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B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C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D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题目
多选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B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C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D

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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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故Ⅰ项错误,Ⅱ、Ⅲ项正确)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故Ⅳ项正确)
  综上述C项符合题意。

第2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称丙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产生纠纷,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一不胜任工作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自己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施劳务派遣的单位,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关于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超市可以因决定提前解散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B.超市可以因甲公司拒绝承担出资责任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C.超市可以因乙企业收回场地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D.超市可以自行决定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用工单位可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包括:(1)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①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第41条规定的情形;②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③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第3题:

李某伪造甲公司签章签发支票一张并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对于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是

A.李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正确答案:C

第4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甲公司的法律责任。

4.关于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超市可以因决定提前解散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B.超市可以因甲公司拒绝承担出资责任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C.超市可以因乙企业收回场地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D.超市可以自行决定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关于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超市可以因决定提前解散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B:超市可以因甲公司拒绝承担出资责任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C:超市可以因乙企业收回场地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D:超市可以自行决定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属于用人单位,其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本题中,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故选项C正确。


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1)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第41条规定的情形;(2)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3)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第6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位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由“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侵犯公司利益,由“董事会”提起诉讼。该题目中,张某是经理,因此需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第7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于是,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关于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超市可以因决定提前解散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B.超市可以因甲公司拒绝承担出资责任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C.超市可以因乙企业收回场地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D.超市可以自行决定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条件。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②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③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④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 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⑤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⑥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届满不再继续经营;⑦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第8题:

下列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的做法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周某兼任公司的监事
B:乙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某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委托公司董事长孙某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会会议
C:丙公司监事会对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秘书李某提出罢免的建议
D:丁公司股东会选举公司职工易某为监事会成员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公司监事的资格限制。详解:《公司法》第51条第4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该法第216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所以周某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A项当选。该法第51条第3款规定: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由此可知,公司的监事会主席是无权委托董事长代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的,B项当选。该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所以C项正确,不当选。该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该法第51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此可知,公司的股东会无权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D项当选。

第9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于是,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岗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超市和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关于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超市可以因决定提前解散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B.超市可以因甲公司拒绝承担出资责任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C.超市可以因乙企业收回场地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D.超市可以自行决定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②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③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④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⑤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⑥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⑦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第10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甲公司的法律责任。

关于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超市可以因决定提前解散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B.超市可以因甲公司拒绝承担出资责任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C.超市可以因乙企业收回场地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D.超市可以自行决定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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