会影响混凝土井壁的质量,作为施工单位,没有针对这一情况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而是明知商品混凝土会出现问题,仍然进行浇灌。所以,造成最终该段混凝土井壁质量出现问题既有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责任,也有井筒施工单位的责任,因此修复井壁的20万元应由混凝土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问题4【参考答案】井筒竣工验收应检查的内容有:(1)井筒中心坐标、标高、深度及连接巷道口的标高与方位;(2)井壁质量和井筒总的漏水量;(3)井筒断面和井壁垂直度;(4)隐蔽工程记录。


【解题思路】问题4是关于立井井筒工程竣工验收应检查的相关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质量和主要的质量要求等.本问题主要是检查的相关内容。


【考点解析】立井井筒竣工验收质量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和资料验收,同时要求工程满足相关的质量要求。(1)井筒竣工后应检查的内容包括: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与井筒连接的各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2)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取其平均值;3)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4)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2)井筒竣工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1)实测井筒的平面布置图,应标明井筒的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向方位,与设计图有偏差时应注明造成的原因;2)实测井筒的纵、横断面图;3)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4)测量记录;5)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验报告等;6)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3)井筒竣工验收时的质量要求包括:1)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2)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3)锚喷支护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4)普通法施工的井筒建成后的总漏水量,不得大于6m3/h,井壁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漏水孔;5)施工期间,在井壁内埋设的卡子、梁、导水管、注浆管等设施的外露部分应切除;废弃的孔口、梁窝等,应以不低于永久井壁设计强度的材料封堵;6)井筒施工中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需废弃的应封堵。



问题5【参考答案】建设单位的做法不正确,破壁检查不应超过2处。


【解题思路】问题5是关于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的内容,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特征,采用符合实际的检测方法,检测必须保证安全。


【考点解析】对于立井施工现浇混凝土井壁的施工质量检查主要包括井壁外观及厚度的检查、井壁混凝土强度的检查两个方面。对于现浇混凝土井壁,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50mm,其周长不应超过井筒周长的1/10,纵向高度不应超过1.5mm;井壁的表面不平整度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30mm。对于井壁混凝土的强度检查,施工中应预留试块,每20~30m不得小于1组,每组3块,并应按井筒同样条件进行养护,试块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的相关要求。当井壁的混凝土试块资料不全或判定质量有异议时,应采用超声检测法复测;若强度低于规定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补强措施。应尽量减少重复检验和破损性检验。立井井筒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应超过2处,其他井巷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宜超过3处。案例中,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破壁检查混凝土质量,其做法显然不正确,无法保证施工安全,而且破壁检查了6处,明显违反了立井井筒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应超过2处的规定。


第9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接受邀请,按照参加投标预备会→进行现场考察→编制投标文件的程序参加了一净直径7.Om、深650m立井井筒的施工招标活动,并中标。

  该工程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工程进行到第2个月时又新进了一批水泥,施工单位首次组织材料员、工程技术人员对该批水泥进行进场联合验收,合格后用于工程施工。

  (2)在现浇钢筋混凝土井壁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绑扎钢筋→施工单位自检→浇注混凝土的程序组织施工。

  (3)在完成500m井筒工程后,施工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结果如下表所示:(4)该井筒工程施工完成后采用的竣工验收程序见下框图:

指出投标程序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答案:
解析:

  存在的问题:现场考察与投标预备会的程序不正确(1分):
  正确程序:现场考察后参加投标预备会(1分)。

第10题: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井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内,主井井筒采用临时井架凿井,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主、副井井筒表土段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基岩段预计涌水量8m3/h。主、副井并筒冻结及掘砌施工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
施工单位编制的矿井施工组织方案为:主、副井井筒交错开工,错开时间3个月;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该含水层涌水量达20m3/h。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提出了采用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需增加费用15万元。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完成了含水层段的掘砌工作,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事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5万元和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主井井筒在通过含水基岩层后,按原掘进速度正常施工;副井井筒施工进度正常。为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施工单位及时调整了施工组织方案。
【问题】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哪些优缺点?
2.确定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并说明该开工顺序的优点。
3.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及其井筒施工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主井井筒的施工组织方案?


答案:
解析: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的特点包括: 优点:(1)节省临时井架的使用费用;(2)有利于提前形成副井永久提升系统。
缺点:(1)增加了项目前期投资;(2)给副井井筒凿井及冻结施工设备布置带来不便。
2.开工顺序:主井先开工,副井3个月后开工。
优点:(1)冻结制冷工程可以错峰,冻结施工设备等资源需求相对平稳;(2)有利于主副井井筒同时到底,有利于两井短路贯通。
3.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费用15万元的索赔是合理的。
理由:地质资料未提供该含水层的正确涌水资料,涌水量达20m3/h(超过8ma/h)。
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是不合理。
理由:工期延误2个月不一定会影响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会造成的不利影响有:造成施工单位质量风险,井壁质量难以保证,作业环境差,影响施工进度。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其调整方案是:因主井井筒施工延误2个月,可不安排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丁;待副井交付使用后、主井永久装备前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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