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学生小马,特别淘气。一天,他偷偷带了一个球到学校玩,不小心将窗玻璃打碎,教师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小马做出三点处理决定:一是给予警告;二是通知家长照价赔偿窗玻璃;三是罚款五十元。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均未感到不妥当。  问题:对此做法,你认为是否妥当?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某学生小马,特别淘气。一天,他偷偷带了一个球到学校玩,不小心将窗玻璃打碎,教师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小马做出三点处理决定:一是给予警告;二是通知家长照价赔偿窗玻璃;三是罚款五十元。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均未感到不妥当。  问题:对此做法,你认为是否妥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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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校初中学生马超,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况亦差。一天,他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300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作出三点处理决定: (1)给予警告处分; (2)照价赔偿吊灯; (3)罚款300元。 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没有感到不妥。 学校的做法合理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职责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了解。
【参考答案】学校对马超同学破坏学校财物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和要求照价赔偿的做法是合理的,但对马超同学罚款300元的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这属于行政处罚的性质。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才拥有行政处罚权。学校是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当然也就无行政处罚权。

第2题:

某校学生马超学习成绩不好,守纪情况也差。一天,他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300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做出三点处理决定:一是给予警告处分;二是照价赔偿吊灯;三是罚款300元。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均未感到不妥当。该校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以此事为材料,大谈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重要性。
对此做法,你认为是否妥当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学校对马超的处理意见中,一、二条是合法的,但第三条对学生处以罚款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2)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实施的单位有明确要求。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行政法律行为,是隶属关系之间的双方,由上对下实行的,如医院对医生、学校对教师和学生等。处分的类别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免职等。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行政法律行为,具有公共行政意义,由特定行政机关实行如治安机关进行的,包括拘留、劳动教养、罚款、没收财产等。罚款是行政处罚,只有国家的特定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不是行政机关,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1996年我国制定的《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3题: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承担主体有五个层面()

A.国家、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

B.国家、学区、学校、教师和学生

C.国家、学区、家长、教师和学生

D.学区、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


B.国家、学区、学校、教师和学生

第4题: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承担主体有五个层面:()

  • A、国家、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
  • B、国家、学区、学校、教师和学生
  • C、国家、学区、家长、教师和学生
  • D、学区、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

正确答案:B

第5题:

材料
某学生马超学习成绩不好,守纪情况也差。一天,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300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作出三点处理决定:一是给予警告处分;二是照价赔偿吊灯;三是罚款300元。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均未感到不妥当。该校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以此事为案例,大谈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重要性。
问题:对此做法,你认为是否妥当?为什么?(14分)


答案:
解析:
学校对马超的处理意见中,一、二条是合法的,但第三条对学生处以罚款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实施的单位有明确要求。
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行政法律行为,是隶属关系之间的双方,由上对下实行的,例如医院对医生、学校对教师和学生等。处分的类别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免职等。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行政法律行为,具有公共行政意义,由特定行政机关实行如治安机关进行的,包括拘留、劳动教养、罚款、没收财产等。
罚款是行政处罚,只有国家的特定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不是行政机关,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1996年《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6题:

一位家长抱怨:李老师隔三岔五给家长打电话,每次都把我们狠狠地批判一顿,还经常让我们到学校听他训话。李老师的做法(  )。


A.错误,教师应该与学生家长平等

B.错误,教师应对学生发展负全责

C.正确,家长要配合学校教育学生

D.正确,教师应主动寻求家长支持

答案:A
解析:
教师应该同家长多沟通交流,但这是在教师尊重家长、同家长平等交流的基础之上的。

第7题:

一位家长抱怨了:“李老师隔三差五给家长打电话,每次都把我们狠狠地批评一顿,还经常让我们到学校听他训话。”李老师的 做法( )。
A 、 错误,教师应该与学生家长平等
B 、 错误,教师应对学生发展负全责
C 、 正确,家长要配合学校教育学校
D 、 正确,教师应主动寻求家长支持


答案:A
解析:
教师应该多和家长保持沟通,沟通的时候要注意方式方法,要以平等的态度来对待家长。

第8题:

学生打坏学校吊灯被罚款

【案例简介】

某初中生马某,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况也差。一天,他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三百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某做出三点处理决定:一是给予警告处分;二是照价赔偿吊灯;三是罚款300元。

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均未感到什么不妥。

【试分析】

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正确答案:(1)主体分析: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包括:学校和学生马某。
(2)法理分析:本案例是一起因学生打坏学校吊灯而引发的教育法律事件,学校违反了《教育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履行“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的义务。因此,学校制定的任何经费管理制度(包括罚款制度)都应以国家相关的法律为依据,而不能超越这些法律所规定的权限范围。本案中,学校对学生罚款的制度并没有相应的国家经费管理规定为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由此可知,学校对学生做出三点处理决定中,前两项虽是合法的。但第三项罚款则是违法的,因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只有国家的特定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不是行政机关,因而没有对学生的罚款权,而只有对学生的行政处分权,因此,学校只能根据其法定权限做出对学生的相应的处罚决定。
(3)责任分析:《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为此,该校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应撤销第三条对该生进行罚款的违法内容。
(4)启示分析:①学校应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学校管理制度,而不能超越法律,越权管理。不得对学生进行罚款,不得以罚代管。②学生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与此同时,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采取适宜的途径进行维权。

第9题:

某大学生马超,学习成绩不好,守纪情况也差。一天在教学楼内玩球时,故意将一个价值三百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作出三点处理决定:一是给予警告处分;二是照价赔偿吊灯;三是罚款三百元。 学校对马超罚款三百元是否合法?()

  • A、合法
  • B、不合法

正确答案:B

第10题:

学校对故意损害公物的学生,可以责令照价赔偿,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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