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区域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

题目
多选题
下列哪些区域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
A

人工鱼塘

B

沙尘暴源区

C

重要湿地

D

荒漠中的绿洲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6-11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B.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C.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制定分类管理补充目录
D.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答案:A,B,D
解析:

第2题:

下列区域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指的环境敏感区的有( )。
A 世界文化遗产地
B 重要湿地
C 世界自然遗产地
D 富营养化水域
E 所有湿地


答案:
解析:

第3题:

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是()。
A.水杉林 B.红树林 C.桉树林 D.榕树林


答案:B
解析: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试行)》中的环境敏感区包括以下区域: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②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③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只有B项中的红树林属于重要湿地。

第4题: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特征对该敏感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不造成主要环境影响,则其环境影响 评价()。
A、不按照环境敏感区要求管理
B、仍需按照环境敏感区要求管理
C、是否按环境敏感区要求管理,由评价机构自行确定
D、是否按照环境敏感区要求管理,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 求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意见确认。


答案:D
解析:
【参考答案】:D
【点评分析】:本题考察的是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的评价管理原则。环境 敏感区事情非同小可,一定需要程序确认。

第5题:

2018-107、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下列区域中,属于环境敏感区的有( )

A、基本农田
B、海洋特别保护区
C、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
D、以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答案:B,D
解析:

第6题:

下列区域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指的环境敏感区的有( )。
A 居住区
B 丰斗石开区
C 医疗卫生区域
D 行政办公区
E 文化教育区域


答案:
解析:

第7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下列区域属于本名录中所称的环境敏感区的是( )。
A.基本农田保护区 B.天然渔场 C.富营养化水域
D.文物保护单位 E.工业区


答案:A,B,C,D
解析:

第8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确定为环境敏感区的有()。
A.基本农田保护区 B.天然湿地
C.鱼类产卵场 D.文教区


答案:A,B,C,D
解析:

第9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下列区域中,属于环境敏感区的有( )。

A、基本农田
B、海洋特别保护区
C、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
D、以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答案:B,D
解析:

第10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B.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C.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制定分类管理补充名录
D.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答案:A,B,D
解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详见教材P37。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