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的A公司向社会招聘具有较高资质的设计师,张某前去应聘,并出示了高级建筑师的执业证书,双方相互满意。 由于A公司对

题目
问答题
建筑行业的A公司向社会招聘具有较高资质的设计师,张某前去应聘,并出示了高级建筑师的执业证书,双方相互满意。 由于A公司对执业证书的管理缺乏经验,因此与张某协商:由A公司的协作单位B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执业证书,张某则在A公司工作,张某同意了A公司的要求。 半年后,张某发现B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就向B公司提出,B公司表示因张某为A公司工作,B公司无义务为其缴费。张某向A公司提出,A公司表示因张某的劳动关系不在A公司,A公司无法为其缴费。张某无奈之下只得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张某应当以何公司作为被诉人?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张某应当以B公司作为被诉人行使主张,理由如下:
张某与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虽然实际劳动权利义务与A公司发生,但是B公司应当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张某与B公司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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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去甲公司应聘,声称自己是法学硕士毕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并将自己的证书复印件交给了招聘人员,该公司急需法律顾问,准备以高薪委任张某,并请其担任法律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B.张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行政处罚的

C.张某在产期内,但其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

D.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的


正确答案:AD

第2题:

张某应聘到一家医疗器械销售公司做销售,劳动合同签订前公司向张某指出,由于销售工作的特殊性,又之后,张某应向公司缴纳2000元的风险抵押金,张某为了得到这个工作机会,便答应了公司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张某离职时,在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的前提下,公司向张某最好风险抵押金。公司此做法并没有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或规定。()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3题:

张某作为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掌握了公司大量的商业秘密,张某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乙公司高薪聘请张某,张某就到乙公司上班,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张某追偿赔偿额的50%

    D.张某将甲公司的技术秘密泄露给乙公司,甲公司有权直接起诉乙公司和张某


本题考察的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答案为ABD.

第4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招聘经理,以下人员来应聘,不具备担任经理资格的有( )。
Ⅰ.李某原为某公司经理,两年前因对该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被免职
Ⅱ.张某为工商管理学硕士,有较高的管理公司的能力,但因家庭原因负债180万元,过期未清偿
Ⅲ.王某原为个体户,因行贿判处刑罚,2年前已刑满释放
Ⅳ.常某原为某国家机关干部,现已退休在家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Ⅲ、Ⅳ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
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5题:

大地公司招聘前台服务人员,要求应聘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大专毕业生张某伪造了 本科学历应聘,大地公司聘用了陈某,与陈某签订了 1年期劳动合同,陈某工作认真负责’获得 公司上下赞许,2个月后公司人事资源部发现陈某的本科学历系伪造,下列关于张某与公司的 劳动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效,张某和公司应继续履行
B.无效
C.公司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撤销该合同
D.效力待定,公司如追认,合同有效,如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题中张某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

第6题:

大地公司招聘前台服务人员,要求应聘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大专毕业生张某伪造了本科学历应聘,大地公司聘用了陈某,与陈某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陈某工作认真负责,获得公司上下赞许,2个月后公司人事资源部发现陈某的本科学历系伪造,下列关于张菜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效,张某和公司应继续履行

B.无效

C.公司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撤销该合同

D.效力待定,公司如追认,合同有效,如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
27.【答案】B 【考点】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题中张某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第7题:

以下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A、某国家机关招聘工勤人员,张某前去应聘,该机关认为张某相貌丑陋,如果招用会影响国家机关的形象,所以不予招录,张某认为该机关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B、某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人员,王女前去应聘,法院告知王女,法院审判人员男女比例失衡,所以此次招聘只招聘男性,王女认为法院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C、李某在某企业长年辛勤工作,由于与企业负责人有私怨,李某一直得不到升职机会,李某认为企业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D、个体工商户胡某开办了一家餐馆,招用秦某为学徒工,胡某和秦某均未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秦某在胡某处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到另一个体工商户梁某处工作,胡某发现秦某窃取了自己烧菜的秘方给了梁某,胡某认为秦某侵害了自己的权益

答案:A,D
解析:
D选项中,胡某与秦某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胡某和秦某是劳动关系的主体,秦某侵害了胡某的商业秘密,该纠纷符合《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所以D选项正确。A选项中该国家机关招聘工勤人员,与张某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关系,该国家机关侵犯了张某的平等就业权,所以他们之间的争议由《劳动法》调整。B选项中,虽然法院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侵犯了王女的权利,但是法院招聘的是审判人员,审判人员不适用《劳动法》,所以该争议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C选项中,虽然李某与该企业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李某得不到升职是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或者可以说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所以C选项不正确。

第8题:

江海贸易公司的吊车司机张某在替单位装卸货物时,因操作不慎导致货物坠落,造成行人李某受伤。张某系被东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江海贸易公司工作的。此外,张某应聘时使用了伪造的吊机操作资质证书,但东方劳务派遣公司并未认真审核张某的作业资质。那么,对于李某所受的伤害

A.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江海贸易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C.东方劳务派遣承担全部责任

D.江海贸易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但东方劳务派遣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D

第9题:

受甲公司委托,乙锅炉压力容器检测检验站委派具有检验资格的张某,到甲公司对一200立方米的球型液氧储罐进行检测检验。该球罐是由丙公司制造、丁施工公司安装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张某检测和执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检验发现球罐有重大缺陷,张某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B、张某检验球罐所需的技术资料,应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提供,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C、甲公司需要购置新球罐的,张某不得向其推荐产品
D、张某经批准可以同时在两个检测、检验机构中执业

答案:C
解析:
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 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 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 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 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 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但应当防止重复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10题:

2004年初,张某应聘到ABE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协议。双方约定了张某在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公司;如因私脱离公司,应按其本人工资收入的30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此后,ABE公司为张某办理了人才引进等相关手续,4并支付招聘服务费8000元。
2005年2月1日,张某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辞职未获得批准。此后张某一直工作至2005年7月2日,ABC公司支付其工资至7月底。2005年8月,张某向公司递交了请假条,就一直未上班。ABC公司多次通知其上班未果,于2005年9月1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6260元,赔偿损失8万元,并返还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中张某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进行剖析?


答案:
解析:
(1)本案是一起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争议的焦点是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以及个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应返还。
(2)张某在ABE公司未予批准辞职申请后,继续工作5个月,应视为张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张某无正当理由不上班属于旷工性质。
(3)ABE公司依据原协议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6260元,赔偿损失8万元,由于协议已被废止,故不能得到支持。
(4)ABC公司为引进张某支付了代理招聘服务费8000元,由于张某违约,该笔费用已成为ABC公司的损失,张某应予以赔偿。
(5)ABC公司为张某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含公司为其补缴的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张某是受益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应返还给ABC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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