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构成说法正确的有(  )。

题目
多选题
下列关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构成说法正确的有(  )。
A

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B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轻微损失的行为

C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

D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上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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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犯罪概念是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总标准

B.犯罪构成是划分罪与非罪的具体标准

C.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

D.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正确答案:ABCD
ABCD【解析】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其间联系在于: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两者最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功能相异:犯罪概念的功能是从整体上回答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揭示犯罪行为的社会、政治本质,从而使我们从原则上区分罪与非罪;而犯罪构成的功能是解决构成犯罪的具体规格和标准问题,进一步明确回答犯罪是怎样成立的,构成犯罪需要具备哪些要件,从而为我们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了具体的标准。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第2题:

上市公司的( )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A.董事B.监事C.股东D.高级管理人员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见,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第3题:

关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主体是金融机构

B.该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行为才可以构成

C.无论是国有金融机构,还是非国有金融机构都可以构成本罪

D.“运用”包括“动用”、“提取”、“动支”和“财产处分”等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 B
[解析] 没有任何职务便利的人员也可能“违背受托义务”,只要有委托合同或者信托合同存在即可构成本罪,因此构成本罪不以“利用职务L的便利”为要件。

第4题:

下列关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①银行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②侵犯的主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③犯罪客体是金融机构
④主观方面表现为无意,一般是为了获取合法利润

A.②③④
B.①②③④
C.①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5题:

下列哪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A.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B.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C.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D.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答案:A,B,C,D
解析:
【详解】
《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赔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第134条第2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上述人员受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成立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第6题:

下列有关犯罪构成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构成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

B.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C.犯罪构成具有针对犯人的恣意而保障社会、针对社会的恣意而保护犯人的双重保障机能

D.犯罪构成为区分此罪与彼罪提供了法律标准

E.犯罪构成是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A, B, C, D, E

第7题:

魏某是上市公司某科技研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采用隐瞒事实的方式,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对魏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B.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C.受贿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具体认定。题中行为人违背忠实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69条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8题:

下列哪些人员可以成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主体?( )

A.上市公司的董事

B.上市公司的监事

C.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D.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者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解析】《刑法》第169条之1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tEA.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9题:

大德汇通公司是一家食品加工类上市公司,魏某是公司的副总经理,在公司的机器设备采购过程中,其以高于市场500万元的价格从其妻弟梁某处购得一套饮料生产线设备,魏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B.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C.受贿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B
解析:

第10题:

下列关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Ⅰ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
Ⅱ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Ⅲ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Ⅳ本罪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

答案:C
解析: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故Ⅲ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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