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在履行顺序上分先后
必须是双务合同
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在履行顺序上并没有先后
相对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相对人客观上有履行的可能
第1题:
依据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
A.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无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消灭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第2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价义务而请求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1)须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对价的债务
(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
(3)当事人须无先履行之义务
(4)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
(5)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第3题:
第4题: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原始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第5题: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E、代位抗辩权
第6题:
试述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
(一)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2、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3、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和牵连性。
(二)须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行人付义务;
(三)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第7题:
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后履行的顺序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律规定的。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即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或届满时,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是指不履行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包括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等情形。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导致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消灭,而是阻止对方请求权的行使,因此属于延期的抗辩权。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以产生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以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履行或适当履行了合同债务,先履行抗辩权消灭,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此外,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第8题: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其成立要件。
第9题:
A.先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第10题: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前履行抗辩权 E.先后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