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居民刘某因生活困难,向民政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费,民政局以名额已满为由,不予申请。刘某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履行判决,责令民政局依法向刘某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先予执行B 必须是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刘某的生活的情况下刘某才可以申请先予执行C 如果刘某在诉讼期间因病逝世,诉讼终止D 民政局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应在该判决生效后5日内提起上诉

题目
单选题
居民刘某因生活困难,向民政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费,民政局以名额已满为由,不予申请。刘某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履行判决,责令民政局依法向刘某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先予执行

B

必须是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刘某的生活的情况下刘某才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C

如果刘某在诉讼期间因病逝世,诉讼终止

D

民政局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应在该判决生效后5日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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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5月25日,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6月2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超过60日仍未作出复议决定,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的复议机关是市土地管理局

B.刘某可以以该复议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

C.刘某可以以县土地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的行政决定

D.6月7日,刘某在递交了复议申请后撤回了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C
87.【答案】 BC 【考点】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土地管理部门是政府的非垂直领导工作部门,行政复议机关为上级土地管理机关或本级政府,所以A选项绝对化了。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入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刘某在本题中既可以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提起诉讼,也可以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故而B、C选项均为正确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5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刘某6月7日撤回复议申请,并未超过起诉期限,因此对于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2题: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

A.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B.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D.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案件中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变更。《民诉解释》第344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第3题:

刘某向市司法局申请律师执业。市司法局审核后提出不准予的意见,并报省司法厅决定。省司法厅决定不准予刘某进行律师执业。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刘某仍不服。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

A.刘某有权以省司法厅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B.刘某有权向国务院申请作出最终裁决

C.刘某有权以市司法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刘某起诉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39.答案: A 考点:被告、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级刖管辖讲解:在本题中,“市司法局审核后提出不准予的意见,并报省司法厅”的行为,没有产生法律效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可以市司法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作出不准予执业决定的是省司法厅,应当以该厅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情形下,应当以原机关即省司法厅为被告起诉。因此,选项A正确,而选项C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条件有二:一是原具体行政行为由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作出;二是,经过原机关复议。本题中,原行为是省司法厅作出的,故选项B错误。本案被告是省司法厅,且被诉行为是不予刘某律师执业的决定,不属于重大复杂案件,故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选项D错误。

第4题:

颜某因县民政局拒绝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民政局依法履行职责,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法院审理后认为颜某的主张不能成立。对此,法院应()。

A、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D、裁定维持原行政行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5题:

张某诉刘某欠款一案经甲市A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在一个月内归还张某欠款10万元。但张某迟迟不归还欠款,无奈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应当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B.若张某提起申请执行后,刘某死亡,可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C.在执行中,若张某被刘某欺诈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刘某不按调解协议还款,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刘某履行该调解协议
D.在执行中,若刘某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张某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执行程序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第232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因此B项的说法 确,不是应选项。第230条第2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所以如果张某被刘某诈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刘某不按调解协议还款,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张某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非强制履行该调解协议,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是应选项。第231 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因此D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答案选C。

第6题:

王某诉刘某借款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刘某归还王某借款10万元,刘某不服欲提起诉。对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刘某应在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B.王某可以对二审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C.二审法院审理刘某的上诉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D.若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E.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刘某若依然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和申请一再审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二审程序。在民事诉讼中,针对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而非10日。所以选项A错误。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以选项B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刘某若依然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所以选项E错误。

第7题: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B.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D.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错误。《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民通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27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据此可知,李某作为刘某的债权人属于与其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有权申请宣告刘某失踪。选项 B 正确,选项 C、 D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此可知,刘父要求变更代管人的,应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第8题: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B.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

D.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正确答案:ABD

第9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向 曹某给付位于某市的别墅1栋,刘某交付房屋后,曹某 并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刘某遂向法院起诉,在诉讼 过程中,刘某发现曹某因经营不善早已没有多少财产 可供保全,但曹某是孙某的借款人,且其对孙某债权不 仅能够清偿价款而且已到期。于是刘某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不得裁定对孙某的财产进行保全
B.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对孙某的财产 进行保全
C.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孙某不得对曹 某进行清偿
D.孙某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应 当直接向刘某偿付


答案:A,C
解析:
。《民诉意见》第105条。

第10题: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答案:C
解析:
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申请先予执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B、D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据此可知,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另外,要以书面形式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而不能以口头形式作出。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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