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某专利申请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而被驳回,且该申请仅有一项权利要求,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欲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下列哪种修改方式可被接受?
A.权利要求1不变,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B.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扩大了保护范围,但并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C.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D.为消除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将原产品类权利要求1修改为方法类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第2题:
第3题: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记载的范围。
A、原说明书
B、权利要求书
C、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第4题:
当权利要求相对于背景技术的改进涉及数值范围时,说明书中通常应当给出()。
第5题:
下列在专利申请程序中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修改,哪些是不允许的?()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申请文件作出的以下哪些修改是不被允许的?
A.在说明书中补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原始申请中导出的有益效果
B.在说明书中补入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未记载的实验数据以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
C.将仅在摘要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补入到说明书中
D.将原附图中的公知技术附图更换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附图
第9题:
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原则:()。
第10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哪些修改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