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所作的修改即使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不能被视为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A、主动删除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扩大了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B、主动改变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导致扩大了请求保护的范围C、主动将仅在说明书中记载的与原来要求保护的主题缺乏单一性的技术内容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主题D、主动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题目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所作的修改即使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不能被视为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

  • A、主动删除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扩大了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
  • B、主动改变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导致扩大了请求保护的范围
  • C、主动将仅在说明书中记载的与原来要求保护的主题缺乏单一性的技术内容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主题
  • D、主动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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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申请人在原始提交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仅记载了如下技术内容:一种汽车,该汽车的轮胎由弹性材料如橡胶制成,该轮胎的直径为50cm~60cm、优选为55cm。下列哪种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A.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增加“该汽车具有轮胎”这一技术特征

B.将权利要求书中轮胎直径的数值范围修改成50cm~55cm

C.将权利要求书中的“弹性材料”修改成“橡胶”

D.在说明书中增加了对“尾气净化装置”的描述


参考答案:D

第2题:

以下哪些情况属于不允许的修改?( )

A.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弹簧,将其修改为原申请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的“弹性部件”
B.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较高的温度,将其修改为原申请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的“大于200℃”
C.将说明书中对某一技术特征的具体描述补充到权利要求对应的技术特征部分中
D.将不同实施例的内容进行组合得到没有记载在原申请文件的新技术方案

答案:A,B,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3.2节中规定,不能允许的改变内容的修改,包括下述几种。(1)改变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超出了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例如,原权利要求涉及制造橡胶的成分,不能将其改成制造弹性材料的成分,除非原说明书已经清楚地指明。选项A与该例子相似,因此不允许这样的修改。(2)由不明确的内容改成明确具体的内容而引入原申请文件中没有的新的内容。例如,一件有关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发明专利申请,原申请文件中只记载在“较高的温度”下进行聚合反应。当申请人看到审查员引证的一份对比文件中记载了在40℃下进行同样的聚合反应后,将原说明书中“较高的温度”改成“高于40℃的温度”。虽然“高于40℃的温度”的提法包括在“较高的温度”范围内,但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从原申请文件中理解到“较高的温度”是指“高于40℃的温度”。因此,这种修改引入了新内容。选项B与该例子相似,因此不允许这样的修改。选项C所修改的内容已经记载在原说明书,因此允许以说明书为依据,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限定。选项C的修改是允许的。选项D中,将不同实施例的内容进行组合得到没有记载在原申请文件的新技术方案,这属于一种新的组合。该方案不属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也不能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因此,该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选项D的修改是不允许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第3题:

我国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上采取的是主题内容限定原则。该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包含以下()内容。

A.专利的保护范围的确定是以权利要求书中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构成的发明创造的实质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或措辞为准

B.权利要求既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C.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

D.从属权利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


参考答案:A, B, C, D

第4题: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进行的下列哪些修改不符合相关规定?()

  • A、改变权利要求的类型
  • B、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 C、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扩大了保护范围
  • D、将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缺乏单一性的技术方案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正确答案:A,B,C,D

第5题:

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下列哪些修改即使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 A、主动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一种用于汽车的供油装置”修改为“一种供油装置”
  • B、主动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螺栓连接”修改为“固定连接”
  • C、主动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弹性部件”修改为“弹簧件”
  • D、主动删除一项从属权利要求

正确答案:A,B

第6题:

专利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后,发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窄,欲对其进行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原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B、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C、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授权通知书或驳回决定前的任何时间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D、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参考答案:BD

第7题:

下列关于专利文件的修改原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B.不可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

C.可以改变主题名称

D.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答案:C
解析: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
(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文件。

第8题:

某专利申请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而被驳回,且该申请仅有一项权利要求,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欲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下列哪种修改方式可被接受?

A.权利要求1不变,增加从属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B.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扩大了保护范围,但并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C.对权利要求1进行进一步限定,新增加了说明书的某一技术特征,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D.为消除不具备创造性的缺陷,将原产品类权利要求1修改为方法类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未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参考答案:C

第9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在答复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时对其专利文件进行修改,下列哪些方式是允许的?()

  • A、删除原独立权利要求,将并列从属于原独立权利要求的三项从属权利要求修改为三项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
  • B、根据请求人提出的现有技术证据,对独立权利要求重新划分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
  • C、删除独立权利要求,将从属权利要求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书
  • D、删除独立权利要求,将两项并列从属权利要求合并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书,并对说明书做适应性修改

正确答案:A,C

第10题:

下列哪些属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 A、权利要求书没有清楚地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 B、PCT申请经修改后的授权文本,其要求保护的范围超出了原始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所记载的范围
  • C、独立权利要求缺乏必要技术特征
  • D、授权的多项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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