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为(  )。

题目
单选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为(  )。
A

无效

B

可撤销

C

效力未定

D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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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10000立方米;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一年后,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

甲村与乙村设定的有关取水的权利属于( )。

A.地役权

B.相邻权

C.租赁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参考答案:A?

第2题:

甲村李某一家在耕地承包期内迁入小城镇落户。不久,李某女儿嫁到乙村,但未将户口迁入乙村,根据相关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全家必须将承包经营的耕地交回甲村
B.李某全家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C.李某女儿已出嫁,甲村应调整李某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李某女儿目前还不能在乙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B,D
解析:
BD。李某全家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李某女儿目前还不能在乙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故本题答案选BD。

第3题:

稻香河流经甲村,邻近的乙村村民为生产和生活需要一直从稻香河取水。为了争夺水源,两村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械斗。该河流的所有权属于( )。

A.甲村和乙村

B.甲村

C.乙村

D.国家


正确答案:D
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答案D正确。

第4题:

甲、乙、丙、丁和戊5人到赵村、李村、陈村、王村4村驻村考察,每人只去一个村,每个村至少去1人。已知:
(1)若甲或乙至少有1人去赵村,则丁去王村且戊不去王村;
(2)若乙去赵村或丁去王村,则戊去王村而甲不去陈村;
(3)若丁、戊并非都去王村,则甲去赵村。
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下列______项。

A.甲去李村,乙去赵村
B.乙去陈村,丙去赵村
C.丙去赵村,丁去李村
D.丁去赵村,戊去王村
第三部分数理能力

答案:B
解析:
已知:
( 1) 甲赵或乙赵 丁王且 戊王
( 2) 乙赵或丁王 戊王且 甲陈
( 3) ( 丁王且戊王) 甲赵因题干都为推出信息, 无确定信息, 故用假设法, 从最简单的假设, 即条件( 3) 后件“ 甲赵” , 又因肯后无必然, 所以假设甲没去赵村, 否后必否前, 得到: 丁去王村且戊去王村, 且每人只去一个村, 故丁和戊不再去其他村, 以及五个人四个村, 王村已经去了两人, 所以其他人也不会去王村, 填入表格:



又因戊去王村, 所以对条件( 1) 否后, 得到否前甲和乙都不去赵村;
同时又因丁去王村, 所以对条件( 2) 肯前, 得到肯后, 戊去王村且甲不去陈村填入:



此时丙只能去赵村, 且不去其他村, 填入:



此时乙只能去陈村, 且不去其他村, 填入:



最后甲去李村。

第5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500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有效

答案: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我国法律禁止耕地买卖活动,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该行为无效。

第6题:

甲村公民张某欲将户口从甲村迁到乙村,在其将户口从甲村迁出之后、在乙村正式落户之前,与同乡一起到天津打工。在天津打工10个月后,又因患病前往北京住院治疗长达1年零2个月。依法律规定张某的住所地应为( )。

A.甲村

B.乙村

C.天津

D.北京


正确答案:A
《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据此可知,张某在天津居住不满1年,天津不属于经常居住地;医院所在地也不是经常居住地。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张某的原户籍所在地——甲村为住所地。答案为A。

第7题:

2014年甲村水稻亩产400千克,乙村水稻亩产800千克。因为乙村使用了杂交水稻新品种,所以人们认为乙村水稻亩产量高可能是使用了新品种的缘故。
能给上述论述提供最有力支持的一项是:

A.乙村使用的杂交水稻新品种抗病能力极佳
B.甲村使用的水稻品种已经种植了十多年,亩产量一直非常稳定
C.甲、乙两村水土状况大相径庭
D.2013年甲、乙两村种植相同的水稻品种,亩产相差无几

答案:D
解析:
题干通过对比得出乙村水稻亩产量高可能是使用了新品种的缘故。D项说明两村在水稻品种相同的情况下亩产量相同,支持了题干观点。A项未说明旧品种的抗病能力,且抗病能力极佳不一定亩产量就会高,加强程度不及D;B项是无关项;C项为另有他因,削弱了题干观点。故本题选D。

第8题:

在下列民事纠纷中,哪些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村为了取水浇地,约定在乙、丙、丁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

D、甲村在河流上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骤减,引起纠纷

 


ACD,《民法通则意见》第103条:“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第102条:“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98条:“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03条、第102条和第98条的规定,可分别选A、C、D。关于B项所述事实,属于地役权的问题。地役权与相邻权不同,是指一方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

第9题:

甲乙两村共有9600头牛,如果两村分别卖出自己村40%的牛,甲村再赠送120头牛给乙村,这时两村的牛数量相等,问甲村原有多少牛:
A5200
B5400
C5600
D5000


答案:D
解析:

第10题:

去年,某镇把甲、乙、丙三个大学生村官分别分配到和丰村,团结村,杨梅村。人们开始并不知道他们当中究竟谁分配到哪个村工作,只是作了如下三种猜测:
①甲分配到和丰村工作,乙分配到团结村工作
②甲分配到团结村工作,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
③甲分配到杨梅村工作,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
后来证实,三种猜测都是只猜中了一半。
由此可以推出:

A.甲分配到和丰村工作,乙分配到团结村工作,丙分配到杨梅村工作
B.甲分配到团结村工作,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丙分配到杨梅村工作
C.甲分配到杨梅村工作,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丙分配到团结村工作
D.甲分配到杨梅村工作,乙分配到团结村工作,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有信息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条件,进行推理。
题干信息真假不确定,可采用选项代入法。已知三种猜测都是只猜中了一半,代入各选项后,只要符合每种猜测只猜对一半,即为正确答案。
代入A项:条件(1)全部猜对,排除;
代入B项:条件(1)全部猜错,排除;
代入C项:条件(3)全部猜对,排除;
代入D项:条件(1)(2)(3)全部猜对一半,符合已知条件。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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