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2017年8月,甲公司拟聘请孙某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将孙某的相关材料报送深圳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是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2017年8月,甲公司拟聘请孙某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将孙某的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深圳交易所审查过程中发现孙某不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提出了异议。对交易所的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不得将孙某提交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B

经过董事会投票决定,可以选举孙某为独立董事

C

经过股东会投票决定,可以选举孙某为独立董事

D

交易所无权对孙某是否选举为独立董事发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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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A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A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孙某

D.孙某和B期货公司


正确答案:AC

第2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该上市公司总经理赵某的配偶的姐姐
B.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钱某的儿媳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的甲公司的董事孙某的儿子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乙公司的董事李某的大学同学

答案:A
解析:
(1)选项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儿媳属于主要社会关系,不在限制的范围内;(3)选项C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甲公司持股比例仅为3%,大学同学不属于直系亲属。

第3题:

甲公司董事会有四名独立董事。某大学教授李某、某公司CEO张某(该公司是甲公司主要客户)、某公司前任董事长孙某(该公司与甲公司有业务往来,孙某已于5年前退休)、某退休政府官员杨某。其中,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的是( )。

A.李某

B.张某

C.孙某

D.杨某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下列情形可能会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1)最近5年内曾是公司或控股公司的雇员;(2)最近3年曾经在与公司重要部门有直接或者间接业务联系的公司工作,或者曾在与公司有上述关系的公司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3)曾经收取过公司除董事津贴以外的额外薪酬,参与过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绩效计划或者是公司的养老金计划的成员;(4)直系亲属担任公司的顾问、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5)与其他董事通过其他公司存在交叉任职或者有重要关系;(6)代表公司的某个重要股东;(7)在董事会第一次选举时起在董事会中的任职超过9年。

第4题: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甲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孙某
D.孙某和乙期货公司

答案:A,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对于吴某的损失,甲期货公司和孙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5题:

孙某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章程规定,每届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是3年,则孙某最长可以在公司担任( )年独立董事。

A、2
B、4
C、5
D、6

答案:D
解析:
D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第6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担任甲上市公司附属企业总经理之职的赵某
B.乙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31%的股份,乙公司经理的儿子钱某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的丙公司的董事孙某的儿子
D.持有甲上市公司股份2%的李某

答案:C
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BC: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第7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副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甲公司的董事吴某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8题:

甲上市公司准备增选独立董事,下列不得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是( )。

A.在甲公司从事会计工作的郭某的女儿郭小某

B.甲公司持股排名第8名的股东王某

C.持有甲公司7%股份的乙公司的市场总监孙某

D.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杨某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A正确;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B正确;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C正确;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D正确。

第9题:

甲公司是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2017年5月,甲公司拟聘请孙某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将孙某的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深圳交易所审查过程中发现孙某不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提出了异议。对交易所的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不得将孙某提交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B.经过董事会投票决定,可以选举孙某为独立董事
C.经过股东会投票决定,可以选举孙某为独立董事
D.交易所无权对孙某是否选举为独立董事发表异议

答案:A
解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3.1.14条规定,本所在收到前条所述材料的5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本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出异议等情况进行说明。

第10题:

(2019年)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 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
( 1)劳动合同期限为 2年,试用期为 3个月;
(2)合同期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 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 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 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甲公司上班时,甲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向其支付 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甲公司不支付 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甲公司延续劳动合同至其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 12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试用期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
D.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答案:A,C,D
解析:
( 1)选项 A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选项 CD:竞业限制约定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准许的,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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