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专利权归属的,则该变频装置的专利权申请人应为(  )。[2008年真题]

题目
多选题
甲乙双方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专利权归属的,则该变频装置的专利权申请人应为(  )。[2008年真题]
A

B

C

甲和乙

D

甲,但必须经乙同意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发明人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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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可由发明人和所在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参考答案:对

第2题:

下列关于专利权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A、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于发明人及其所在单位

B、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于委托方

C、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归两人共同所有

D、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由共同完成者共同享有


参考答案:D

第3题:

专利保险,是针对专利融资、专利运营过程中的专利权价值变化、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专利侵权等风险而提供的保险保障,如果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情形,企业基于专利权价值的市场运营还能够在赔偿金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国人希某在中国发现乙国人德某侵犯了其专利权,但德某认为该专利是依据了转让许可协议的,有关争议在中国某法院审理,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专利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律
B、该专利权的归属应适用甲国法律
C、该专利权的转让协议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该专利权的侵权责任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A,C,D
解析:
《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本题中付款地在英国,所以应适用英国法律。
《票据法》第97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因此只有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可以经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付款地的法律,其他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D为当选项。
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国的,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据此,A选项错误,应该适用法国法律。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的,适用法院地法,据此B选项错误,应该适用中国法律。同样根据第27条之规定,离婚涉及的问题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律,故D选项正确。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故C、D项应选。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合同法律适用最密切联系的法律,A正确。依第35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B错误。依第36条,不动产物权不适用意思自治原则,C错误。依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D错误。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该题的被请求保护地是中国,因此,A正确,B错误。依第49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C正确。依第50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中国是被请求保护地,因此,D正确。

第5题:

2002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开发用于特种设备的变频装置的技术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内将该变频装置的图纸一份及样品一套送交甲,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乙一发费用100万元。2002年8月,甲取得该变频装置后,于2003年3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审查通过,于2004年一月授予发明专利,随后甲与丙于2004年11月18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与2004年12月18日向专利局申请登记,经专利局审查于2005年1月10日予以登记,并在同年的2月10日的专利专刊上予以公告。当丙实施该专利技术时,发现市场上已有此种装置出售,经调查系甲所为,遂要求甲停止销售并收回产品,甲解释其销售的产品为以前剩余积压的产品,不同意收回。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6.甲乙双方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专利权归属的,则该变频装置的专利权申请人应为( )。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但必须经乙同意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发明人为乙


正确答案:B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委托发明专利权的归属。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6题: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11~15题: 2002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开发用于特种设备的变频装置的技术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内将该变频装置的图纸一份及样品一套送交甲,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乙开发费用100万元。2002年8月,甲取得该变频装置后,于2003年3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审查通过,于2004年1月授予发明专利,随后甲与丙于2004年11月18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04年12月18日向专利局申请登记,经专利局审查于2005年1月10日予以登记,并在同年的2月10日的专利专刊上予以公告。当丙实施该专利技术时,发现市场上已有此种装置出售,经调查系甲所为,遂要求甲停止销售并收回产品,甲解释其销售的产品为以前剩余积压的产品,不同意收回。 甲乙双方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专利权归属的,则该变频装置的专利权申请人应为( )。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但必须经乙同意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发明人为乙


正确答案:B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委托发明专利权的归属。根据我国《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7题:

甲乙双方就专利权转让达成了相关协议,在此法律关系中,专利权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8题:

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法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却可以自己实施,则该许可权()。

A独占实施许可权

B排他实施许可权

C普通实施许可权

D交叉实施许可权


参考答案:B

第9题:

该变频装置的专利权期限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正确答案: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专利权期限。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10题:

甲获得了一项工艺方法的专利权,该工艺方法的实施需要使用一种专用装置X,该工艺方法直接获得产品Y。甲并未申请该专用装置X的专利保护。甲与乙订立书面购销合同,甲向乙出售一批该专用装置X。所述合同中,甲未对该装置X的使用方法提出任何限制。乙使用该批装置X按照甲公司的专利方法制造产品Y,并将其批发给丙。丙在市场上公开销售该产品Y。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和丙侵犯了甲的方法专利权
B.乙未侵犯甲的方法专利权,丙侵犯了甲的方法专利权
C.乙侵犯了甲的方法专利权,丙的行为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D.乙未侵犯甲的方法专利权,丙的行为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该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第十二条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该规定并没有强调所订立的实施许可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因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订立形式不限于书面、明示的合同。尽管乙未与甲订立关于专利方法的实施许可的书面合同,但是,乙与甲订立购买实施该专利方法的专用装置X的合同时,合同没有明示提出对该专用装置X的使用限制。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应当推定乙购买该装置X的目的就是实施该专利方法,即乙从甲购买该专用装置X的同时,即获得了“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默示许可”。故乙未侵犯甲的方法专利权。因此,选项A和C的说法是错误的。《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如前所述,乙实际上获得了实施该专利方法的默示许可,丙所销售的产品Y属于“由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的产品,因此丙的行为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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