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一次口角中打伤了王某,王某遂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欲委托一代理人代其进行诉讼活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王某

题目
多选题
李某在一次口角中打伤了王某,王某遂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欲委托一代理人代其进行诉讼活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王某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中的(  )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A

王某的妻子

B

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的律师

C

王某单位为其推荐的贾某

D

王某的堂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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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二)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95-97题。

95.对由王某造成的伤害,张某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A.向法院提起自诉

B.向公安机关控告

C.向检察院控告

D.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ABCD

第2题:

女青年王某被同事张某打伤,王某几次萌生起诉的念头,但都由于害怕被报复而不敢向法院提起诉讼,邻居李某一直非常同情王某,想主动出来支持王某提起侵权赔偿诉讼:当地妇联和王某所在单位得知情况后,也表示愿意支持王某起诉,王某打算聘请律师赵某作为诉讼代理人。此案中,支持起诉权可以由哪些主体行使?

A:王某所在单位
B:邻居李某
C:律师赵某
D:当地妇联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不能作为支持起诉的主体,因此不能选BC两项。

第3题:

如张某起诉要求与被告李某解除婚姻关系,诉讼过程中张某委托朋友王某作为全权代理人,并授权王某可以和解、调解,此后,为防止尴尬局面的出现,张某在征得主审法官同意的情况下未出庭参加庭审,王某与张某丈夫李某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不需要事先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

B.王某不但可以处分一般的诉讼权利,也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C.张某委托王某代其和解、调解,并且其未出庭已经征得了法官的同意,因此其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D.尽管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张某也必须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D

第4题:

王某借给李某5万元,在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
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
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
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D: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均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选项B属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选项C属于“提起诉讼”,均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第5题:

(2018年)王某借给李某 5 万元。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
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
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
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

答案:A,B,C,D
解析:
( 1 )选项 AD :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同意履行义务的方式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承诺。( 2 )选项 B :属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3 )选项 C :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

第6题:

李某因欠王某20万元,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履行义务,但李某拒不履行,法院遂根据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其私人轿车一部。执行过程中,杨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轿车归其所有,只是借给李某开,李某否认该事实,认为车子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驳回其异议申请。李某不服,欲起诉,请问关于该诉讼的做法,错误的是:

A:李某是本案被告
B:王某是本案被告
C:本案管辖法院是王某住所地法院
D:本案管辖法院是该执行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程序解释》)第17条,AB项正确;根据该解释第18条,D项表述正确。

第7题:

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请探望在美国的儿子,向其颁发了护照和第一张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该局申请换发第二张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单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向某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亲。因此,某市公安局迟迟未对王某的申请作出答复,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对王某提出申请的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3)某市公安局在王某提起诉讼后,虽依法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但一直不参加法院通知的任何活动。法院应如何对待该局提供的证据?
(4)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公安局向王某签发了出境卡,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理由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某市公安局应发放出境卡的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如果法律、法规对某市公安局发放出境卡期限有明确规定的,该市公安局在此期限内没有给王某发放出境卡或作出答复时,王某即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未对期限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该市公安局在接到王某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没有给王某发放出境卡或作出答复时,王某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通常应由王某承担举证责任,但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则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3)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4)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需要视原告的态度而定。如果原告因被告向其签发出境卡满足了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应裁定准许;如果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确认被告不答复行为违法。

第8题: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考试大收集整理


正确答案:

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
(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 审判人员 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第9题:

甲市的王某到乙市旅游与丙市的张某发生冲突将张某打成轻伤,乙市公安局为了防止王某逃走而对王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王某对该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可以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
C.王某可以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
D.若王某分别向甲市和乙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则应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D: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10题:

个体户王某在农贸市场出售蔬菜,工商局干部谢某认为其摊位影响交通,要求其另找摊位,但王某不肯,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谢某因王某抓住秤杆不放,便用右手猛砍其手腕,结果致使王某骨折。王某现打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假如你是个律师,请告知王某应提起何种诉讼?


正确答案: 王某应提起民事诉讼。从本案案情来看,谢某是在执行公务中与王某发生争执,但是其用右手猛砍王某手腕,致使王某骨折的行为已超出其职权范围,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王某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王某应提起民事诉讼。此案被告应是谢某,谢某是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所实施的是有过错的民事侵权行为,而不是执行职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个人应承担民事侵权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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