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刘某因为口角而互殴,张某将刘某打成重伤并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刘某有权向张某要求赔偿(  )。

题目
多选题
张某与刘某因为口角而互殴,张某将刘某打成重伤并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刘某有权向张某要求赔偿(  )。
A

医疗费

B

误工费

C

退休金

D

残疾用具费

E

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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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刘某从小被张某收养,刘某成年以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来和自己同住并悉心照顾。后张某及刘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则( )说法正确。

A.刘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刘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刘某无权继承张某的财产

D.刘某有可能获得生父母的部分财产


正确答案:D

第2题:

张某将手表借给李某使用,李某以市价卖给刘某,刘某不知道该手表非李某所有,张某发现后要求刘某返还原物,刘某( )。

A.有返还义务

B.将原价款从李某处要回,交给张某即可

C.没有返还义务

D.将手表交还李某


正确答案:C
「考点」善意取得
「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例中刘某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张某不能要求刘某返还。

第3题:

刘某夫妇因为需要外出开会,遂将自己8岁的孩子小华委托给好友张某照看。在此期间,淘气的小华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 )。

A.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张某有过错,张某负连带责任

B.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刘某夫妇无力承担,由张某承担

C.刘某夫妇承担,张某概不承担,因为刘某夫妇是小华的监护人

D.张某承担,刘某夫妇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A【解析】本题考查监护委托时民事责任的承担。《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第4题:

张某(21岁,女)与刘某(25岁,男)通过他人介绍成为男女朋友,后刘某要求结婚,张某不同意,刘某威胁“不结婚就弄死张某全家”,张某只好同意结婚并办理了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可以自婚姻登记之日起2年内要求撤销该婚姻
B.张某可以刘某胁迫其结婚为由起诉要求离婚
C.张某有权主张该婚姻无效
D.张某无权主张该婚姻无效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婚姻终止。本题为胁迫婚姻,一般情况下在自登记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有权撤销婚姻。所以选项A错误。判决离婚条件:(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选项B错误。本题不具有无效婚姻的情形,张某无权主张该婚姻无效。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第5题: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AD
[考点]无权代理[解析]所谓无权代理,是指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根据《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可知,本题中,张某没有获得王某授予其买卖货物的代理权。其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刘某的货款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在未经被代理人王某追认前,张某与刘某买卖货物的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据此,选项AD正确。
选项8考查无因管理。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根据《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知,本题中,张某购买刘某货物,并非为了王某利益受损失,而是张某自身感到有利可图,故张某的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据此,选项B错误。
选项C考查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可知,本题中,张某购买刘某的货物,并没有导致王某利益受损,王某可通过追认使合同有效,获得利益,故张某的行为非不当得利。据此。选项C错误。

第6题:

张某三岁之子与王某四岁之女同在刘某家中玩耍,王某之女损毁刘某价值1万元的电脑。张某误以为是其子损毁的,于是赔偿刘某一台同等价值的电脑。刘某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何某。现张某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有权要求刘某返还1.1万元

B.无法要求刘某返还电脑

C.只能要求刘某返还1万元

D.有权要求何某返还电脑


正确答案:BC
「考点」不当得利的返还对象和范围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被监护人致人损害,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所以,本题中对电脑的损失,应当由王某而非张某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张某交付电脑给刘某的行为属于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本题要确定的是不当得利的返还对象和范围。因为张某交付给刘某的电脑已经被刘转卖给何某了,所以无法向张某返还原物,只能返还相应的价款,因此B选项正确。问题是,返还1万元还是1.1万元?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要根据得利人的主观心态而定,如果是善意的,在损失小于得利的情形,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本题中,刘某显然是善意的。
所以只需返还1万元即可,因此C正确。故答案为BC。

第7题:

张某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刘某,张某死亡后刘某表示接受遗赠,但是在遗产分割前刘某死亡,则【】

A.该古玩由张某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刘某子女继承

C.将该古玩出售,价款由张某子女、刘某子女共同继承

D.如张某子女同意可由刘某子女继承


正确答案:A

第8题:

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已经办了手续,下列错误的观点有()。

A.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B.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C.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张某锒铛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D.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撤销赠与。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根据《担保法》规定,张某将自己的货物质押给刘某,刘某疏于管理,任其日晒雨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刘某妥善保管货物,如刘某拒绝,张某可以解除质押关系

B、张某可以要求提存这批货物

C、张某可以提前清偿债权而要求返还质物

D、张某可以要求刘某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


答案:ACD

第10题:

丙拾得牛三后,私下将其卖给了不知情的赵某,获得价款1000元。赵某又卖给了刘某,获得价款1100元。半年后张某偶然发现牛三在刘某处,刘某为牛三已支付草料费200元,张某要求刘某返还牛三’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刘某返还牛三,但应支付刘某所付牛款及草料费1300元
B.张某有权要求刘某返还牛三,但须向刘某支付草料费200元
C.张某无权要求刘某返还牛三,刘某因合同取得牛三的所有权.
D.张某无权要求刘某返还牛三,刘某因善意取得牛三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对于遗失物失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2年内向买受人主张返还请求权,但应支付必要费用。对于买受人支付的买价应向出卖人主张返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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